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的聖經觀】6-2唯獨聖經,應用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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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彥華

對於什麼是基督教信仰的權威,在教會歷史上各有不同看法,有些人認為教會傳統和聖經一樣具有權威,有些人甚至認為人的理性所做的判斷,也和聖經具有相同的權威。

在這方面,清教徒毫不遲疑地跟隨了改教家的教導,認為「唯獨聖經」是信仰的最終權威,教會的傳統和人的理性不可凌駕在聖經之上。約翰‧歐文(John Owen)說:「不要把你的信仰建立在人的看法之上,只有聖經才是試金石。」換句話說,不論教宗說了什麼話,不論一項教會傳統持續了幾百年,只要這些事違背聖經的教導,信徒就不用理會這些事。

清教徒之所以認為只有聖經是信仰的最終權威,乃是因為他們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我們知道從一方面來說,聖經是經由人手寫下來的,聖經作者包括摩西、眾先知和眾使徒;但從另一方面來說,聖經真正的作者乃是上帝,我們可以來看幾節經文:「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章16~17節)「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1章20~21節)聖經的權威不是來自人,不是來自摩西或保羅,正如約翰.歐文所說:「聖經的權威唯獨因為它的源頭乃是上帝;聖經的全部權威都來自它真正的作者。」

此外,清教徒認為,既然上帝是聖經真正的作者,那麼聖經就不可能說謊;既然聖經不可能說謊,那麼聖經就一定毫無錯謬、完全可靠。馬丁路德認為「聖經從不犯錯」,加爾文認為聖經是「判斷真理完全可靠的法則」。清教徒也是如此,他們認為「上帝的話語是完全可靠的」「聖經毫無錯謬,因此只有聖經才能設立信仰及行為的準則。」

必須要說,有關「聖經無誤」的問題,清教徒跟現代某些神學家的立場不同,現代某些神學家認為,既然聖經是經過人手寫下來的,那麼就不可能毫無錯誤,因為人是有可能犯錯的,而他們也把聖經某些看似矛盾的地方,當作支持他們理論的證據,並在這些地方大做文章。然而,清教徒清楚且堅定地表明,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即使是人類作者寫作聖經,也受到上帝全然的保守,以致可以毫無錯謬地傳達上帝的啟示。

但是,表明聖經無誤還不夠,另一個問題是聖經究竟在哪些方面具有權威?聖經是不是只在談到救恩時才具有權威?當談到生活各方面時,聖經是否還完全可靠?關於這點,清教徒明確指出聖經在三方面的權威:

1.聖經是信仰教義方面的權威。

清教徒認為,聖經是「檢驗所有教義的試金石」,是「所有宗教問題和紛爭的仲裁者」。

2.聖經是道德方面的權威。

清教徒認為,聖經「足以用來管理我們所有的行為」,是「信仰和道德的完美準則」。

3.聖經是教會治理方面的權威。

清教徒認為,「上帝的話語為教會所有事務指明方向」,「教會的任何崇拜儀式必須合乎聖經的規定」。

不過,教義、道德和教會治理都比較算是信仰方面的事,到底聖經的權威是否涉及生活其他方面呢?舉例來說,現代有些基督徒認為,教養小孩必須詢問育兒專家的意見,即使這些育兒專家不是基督徒,或他們的方法不合乎聖經,也都沒有關係,因為他們認為聖經只管理信仰方面的事,生活其他方面的事必須聽從專家的意見。

但清教徒不這麼認為,他們反而主張生活每個方面都與信仰有關。有位清教徒說:「無論上帝的百姓處在什麼處境下,聖經一定包含某種適用於這個處境的準則。」珀金斯(William Perkins)說:「聖經包含許多神聖的知識,可以教導我們關於倫理、經濟、政治和教育的事。」將聖經應用在全部生活並不是說聖經有可以直接用在一萬種情況的一萬條規定,而是聖經包含適用各方面的大原則。例如,聖經沒有直接說我們一定要找什麼工作,但聖經說我們要找正當的工作,以及適合我們個人恩賜與能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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