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幹事談牧函立場 宋信樂要求刊公報

相片提供/曾詩文

【本報訊】第62屆總會年會期間,同性婚姻成為許多牧長熱烈討論的議題,正議員宋信樂牧師更公開要求,總會總幹事林芳仲在年會中對此議題的回應,應全文刊在《台灣教會公報》。總會總幹事林芳仲就同性戀的議題,全文(台文)如下:

「同性戀此個議題可講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咱一直攏有在(teh)關懷,也聽見多多人的見解以及社會的聲音,總是咱無因為任何外在的環境來受影響,站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的立場,在人權平等的頂面,還有上帝的主權,上帝是超越一切。

主耶穌憐憫疼行姦淫的婦仁人,主雖然接納她,但是無容允她繼續閣再犯。人若體貼肉體的愛,就不能榮光上帝,若是咱要去關懷同性戀此款的人,此個『愛』若無建立起造佇『真理的愛』裡面,此個愛就無實際。

佇挪亞的時代,上帝就定著一公一母的律例原則,留落『種』能夠繁殖多多可保全生命,人類不能違背上帝的自然律,這是不變的真理。」

林芳仲說,教會現在應要思考及預備如何牧養同性戀者,牧函一方面提到,如何關懷在教會裡的同性戀,也提到異性戀婚姻結合,這兩點都是重要,而牧函另方面提到,教會研究尋找牧養非異性戀性別傾向的兄姊,所以這兩件事都是重要。

報告結束,多位議員針對報告提出許多提問。宋信樂指出,林芳仲的論述讓其心頭陰霾去掉3分之2,「既然都是總幹事信仰立場的話,要在場記錄這段話,我要求刊載《台灣教會公報》第一版,這是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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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意見

  1. 我們家公母分明。同居同活。別人家母母,公公,同生同活,有何不可。大家都是主羊。牧者還是要多觀察何處有清草地,和乾淨溪水旁,滿足主人與群羊的需要。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