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教堂破產出售 柑縣天主教區得標

&nbsp【蔡聖欣編譯】座落於美國加州、全球知名的水晶大教堂(Crystal Cathedral),因為財務狀況而於2010年10月宣告破產。在延宕了將近1年後,該教會的董事會終於在查普曼大學(Chapman University)和柑縣天主教區(Catholic Diocese of Orange)這兩個最熱門的競標者之間做出選擇,這個決定也在2011年11月17日獲得聯邦破產法庭法官的同意。

雖然柑縣天主教區的出價比起之前呼聲較高的查普曼大學還低了200萬美元,但是因為該教區保證仍會將教會建築物作為宗教目的使用,最後以5750萬美元得標。柑縣天主教區也同意,要讓水晶教會在接下來3年繼續使用該教堂,以便有時間尋找適合的聚會場地,並且建築物本身也不會有任何修整。

水晶教會創辦人羅伯特‧舒勒牧師(Rev. Robert H. Schuller)的女兒、同時也是目前擔任水晶教會主任牧師的席拉‧科爾曼(Rev. Sheila Schuller Coleman)表示,不得已必須將水晶教堂出售一事,讓她十分心痛。但是羅伯特‧舒勒牧師也發表聲明鼓勵會友,如果搬遷是神的旨意,那表示有其他地方更需要他們去傳福音。她更說道,一棟建築物並不能代表水晶教會。

任教於美國哈特福神學院(Hartford Seminary)的宗教社會學者圖瑪(Scott Thumma)研究巨型教會(megachurch)多年,他指出,水晶教會的例子對牧者們是個很好的提醒,教會應該更謹慎思考是否要花大把金錢在教會建築物的華美上。

圖瑪表示,在水晶教會破產的消息下,目前許多大型教會採用「衛星教會」(satellite church)或稱「多堂址教會」(multi-site church)的植堂模式的確有它一番道理,畢竟,「要維護這樣一個大建築會瓜分不少教會可以花在傳福音的時間與資源。」再者,牧者總有一天會退休、電視節目難免給會眾不實際的期待、建築物會成為財務負擔,而這些人事物都很容易成為錯誤的焦點。(資料來源:Christian Century,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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