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發展傳承 正視聽障族群

政府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 教會鼓勵落實母語生活化 手語卻越傾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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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凡專題報導】台灣因為高山阻隔,各原住民族間擁有獨立的文化,加上來自各地的移民眾多,造成台灣多元的語言環境,然而在過去政府長期禁止使用「方言」政策下,造成包含台語、客語以及各原住民族語,都面臨消失危機。為建構多元的語言環境,落實語言平權,文化部自3月起連續舉辦多場公聽會,聽取多方意見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預計6月底將法案送進立法院審查。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調查報告指出,在台灣包括撒奇萊雅語、噶瑪蘭語、邵語、拉阿魯哇語、卡那卡那富語等5種語言被評為極度危險,賽夏語和魯凱語下三社的方言(茂林、萬山、多納)為嚴重危險,此外,卑南語、布農語、阿美語、鄒語、魯凱語、達悟語、排灣語、泰雅語、太魯閣語等9種語言則為脆弱等級。為此,行政院會於去年12月8日通過原民會擬具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力求積極發展原住民族語言文化,並推動族語使用及傳承。

事實上不僅是原住民族語,包括台語、客語等,「釘根本地」向來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重要信念,於2000年成立的「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以振興與推展各族群語言文化為首要任務,呼籲全國教會信徒積極參與落實母語生活化、家庭化、學校化、社會化之目標,使豐富的語言文化可自由充分的被表達、被接納。因此,每年固定舉辦的「傳道師族群語言能力認證檢定」,更是每位傳道師在成為牧師之前的必經之路。不僅鼓勵在教會內推行母語教學,更期待能帶動社會學習母語之風氣,進而促成城鄉社區與部落祥和、包容、互相尊重。

第55屆總會傳道委員會接納通過,規定2009年及以後分派之各族群傳道師,需通過族群母語檢定認證,方能提出牧師資格檢定申請。

每年2月19日的「世界母語日」,以台語羅馬字書寫發行全台灣第一份報紙的台灣教會公報社,也會與台灣羅馬自協會合併設攤,透過刊物介紹、白話字識讀互動遊戲等方式,同與會者一起同樂,進而達到推廣之效。今年在國立台灣文學館旁葉石濤廣場舉辦的「世界母語人人愛,閩客原新作夥來」台南市世界母語日活動,更擺設許多極富特色的攤位進行闖關遊戲及表演,台語、客語、各種原住民族及越南、印尼等新住民語言皆包含其中,呈現多元包容的台灣文化。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致力落實母語生活化,推行母語運動已行之有年。(攝影/陳逸凡)

今年3月18日於成功大學舉辦的第3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中,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理事長牛暄文在會中爭取將手語要像原住民語、台語一樣,列入國家語言進行研究及保存,尊重聾人使用語言的權利,別讓台灣手語消失。4月8日舉辦的台中場,亦有聾人團體到場疾呼,提出要將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的主張。

針對外界質疑此次立法是要拿「國語(北京話)」開刀,文化部長鄭麗君則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並非針對某種語言而制定,而是希望促進台灣各族群母語的保存與發展。

本期新聞專題除了簡介《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內容,也專訪總會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委員陳豐惠,並邀請長期推動手語教育的平安基金會身心障礙關懷中心主任王玲琇分享實際經驗,以期大眾正視聽障族群族群的訴求與處境。

母語政策16年 台語能力更低落

【邱國榮專題報導】文化部自3月起一連召開6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的公聽會,出席與會者多擔憂母語的消失危機迫在眉睫,然而針對施行了16年的台語母語課程,真的會如關注台語教育的專業人士所擔心的一樣,「台語將要消失了嗎?」

根據中央研究院《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2013第六期第四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從1930年代到1990年代,國民在家裡講台語的比例呈現一路下滑趨勢,1990世代的國民,在家常講台語的比例只有39%,顯見台語正步向消失的危機,而這個問題,是國家施行16年母語教育方針出問題了嗎?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母語推行委員會委員陳豐惠,她也是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諮詢委員,月前受邀電視媒體至節目座談討論該草案,她指出,《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2013第六期第四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其實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結論不謀而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為語言的危機進行分級,台語的狀況是落在「確定危機」與「嚴重危機」的中間,也就是說,母語為台語的孩子在家裡已經沒有使用台語,或是會聽卻不太會講的程度。

陳豐惠表示,普遍觀察在30歲以下,會流利使用台語的人口越來越少,「30歲以下能夠2分鐘流利講台語的幾乎很少」,台灣人口最多的台語已經如此,何況是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他們的危機更嚴重,用聯合國標準來看,台灣總體本土語言危機是確定危機到嚴重危機間,特別是面臨死亡的原住民語言。
為何推行母語教育政策16年了,台灣人講台語的能力反而越來越薄弱?

