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捨分享一線間

◎江淑文(新使者雜誌創意與推廣總監)

筆者自2011年初接下《新使者》兼職工作,在完成今年《新使者》聖誕特刊編輯與出版後,開始積極向中會、地方教會推廣。我以正式的總會會使身分到中會季例會請安,地方教會則以拜訪或電話請安推廣。《新使者》雜誌部分,希望最少每間教會都可以訂一份;聖誕特刊則是推薦教會做為福音單張使用,鼓勵會友以聖誕特刊取代聖誕卡使用。

不管過去在亞洲教會婦女協會或是現在的文字事工,在尋求支持的過程,當然有過被婉拒,「對這個事工沒有感動」「經費有限,另有更需要支持的方案」「今年暫時停止」等;或用「謝謝,再聯絡」等客氣的暗示謝絕。但被拒絕的過程中,起碼都以禮相待,直到最近,讓我這位進出總會辦公室20年、自以為對教會生態算是熟悉的平信徒很是錯愕。

前往某中會例會請安,有位牧師當眾拍胸脯保證支持。之後,我「依約」向他提起之前的承諾,請其教會訂閱《新使者》、聖誕特刊。他卻用嘲諷的態度回應我,當初只是隨便講講,我卻當真。我以為他在跟我開玩笑,繼續懇請牧師支持。這位牧師開始找理由,說訂《新使者》會被長老罵,沒人要看。旁邊的人也一個鼻孔出氣說:「對呀,那個誰要看?不要送我,我會直接丟掉。」我轉問,「那聖誕特刊呢?比較故事性,應該會引起興趣。」該牧師用另一個例子來說他的決定:

「某神學院跟我要機會讓他們來請安募款,討了好幾年,去年我隨口回答:『好啦,明年再讓你們來。』沒想到他們當真記得,今年真的來叫我讓他們派人來募款。」旁邊的人又答腔,「要錢的事,人家當然會記得。」我真的聽不下去了,轉身就走,但有種被當作乞丐的屈辱感覺。

後來與其他較缺經費需要奉獻支持的文字、教育、大專機構工作者分享上述經歷,他們在募款過程也有類似的情形,以無奈的同理心安慰我。

今年發出的《新使者》推廣公函中,文末我是以這句話作結束的:「推廣《新使者》是為了眾教會的利益,讓信徒靈命成長、廣傳福音,願上帝的大能與我們同在,加添我們的力氣,一起為建造上帝國而努力。」不管是哪一個事工都是為了眾教會的利益,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也知道並不是每一項事工一定要得到別人全面支持,但是掌握資源的人不可以高姿態對待需要被幫助的人,讓對方覺得自己卑微;掌握資源的人更不能錯擺自己的角色,以施捨者的角度來看待需要支持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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