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南州
讀完3100期《台灣教會公報》20版,台神代理院長陳尚仁教授〈PCT要跟PCUSA走嗎?&mdash&mdash教會是否應向世俗妥協,取消性道德標準?〉(下稱〈向世俗妥協〉)一文後,心中難過萬分。美國長老教會正確簡稱為「PC(USA)」,PC(USA)相關教會法規之修訂,簡化地說,是不再以性傾向限制人是否得以從事神職。〈向世俗妥協〉認為,PC(USA)45年來會員人數剩一半,是「向世俗妥協,取消性道德標準」的結果。所以PCT不要跟PC(USA)走。
將PC(USA)會員人數之減少歸咎於「向世俗妥協」是過於簡化,也不正確。若要以數字來判斷,跟PCT有宣教合作關係的加拿大聯合教會(The United Church of Canada)是加拿大最大的基督新教教派(由衛理公會、公理宗教會,和70%長老教會聯合而成;約3500間教會,300萬會員)早在1988年就通過不以性傾向來限制人從事神職。反之,加拿大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Canada)反對同性愛,教會數只1000間。
台灣的新教教會,大概都反對同性愛。這些教派教會的會員數都成長嗎?美國許多福音派教會堅持反對同性愛,其教勢可能也未見類似PC(USA)的衰減。那麼,PCT要斷絕跟PC(USA)的宣教合作關係,跟著美國這些教勢成長但對聖經之本質與權威看法極端保守的福音派教會走嗎?台灣有些基督教會教勢成長很快,但卻批判、反對PCT的社會參與,PCT在社會關懷與參與的神學也要改弦易轍?
其實,以教會會員數字來衡量教會的宣教和神學也有待商榷。教會人數的多寡,跟該教會是否遵從聖經的教導,並沒有必然關聯。我深信這是陳尚仁教授很清楚的邏輯。PC(USA)的議決是在長老教會信仰傳統的總會,以敬拜上帝開始的會議中作成的,所以我認為他們正是〈向世俗妥協〉所期待的,一個「追尋聖經的真理及上帝在這個時代的心意」的教會,他們順從聖靈引導,在時代脈絡中解釋聖經!
大家都知道教會不應該向世俗妥協;對PC(USA)之議決的解釋應該是「異性戀、同性戀適用同一性倫理規範」,而不是取消性道德標準。就如具一位同志身份的傳道人說的,基督徒同性愛的結合是「承諾的、委身的、性的、愛的關係」。這樣的性道德標準在哪一方面違背基督信仰?
(作者為阿美中會鳳信教會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