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空軍士兵遭冤殺 思罪與罰

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遭冤殺一案,被檢察官找到新事證,兇手另有其人,引起社會一片譁然!指責的聲浪,指向爭功諉過、草菅人命的軍事單位。總統與國防部長,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出面向江家道歉。民眾除了對於江家深表同情外,對於死刑廢除與否的議題,再度掀起討論的熱潮。

死刑的議題,在台灣社會看法始終兩極,至今仍無共識。宗教團體與人道主義者,無不力飭死刑殘暴冷酷,違背人性的尊嚴,不該存於文明社會。制裁之目的是為矯正,而非報應;反對者則主張,死刑不能廢除,制裁之目的不只矯正,也包括報應。

兩相對照,「矯正主義」團體堅持:1.人類生命的尊嚴無可剝奪;2.避免法官誤判而造成遺憾;3.防止死罪者一不做二不休繼續更大傷害;4.廢止死刑乃是世界之潮流;5.廢止死刑犯罪率逐漸下降。「報應主義」團體之主張不外乎:1.誰來同情與安撫受害者?2.三審定讞何來誤判之憾?3.廢除死刑豈能停止傷害?4.世界潮流豈可代表真理?5.犯罪率只能參考非準則!&nbsp

聖經中「罪與罰」的觀念相當強烈,該隱殺死亞伯犯下人類第1宗兇殺案後,上帝提出的訓誡得以清楚見著,人乃依上帝形像所造,有著生命的尊嚴,且生命的主權在於上帝,人不可殺人,也不能被人所殺(創世記9章5~6節)。到了耶穌基督降生後的新約時代,上帝的「公義」依然不變,但「報復與懲罰」背後,卻可因著耶穌基督的「愛」而化解。

雖有些舊約的規範,在新約與現代的社會中,已不可同日而語,然在上帝所頒布的「罪與罰」之律法中,與現代法律所謂刑事與民事有著相同的意涵,皆在訴說,犯罪的人必須付出代價,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不同的是,舊約時代,人犯罪之後的「獻祭」,其「悔罪」、「彌補」、「修復」的意涵,大於犯罪之前的「預防」;新約時代,事先的「預防」,則大於事後的「彌補」。人若肯承認自己的罪,並倚靠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贖,便能和上帝建立關係,成為新造的人,不再被罪惡所轄制。

愛與公義是上帝的屬性,聖經「罪與罰」之立場永不改變,犯罪的人須付上法律的責任與代價,但殺人者所犯下之罪的生命之刑,並不能由人來追討和執行;殺人者若不真心悔改,上帝會親自追討。聖經已清楚言明:「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章23節)犯罪之人,若能真心悔改,倚靠上帝恩典,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在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否則,靈魂將永遠沈淪。

鑑於江國慶的被冤殺,基於耶穌基督的愛,我們衷心期待,死刑應當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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