焦點對話 婚姻平權全台牧長談

總會北東中南辦座談  盼信徒秉持尊重良性對話  綜合整理呈現正反意見

【編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乃是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58屆總委會第4次會議議案第15案議決銓派小組「基於基督信仰、維護婚姻價值、尊重與關懷人權,了解事實,促進對話」關懷本議題所擬定。鑑於這樣的核心精神,總會於全台各地共舉辦4場座談會,會中安排總會研發中心主任黃哲彥牧師說明2004年《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總會助理總幹事鄭英兒說明2014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並邀請立法委員尤美女列席接受提問,期盼秉持彼此尊重的態度,建立良性對話、善意溝通的平台。本新聞專題將併陳4場座談8位與談人之看法,呈現座談會對話焦點。

【陳逸凡專題報導】近來同性婚姻引發支持與反對兩方的激烈對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為使本宗教牧傳、信徒能秉持彼此尊重對話,從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3月11日,先後在北、東、中、南部舉辦4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同性議題座談會」。

總會研發中心主任黃哲彥牧師於七星中會濟南教會舉辦的首場座談會中指出,1996年5月5日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成立,我會有2位牧者協助設立,因此分別受到台北、七星中會的警告,教會受到衝擊下因此公開面對同性戀議題,並參考普世教會的做法,於同年成立「同性戀研究小組」,就教會對同性議題的認知、態度、信仰反省進行探討與研究,1998年轉交研發中心,由陳南州、林信男主持,分成醫學、社會、神學三組進行資料搜集、文獻探討、對話反省,並於2004年提出《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

總會助理總幹事鄭英兒則說明,2014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2013年11月19日立法院提出「民法972條修正案」「多元成家」等修正案,第58屆總會常置委員會第4次會議銓派「同性議題關懷小組」,該小組於2014年1月2日參考「香港牧養約章」提出「牧函」,有27個中區會正議員連署,在第59屆總會年會以第157條臨時動議提案並公決通過。

立委尤美女也全程受邀列席4場座談會,並在說明時表示,同志自1958年便爭取婚姻平權,1986年有同志因結婚登記遭拒提告,被判敗訴,申請大法官解釋也不被受理。同志之所以爭取婚姻平權,是因國內所有社會福利的給予是以家庭為單位,而家庭又是以婚姻為基礎。本屆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立委各自提出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三版本經過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討論與綜合後,初審通過的版本已不修改夫妻、父母、祖父母稱謂,「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之條文也不更動,完整保留異性戀婚姻條文,只是後面新增一項「同性婚姻由雙方當事人訂定」,並讓同性婚姻當事人與異性一樣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

討論過程中語氣難免激動,但4場會議仍在彼此尊重、包容下順利結束。3月11日於台南神學院頌音堂舉辦的南部場則發生意外插曲,台南捍衛婚姻家庭聯盟事前得知座談會訊息,在網路上發出緊急動員,號召群眾包圍南神大門抗議,並設攤連署罷免立委王定宇,且廣邀媒體採訪,所幸抗議在台南捍衛婚姻家庭聯盟總召机嘉勝牧師向尤美女遞交抗議標語後平安落幕。

 北部場  尊重包容不同聲音 真理越辯越明 

【林佳靜專題報導】2016年12月31日下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同性議題座談會北部場,邀請台灣神學院教會歷史教授鄭仰恩與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教授、嘉義中會東勢教會代議長老許牧彥擔任與談人。

鄭仰恩說,為了爭取婚姻平權及修法,台灣社會已變得沒有對話的空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精神是理性對話、包容不同聲音,藉著討論讓真理越辯越明。他提到,普世教會對於同志、同性婚姻的意見也不一樣,但維護普世人權是大家共同的責任,近年來,加拿大聯合教會、美國聯合基督教會、美國長老教會、蘇格蘭教會、英國聯合歸正教會等,紛紛通過接納同志擔任牧者且同意在教堂內為同志伴侶舉行祝福儀式。他期待,長老教會也能努力成為一個對性少數友善的教會。

鄭仰恩表示,1970年代,精神醫學及心理學重新對同志群體「去病理化」,將他們看做完全正常的群體,並認定絕大多數的同志群體的性傾向是不可能改變的,社會也開始嘗試去擁抱與接納同性戀者。面對時代思潮,神學界最大的挑戰就是如何重新詮釋聖經,他建議,可以參考加爾文提出「調適」(accommodation)的概念,也就是透過上帝賜給每個人的智慧、理性和啟示,運用當代的文化及人類學,重新詮釋聖經。他也強調,不必擔心婚姻平權將破壞傳統婚姻制度,因為一夫一妻、男女結合的婚姻制度是社會主流模式。社會運動的本質是多元的,基督徒不該扭曲「性解放」的觀念,教會也應該努力參與在這個社會運動中,就像過去為民主、人權奮鬥一樣。

