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母語 手語爭列國家語言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審查在即 聾人協會及博愛手語教會力促台灣手語被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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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榮採訪報導】行政院文化部力拼《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在今年6月送進立法院委員會審查,長老教會台北中會博愛手語教會及全國性的聾人協會,力促「聾人手語」入法,將之列為國家語言,同時也做好面對「聽人手語」團體恐會抗議阻撓的心理準備。

草案在2007年經行政院通過,內容共12條文,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在2016年提案的版本共10條文,取得18位立委連署。主管機關文化部力拼今年6月要將草案送入立法院,於是3月初舉辦6場全國公聽會。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理事長、博愛手語教會會友牛暄文曾在公聽會上表示,台灣的聾人手語是台灣聾人族群的語言,要求文化部要將手語列入國家語言。

「政府應尊重人民使用手語及學習之權利」,這是文化部對手語的態度,但草案並沒有要把手語列入國家語言的打算,博愛手語教會呼籲,國家語言法的精神是體認語言是文化的一環,應尊重台灣族群語言的多樣性及平等發展;手語是聾人族群的語言,國家不能把「聾人手語」排除在國家語言外。

博愛手語教會聾人牧師吳信蒼及師母陳慈美對此案表達看法,陳慈美受訪表示,「政府應尊重人民使用『台灣手語』及學習之權利」,可惜文化部遺漏「台灣」兩字,她說,各國的手語不同,台灣自有「台灣手語」,而鄰近國家韓國已經將「韓國手語」列入國家語言,香港立法局也在討論,並且舉辦立法聽證會、聽取聾人意見。

在台灣,除了聾人團體強調的「聾人手語」以外,還有由聽人研發出來的「聽人手語」。陳慈美說,聽人手語是以聽人的文字語言所發展出來的,是聽人本位,但全世界聾人手語是圖像語言,尤其臉部表情變化是聾人手語的重點,文法結構上多是倒裝句。但在台灣,聾人無法抵抗強勢的聽人文化,因此民眾以學習聽人手語為主流。她指出,教育部出版聽人手語辭典APP,聾人多不使用,聾人常用的是中正大學語言研究所所長張容興教授的研究團隊根據聾人手語所開發完成的。

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的意旨是尊重各族群文化,所以應重視各族群語言平等,將手語入列國家語言,陳慈美說,屆時政府得成立研究與推動手語的委員會議,影響教育及其他行政得以尊重聾人與各族群間皆平等的政策。

聾人手語一旦成為國家語言,恐會影響聽人手語,對此,陳慈美不諱言表示,可以預見聽人手語團體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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