台北市台語協會理事長、七星中會東門教會長老東俊卿曾經受訪表示,相對於英語課與補習文化,學校每週一堂台語課教學,在這樣的學習環境下,學生怎麼可能達到台語能力的提升;孩子回到家庭,家庭不講母語,阿公阿嬤疼孫子也跟孫子用華語對話,台語整體發展的結果當然是失敗。

目前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重點為:非歧視原則,並強調使用、學習新住民母語、手語的權利;並且實施普查並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以及獎勵補助各級學校開設課程與研究,出版品、電影、廣播電視;國家也將持續實行認證推廣,培育師資。

陳豐惠表示,文化部就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意思,是要使台灣在地語言可以地位提升,一反過去獨尊華語就是國語的政策影響下,導致台語流失嚴重。為此她希望,第一步是在地語言提升地位成為國家語言,使語言地位平等和語言使用資源平等,之後,朝向官方語言處理,但因為官方語言是要有文書系統的處理配合,所以先將各族語言成為國家語言,這是第一步;另外,在國家語言前提下,依據地區,進一步處理「公事語言」及「通行語言」。

所謂的公事語言是民眾去政府機關辦事,使用母語並不會有溝通障礙;而通行語言的定義比公事語言更寬,是使母語通行於當地社會,例如店家以母語營業,依據地區的不同,社會通行彼此互用及溝通的母語。

尊重手語人士 入法推動教育

【邱國榮專題報導】行政院文化部力拚在6月將《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台北中會博愛手語教會及全國性的聾人協會,則要力拚將「聾人手語」入法列為「國家語言」。同時也做好要去面對「聽人手語」團體恐會抗議阻撓的心理準備。

今年3月初,文化部一連舉辦全國6場公聽會。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理事長、博愛手語教會會友牛暄文,便在公聽會上表示,台灣的聾人手語等同是台灣聾人的語言,要求文化部,一定要將手語列入國家語言。

不過文化部僅表示「政府應尊重人民使用手語及學習之權利」,並沒有要把手語列入國家語言的打算,為此,博愛手語教會呼籲政府,國家語言法的精神是體認語言是文化的一環,尊重台灣族群語言的多樣性及平等發展,台灣手語是聾人族群的語言,國家不能把「聾人手語」排除在國家語言外。

博愛手語教會牧師娘陳慈美在4月初受訪時,指出「政府應尊重人民使用『台灣手語』及學習之權利」,這樣話才是正確,可惜文化部遺漏「台灣」兩字,她說台灣有「台灣手語」,而韓國已經將「韓國手語」列入國家語言,香港立法局也舉辦聽證會、聽取香港聾人意見,她強調,客語、福佬語、原住民族語要納入國語法,聾人同樣是台灣土生土長的國民、是族群,但遺憾文化部提案是把台灣手語跟新移民語言並列,僅指人民學習手語予以尊重。

事實上在台灣,除了「台灣手語」,還有由聽人所研發出來的「聽人手語」。陳慈美說,聽人手語是以文字形式所發展來的,可是聾人手語是圖像式,聾人要表達時,腦部出現的都是圖像,尤其重視臉部表情變化,失去臉部表情的手語便沒有意義;台灣手語的文法結構比較像倒裝句,她表示,聾人手語的文法結構及表現形式截然不同於聽人,語言的存在本身就帶有文化表現,在一般大眾學習聽人手語蔚為主流下,聾人文化恐怕將會逐漸消失。

陳慈美指出,教育部出版聽人手語辭典APP,都是聽人做決定,聾人多半不使用。一旦台灣手語入法,接著就是施行細則及各國語委員會的成立,國家有責推動社會教育。她說,法律踐行得成立研究單位與推動手語的委員會成立,聾人進入委員會的比例要高,否則又淪為要聾人背書、聽人主導,毫無實質助益聾人的機構。聾人手語一旦成為了國家語言,恐會嚴重影響聽人手語、不再主流地位。對此她不諱言,可以預見聽人手語團體抗議,牛暄文也曾向她表示,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應戰聽人手語團體的阻撓抗議。