許牧彥則認為,長老教會的特別使命,就是要成為溝通的管道,為台灣帶來和好的盼望。他提醒,教會應從四個層次來看同性議題:一、挺同(接納有同性性傾向的人);二、反同(不接受同性性行為);三、挺同(支持同性性伴侶以性忠貞為前提穩定成家,以同性伴侶法來保障權益);四、反同(不修改憲法及民法中原本「婚姻是由一男一女所結合」的定義),不能單就二分法,否則將造成紛爭。他認為,聖經已清楚規範「同性性行為」是罪,不能任意被神學詮釋改變,否則信徒會無所適從。目前台灣的法律已經取消「同性性行為」的刑法罪責(除罪化),因為立法必須考慮到社會的現實狀況,以防止愛滋病的擴散。但「合法化」結果,也讓社會大眾誤以為不處罰就是合法或合理的。

許牧彥建議,在立法上,要「有為有守」。他強調,教會不能接受同性性行為,但可以容忍世俗的「同性伴侶法」,條件是要「性忠貞」跟「穩定成家」。教會對於修法要有「全面性的視野」,不能只單看「是否修改民法」,要看清一系列修法的走向與背後的問題。

 東部場   基督徒看平權 慈愛溺愛兩極端  

【林佳靜專題報導】1月5日下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同性議題座談會」東部場邀請到七星中會古亭教會牧師陳思豪、東部中會更生教會牧師劉世春擔任與談人。

陳思豪以「基督徒看婚姻平權」為題,以兩個面向談「聖經定罪同性結合的問題」及「同志在社會上的權利」。他指出,對於同性結合在聖經是否有罪,教會界一直爭論不休,倒不如跳脫出神學和聖經詮釋學的討論。他請牧長反思,「就算同性結合在聖經是罪,同性結合在社會上是罪嗎?」如同拜偶像在聖經是罪,「請問,拜偶像在社會上是罪嗎?」陳思豪提醒,2000年前聖經所描述的與現今面對的狀況並不同。保羅是在處理希臘羅馬時代蓄男妓的問題;而所多瑪與蛾摩拉的行為則涉及強暴。「婚姻平權問題,聖經根本沒討論,甚至連耶穌基督也沒提過。」他強調,「就算我們都同意聖經反對同性結合,我們還是要以公義、和平、慈愛的態度,保護這群人在社會上的權利。」

劉世春表示,立委尤美女提出修改民法時,有很多人站上街頭反對,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大家會擔心剛開始可能是單純的婚姻平權,未來卻會造成重大影響。

為何有牧函?劉世春解釋,研議小組花了很多時間寫報告書並提交到總委會決議,因為議案在後面才表決,許多議長都離開了,報告書又被抽換,因此才在總會年會中提出,「在聖經上可以有很多歷史的批判和分析。但是牧會的牧師必須面對教會弟兄姊妹的擔憂,因此才會付諸行動。」至於採用臨時動議有無違背程序正義,他指出,「若不是有很多中會簽名支持,談何容易?」他說,或許當場沒有清點人數,但可以調閱會議紀錄的人數,「它是絕對的多數。」

有人說牧函參考就好,劉世春反駁,牧函能讓教會在面對很多事情時,看到盼望和原則。他也認為,應該多花一點時間讓立法更周延,如果這是人權議題,甚至可付諸公投,「婚姻需要保障。同志與我們一樣(是人),需要尊重和愛護,但愛不是溺愛或亂愛。」

 中部場   牧函不具實質約束效力  

【林佳靜專題報導】台中中會西屯教會牧師張仁和首先釐清,座談會討論應以「婚姻平權」、「同性婚姻」草案為主,不應涉及其他未連署的法案或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資源手冊、教師參考手冊」內容。此次修法僅涉及《民法》972條,是要讓婚姻的定義擴及到任何想結婚的人,無關刑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也無「同志化」的問題。

張仁和說,根據2004年的總會報告書及2014年牧函所得出的共識,教會有責任接納及關懷同志。他認為,不論是報告書或牧函,都不代表官方立場,對於屬下教會、機構或信徒也不具任何約束力。否則根據1995年反統一教的牧函及2012年反軍公教退休金制度的牧函,也應該處理與護家盟站在一起的牧師,及擁有18%退休金的信徒。

張仁和指出,許多基督徒擔心同性婚姻修法後會消滅傳統婚姻制度,但傳統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直到1930年才立法修改為一夫一妻。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仍然會繼續存在,傳宗接代並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否則不孕症、癌末者、頂客族等也會被否定。

許多基督徒以聖經說:「婚姻是一男一女」為理由反對同性婚姻,張仁和指出,聖經中也主張不可離婚、不可拜偶像、要謹守安息日、婦女在聚會中不可以發言等,但為何基督徒沒有據此反對或遵守?

