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褻瀆法凌駕宗教

◎鄭明敏

多年來在普世會議場合與許多國家的代表接觸,卻總是對巴基斯坦教會的代表印象深刻,他們發言強悍,選舉時展現強烈企圖心,可能與該國特殊的宗教「褻瀆法」(Blasphemy Law)長期威脅基督徒有關。

該法以伊斯蘭教為本位,凡被控褻瀆可蘭經,且罪名確立者,會遭判死刑或無期徒刑,而適用對象顯然有針對性,即占該國人口3%的宗教少數(非伊斯蘭教)族群,其中基督徒首當其衝。但褻瀆的定義不清,居心不良者可輕易羅織不實證據陷害無辜,藉此解決個人恩怨、土地財產糾紛,或剷除生意競爭對手,從中牟利。有人一早開門,赫見可蘭經躺在門口,從此禍從天降冤獄纏身,而該法偏用極刑,也讓平反的可能微乎其微,與台灣早年利用「檢舉匪諜人人有責」來誣告對手,製造冤獄的景況雷同。

這條備受爭議的惡法羅列於該國刑法第295條,在1988至2005年間有647人遭判刑,但近幾年遭濫訴的案例急速增加,甚至有惡化為法外私刑的趨勢,具體矚目的案例包括:2009年武裝伊斯蘭團體攻擊燒掠基督徒村落,信徒被殺害,房屋付之一炬;2010年一對牧師兄弟被控違反「褻瀆法」,由警察押解至法院,卻在代表公權力的殿堂遭不明槍手槍殺身亡;2011年,巴國內閣唯一的基督徒部長官員也慘遭刺殺。這些案例證明,該國宗教「褻瀆法」遭無限上綱濫用的程度已達失控的地步。

普世教協(WCC)中央委員會於2009年發布公開聲明,譴責「褻瀆法」已成該國迫害非伊斯蘭宗教的主要法源,強烈呼籲巴基斯坦政府廢止該法。2010年WCC總幹事戴維德牧師,更針對若希德‧伊曼紐牧師(Rashid Emmanuel)及其兄弟在法院遭槍殺一案,公開致函巴國總統及總理,除呼籲當局採取必要行動制裁兇手,更再度要求2位國家領袖慎重思考如何廢除不斷引起暴力衝突的褻瀆惡法,以保障每位國民的權利與尊嚴。2011年,該國政府內閣職司「少數民族事務部」的巴帝部長(Shahbaz Bhatti),遭極端分子刺殺身亡,戴維德牧師再度致函巴國總理,除表示震驚外,更直指巴帝部長因抨擊「褻瀆法」惹來殺身之禍,該信也強烈呼籲巴基斯坦政府應竭盡所能,確保該國基督徒的人身安全。

2011年10月,有鑑於巴基斯坦教會面對的嚴峻挑戰,WCC總幹事終於親訪巴基斯坦,並在結束3天訪問的臨行記者會上,呼籲該國政府不應漠視藉由濫用宗教「褻瀆法」所引發的血腥暴力。緊接著同年12月,WCC再度派出一代表團,由挪威前任首相率領,於伊斯坦堡正式會晤巴國總理,提出相同卻更強烈的訴求。

該國教會領袖阿撒來主教(Bishop Samuel Azariah)稱教會是該國的「良知之聲」,對國家的整體發展貢獻卓著。而WCC更以堅定具體的行動展現陪同該國眾基督徒面對迫害的決心。 &nbsp(作者為WCC中央委員會委員、台南中會東寧教會牧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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