微聲打開心眼 體驗無聲世界

【特稿/林立健】我對語言學習很有興趣,包括手語在內。在神學院就讀期間,遇到現在台北中會博愛手語教會牧師吳信蒼,因為是聾啞人士,也教我們簡單的手語,方便我們和他溝通,當然有時還是需要紙筆輔助。

對於和聽語障人的溝通,也許有人會說:「用寫的啊!反正他們也有手機、電腦!」但意義不同,因為手語是他們的母語(第一語言),寫才是第二語言。就好像我們聽人彼此用台語或華語說話,偶爾才會湊上幾句英語。學過手語的人就會知道,手語語序和文字語序有所不同,故在書寫的表達工具上,不見得能適切地無誤傳達意思。

回想我初受派到地方教會時,收到總會平安基金會所屬身心障礙關懷中心的刊物《微聲》,這使我很興奮,「原來我們長老教會機構有在教授手語,而且還是很全備、很專業的手語。我好想去學哦!」一看地點在高雄,心馬上涼一半,因為有點遠,自己也不會開車,即便會開車了,又往北轉派,學習的心就暫且打住了。

多年後,又回到熟悉的地方教會牧會。當我再次收到《微聲》時,我告訴我自己,即便有點遠,我也要去學。上了第一課,就訂下了更大的目標,「我要考丙證!」每次去,我都鼓勵自己:「不要讓距離影響學習的心,以後新的教會若完工了,前面螢幕左下角有個人在手語翻譯,那個人就是我!」

說也奇妙,在學習的期間,上帝也帶領了一個聾啞的老姊妹來教會。信徒很想關心她,但她說話支支吾吾的,大家聽不懂,比手語也沒人看得懂,最後只能請她手寫,可是又不明白意思。後來,大家知道我有學手語,請我去和她溝通,她知道有人會說(比)跟她一樣的話,存在感加深了。

之前在網路看到一個視頻,有個姊妹分享她在求學階段所面臨的難題,即使會讀唇,但因不是百分百了解老師說的上課內容,還是需要同學的筆記,但卻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分享。她就鼓勵大家從小培養自己的小孩學手語,就像是培養小孩學英文一樣,而且英文配合手語更加深小孩的記憶。

我曾詢問手語老師:「有沒有手語的翻譯?」老師以為是手語翻成華語或台語,但我要問的卻是,有沒有TSL(台灣手語)翻成ASL(美國手語)的手語翻譯員?他說沒遇過。這也引發我想學習ASL和LSF(法國手語)的興趣。當然也希望台灣可以培養新生代多國手語翻譯的人才,讓台灣的聽障人士也能和其他國家的聽障人士接觸、交流。

聖經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章17節)聽障人士先天在「聽」方面缺乏,但在「看」方面卻敏銳。若要他們「信道」,就需要有人比給他們看,正如聽人有人說給他聽一樣。只可惜,手語教會在台灣沒幾間,教會內也沒有真正會手語的人才(不是手語唱歌那種)。教會若能重視這個區塊,我相信必能引領聽障人士信主,因為他們也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

(作者為嘉義中會東河教會牧師)

障關中心層於台南中會東光教會開設手語班。(相片提供/身心障礙關懷中心)

誠邀社會同來 復育語言花園

【特稿/王玲琇】轉眼間,回到平安基金會所屬身心障礙關懷中心已經快3年了。這次再回來,確實改變了許多。高雄市議會已做到獨立預算編列,每年的定期大會,只要打開電視,都可以看到手語翻譯人員同步翻譯,保障使用手語者的權利。另外,高雄市勞工局也不遑多讓,社會局的「手語服務中心」,更是障關中心在13年前,帶著聾朋友一起見當時社會局洪富峰局長才推生而成,障關中心也得以以完整手語服務計畫書獲得標案評選,直到今日已破50萬聽語障人次的服務量。