也有人說,因為聖經反對同性性行為,所以同性婚姻不符合聖經教訓。張仁和強調,不可以將同性性行為等同於同性戀。聖經中所譴責的同性性行為很可能是針對異性戀者以性暴力對待同性,或是譴責異教崇拜中的淫亂行為。性暴力無論發生在同性或異性之間,都是聖經譴責的罪惡,但這與同性之間彼此委身或親密行為無關。

「為了下一代幸福,」張仁和表示,他個人支持同性婚姻,是因為不希望看到如果下一代是同志,卻因為法律沒有給予結婚權利,而失去相愛相守的機會,或是如果下一代因為社會不容許同志結婚,選擇躲進異性婚姻中,成為一生的遺憾。

張仁和也拋出問題,挑戰現場與會的基督徒,如果在教會內有共同信仰的弟兄姊妹不能彼此尊重、包容不同的主張,那還奢望談什麼「傳福音」?也許真正需要傳福音的對象,是教會內部的信徒吧!

 中部場   神學不應跟著時代改變  

【林家鴻專題報導】「我之所以會來,是因很多被邀請的人都不願意來,覺得不是很公平。」彰化中會梅鑒霧紀念教會牧師吳怡賢受邀擔任與談人,他強調聖經可經過時代的詮釋,但長老教會的神學應該是「回應時代的挑戰,不是跟著時代改變」;同性戀是先天或後天仍無定論,但在教會歷史上,確實有同性戀者靠信仰得醫治的例子,請大眾不要將教會關懷污名化。

吳怡賢曾參與擬定「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他指出,這份由高雄、壽山等多個中會草擬的牧函,曾在送交總委會討論時,在會議中發現內容被抽換成總會幹事自擬的報告,後被在場的中會議長們抗議才換回來,「我不知道這行為有沒有犯法?可能需要解釋。」他認為,最後真正代表長老教會的是總會議長,上帝的權柄不是給總會幹事,希望未來議長能帶領長老教會在爭議中站穩腳步。牧函明示依照聖經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是上帝祝福,教會內部可對話,但對外立場要很明確,才不會讓人誤會長老會也挺同。

吳怡賢也分享幾則網路瘋傳的短片,內容提及同志團體進入學校教導男男性行為、使用情趣用品自慰;國小六年級有教師補充教材告訴老師,可讓孩子了解只要接受對方告白就可以上床、墮胎是選擇;同志大遊行中,有主張多P、大麻等娛樂性用藥合法化、兒少性交除罪等違反道德主張。吳怡賢說,他不否認有的同性戀情可以一輩子忠貞,有人說支持同婚但不支持性解放,可是同婚、同志運動、性解放這三件事要如何切割?至今仍然看不到界線!

吳怡賢認為,通過同婚法就是為性解放開大門,性解放教材會因此進入學校影響下一代。而支持同婚就是擴大挺同立委的影響力,呼籲這些立委不要以詭詐對待百姓,隱瞞未來還想推動的更多性解放法案。

對於吳怡賢指稱挺同性婚姻的立委有陰謀要把台灣帶向性解放、解構婚姻家庭的狀況,立委尤美女回應時表示,「非常抱歉,我們並沒有這樣的計畫」,只是就法論法,替同志權利著想,至於性平教育,事實也不是如吳怡賢所言,目的是教導學生認識身體、尊重多元性別。同志大遊行是由許多不同團體組成的臨時團體,有保守的也有開放的,某些不堪入目的言論只是少數人的聲音,無論喊得如何天花亂墜都不會成為主流,遑論成為法律制度。

 南部場   信仰需藉當代經驗反省  

【林佳靜專題報導】對於有人為了「牧函」的效力而感到「寒心」的說法,受邀擔任與談人的前玉山神學院副院長陳南州牧師指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第4段的最後幾個字明白地寫著:「……總會提出以下原則,期望作為教會信徒之指引與參考。」他說,牧函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立場,牧函也寫得很清楚,這只是作為長老教會信徒之指引與參考,不該再有所誤解。

