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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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報紙刊出一張醒目的照片,照片中出現在桌上堆很多一捆捆的錢,標題寫著某位人士將來台行善,發出5億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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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肯定善舉,從小我們就被教育要有「行善為樂」觀念。想起我小時候讀鄉下小學,營養午餐後,老師發給每位同學小小方糖,它是歐洲人捐的,目的是補充我們身體健康所需的營養,因為我們這些孩子家窮,吃下那塊小方糖,心裡很高興,它陪著我們成長,走過童年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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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說:「在別人的身上,看到自己的責任。」我不知道當初是誰捐獻的方糖,然而我心存感激,因為他們知道窮鄉僻壤的孩子在健康上的不足,所做的行為正是聖經所說:「施捨時,右手做的事,不要讓左手知道。」相信他們在捐助上的那份喜樂是無可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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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貧困家庭,我們都有責任去照顧他們,這是社會安全的一環,被幫助不是件羞慚的事,就如我也曾被幫助一般。然而,在鎂光燈下,那些拿著救濟物資發放的人,心裡又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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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慷慨解囊幫助人的行為,而那在默默地行善的人更應大大的向他們鼓掌,根據馬太福音6章4節,暗中施捨的事,天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願神賜福給那真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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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作者為高雄台福基督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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