我經常想障關中心還能做些什麼?在與聾人朋友座談中,我得知他們其中一個夢想是「希望政府能聽見我們的聲音,把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目前文化部正在推動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多位立委也請文化部將「手語納入國家語言」。4月8日「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在台中舉行,台中中會蒙恩教會潘信宏牧師也帶著聾朋友出席公聽會,並全程參與。潘信宏牧師說:「如果把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就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保障公民的語言權,而過去30、40年台灣聾人的教育並不平等,聾人文化和一般聽人不同,一般人學習語言都靠聽覺,而聾人學習語言卻用視覺,兩者在思維上造成的鴻溝很大」。

障關中心長期專注聽語障議題,我們會持續關注立法過程。除立法之外,加強手語翻譯員的培訓、提升翻譯員的數量和專業素質、與聾朋友共同研發手語辭彙,都是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我喜歡一位學者García的觀點,她將語言花園類比(language garden analogy),強調語言多樣性以及語言規劃的重要性。她提到在多樣的語言花園中,強勢的花卉會迅速蔓延,要是不加以管理,弱勢花卉就會面臨滅絕的危險。自由放任的做法並不足取,語言,也需要園丁,需要精心的規劃、照料和保護,才能創造出一個美麗的花園。

障關中心存在的目的,是期待透過社會福利服務能與教會成為幫補,彼此配搭盡心地去輔助教會的福音事工。是否也能邀請教會成為語言花園的好夥伴呢?嘉義中會以東河教會林立健牧師為例,牧師從自身的動機出發,以至於帶來後續對聾人朋友的關懷與牧養,進而帶來更高遠的異象,這就是一個很成功的案例。
當聾人進入教會,他們不用擔心教會的眼光,很快就能融入教會的群體生活。藉此也有認同與隸屬的安全感。如果教會有更多的人會手語,就可拉近聾人的距離,聾人的生活也會減少一些麻煩與誤解。透過聾老師給我們一張基本手形的圖,數字、父母、男女、手足等約56個左右的手型。熟練了,可以延伸、組合成更多的手語。這些手形需要常常練習,能增進悟性和記性之外,也能增強個人手指的靈活度。

在國內主流社會,手語成為一種弱勢族群及能力較低的標記,手語在國內仍屬於弱勢語言,聾人在此環境下,產生自我認同的衝突。在多年來的實務經驗中發現,部份聾人的父母不讓孩子從小學習手語,是擔心孩子受到歧視。如果教會接納手語是一種正式的語言,聾朋友被歧視的機會就相對更少。

溝通,是依靠運用形於面上的嘴巴,還是需要仰賴一顆顆看不見卻能夠彼此相連的心,用愛來連接訊息?在台灣,社會與文化的樣貌日漸多元,未來更是一個尊重多元語言及多元文化的新世紀,邀請您來學習手語,將有助於聽聾共融,消除歧視,整個社會就可以邁前一大步。

(作者為平安基金會所屬身心障礙關懷中心主任)

知識之窗:《國家語言發展法》

【陳逸凡專題報導】重視世界上每一種語言,盡量不讓它消失是國際共識,因此以「利用教育、科學、文化、溝通及信息,為建立和平、消除貧窮、可持續性發展及跨文化對話而努力」為宗旨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期會針對「瀕危語言和語言多樣性項目」提出調查報告,為確保台灣多元語言發展,文化部近期內也將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舉辦多場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

回顧歷史,1983年教育部曾嘗試制訂《語文法》,然因當時忽略台灣原住民各族語,引發社會反彈,因而作罷;2001年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台灣多種原住民族語列為「瀕危語言」再次引發社會討論,並重新擬具《語言平等法》草案尋求立法,2003年轉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部前身)主責,朝文化資產保存的方向立法;2007年,行政院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然因在野立委質疑目的是在「去國語化」而未能獲得進展。

在政黨再次輪替後,《國家語言發展法》制訂議題再次浮上枱面。文化部強調,國內語言發展不平等,導致本土語言面臨流失和消亡,部分原民語經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為死亡及瀕危語言,加上2007版草案至今10年,需更符合現代社會的法案,因此才決定重新開公聽會,提出新版草案。目前除文化部提出由學者草擬的公聽會版本供討論使用,還有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黃國書、及時力黨團提共4版本。

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目的,旨在協助各族群保障母語,提供這些語言保育、復育跟發展的機會。至於聽障團體所關心手語是否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目前已有紐西蘭的先例,將手語列為官方語言,文化部長鄭麗君則表示,目前公聽會從第2場起已經增加手語及現場文字聽打服務,至於是否將台灣手語納入草案中,則有待社會大眾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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