針對婚姻平權的爭議,許多牧長信徒誤解同性戀,又引用不實的資料來抨擊婚姻平權法案,導致教會成為社會人士眼中「說謊的基督徒」。陳南州語重心長地說:「我們要虛心反省。」究竟婚姻平權應該修民法或立專法?他說,這是屬於法律層面的爭辯,他個人認為「同志伴侶法」,既非婚姻,也不平權,他贊成修民法,讓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婚姻都能依據相同的法律。

面對社會議題,陳南州提醒,基督徒詮釋聖經的原則與態度,要前後一致。他將聖經詮釋分為三種:一、完全依字句的字面意思來了解聖經;二、聖經詮釋需要顧及聖經的寫作與成書背景;三、聖經要在讀者的實況中來詮釋。有人說,「聖經反對同性性行為」,進而反對同性戀、同性婚姻。他認為,若依字句來反對同性戀,也應該秉持同樣的聖經原則,來看安息日、女性按牧、核能、基因工程、網路等議題。

陳南州指出,教會傳統並非靜止不變。教會要從當代理性、科學真理和經驗,重新解釋聖經,進而建立新的傳統。例如:加拿大聯合教會(United Church of Canada)在1988年推翻了1962年以前的教會傳統;美國基督長老教會(PC(USA))在2011年接納同性戀牧者,2015年議決修改教會法規對婚姻的定義。美國聯合基督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接納同性戀牧者已超過30年。英國聯合歸正教會(United Reformed Church)和蘇格蘭教會(Church of Scotland)也於2016年議決接納同性婚姻。

陳南州呼籲牧長及信徒,要經常做信仰的反省,神學就是信仰的反省。「我們必須在變遷的社會中,藉著當代理性、人民的生活經驗,重新反省,閱讀聖經,讓聖經的信息,成為當代的上帝的話語。」對於同性戀,他說,「即使我們有不同的看法,但還是要支持婚姻平權,因為這是同性戀者的法律權利。」

 南部場   牧函是意見最大公約數  

【陳逸凡專題報導】高雄中會岡山教會牧師蔡維恩發言時指出,修民法可能會面臨違憲的問題,亦即家庭在憲法中有特殊的位階,假如有違憲之虞則不應修改民法,然而日前參加立法院公聽會時並未得到法務部明確答覆,後續也沒有進一步討論。

蔡維恩認為,目前主要爭議有四點:第一、同性戀到底天生還是後天?第二、同性婚姻是否是人權?第三、同性伴侶法是否歧視?第四、同性戀教育是否產生歧視信仰、性解放等後續問題?這些問題原本應該透過正反雙方和諧討論,但現今並無公開理性討論,甚至連媒體也遭到掌控。

「牧函是長老教會目前的最大公約數,」蔡維恩說明自己也是牧函小組成員,牧函擬定過程經過正反兩邊的討論,是很好的論述,「可惜小組的決議竟被貍貓換太子,變成另一個版本,」蔡維恩覺得這對信仰及公共論述空間有很大的殺傷力。「不在乎你支持或反對,而是你願不願意共同來遵守,若牧函只是參考,則長老教會就瓦解了。」

「有人說牧函沒有說要反對修改《民法》972條,但是我當初提案的案由就是要反對修改《民法》972條,與其說是遵守牧函,倒不如說是在遵守一個很重要的決議,如果不遵守決議,則違反牧者的誓約。」蔡維恩表示自己不反對討論,但是既然討論有決議就該遵守,如果覺得遵守有困難就該提出修改,如果有人故意不遵守,這是教會前所未有的危機。

結論時蔡維恩表示,這次參與同性婚姻議題,台灣教會有很好的合一,「我們很清楚知道同性戀是罪,但是我們願意保障他們的法律權利。這件事情應被正視,而且不被歧視和誤解。我們是真的願意跨出來關心同性戀的法律權益。假如教會內的同性婚姻支持者不了解這一點,則會變成很大的鴻溝。」

「我們不能像法利賽人把人定罪、也不應該有歧視,許多觀念都可以調整,但是關鍵是主耶穌很清楚這是罪,不能因為他們可憐,上帝認為有罪的我們卻認為無罪。」蔡維恩期待透過溝通帶出不同意見者的尊重與合一,他認為這是長老教會重要的十字路口,「若是把人文主義、自由神學當作偶像,就是長老教會往下走的時候。」「我們需要深深的儆醒,到底上帝的心意是什麼?這是很重要的課題。做為社會守望者的角色,我們不能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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