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母親們 柔軟與堅毅並存

迎接性別平權新時代 女性一路走來不容易 社會變遷建構新一代母職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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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凡專題報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62屆總會通常年會,4月18至21日在台北馬偕醫院召開,首日晚上進行總會幹部選舉。由牧師陳明志當選總會議長、牧師薛伯讚當選總會副議長、牧師張顯爵當選總會書記、牧師阿布絲.打給絲非來南當選總會副書記及長老黃伯棟當選總會會計。

值得一提的是,為平衡總會幹部代表席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每隔幾年會選出原住民牧長擔任總會幹部,按照往年的默契,今年預計選出原住民的總會副書記。為響應性別公義委員會的呼籲,落實女性有權平等參與決策的信念,今年更期盼能夠推舉女性候選人參選,最終由布農中會牧師阿布絲.打給絲非來南當選。

阿布絲.打給絲非來南(右2)當選第62屆總會副書記,創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創較以來首位女性幹部紀錄,可望於4年後成為首位女議長。(攝影/林宜瑩)

迎接性別平權的新時代,一路走來並不容易。一個顯著的例子是,世界知名的「波士頓馬拉松」向來禁止女性參賽,直到1967年凱瑟琳‧斯威策(Kathrine Switzer)勇敢挑戰保守傳統,報名參加賽事,並且在比賽過程中遭到大會人員的刁難阻止,留下奔跑中拉扯的經典照片,最後凱瑟琳仍憑著毅力在支持者的掩護下,順利在時間內完成賽事,打破了性別不平等的偏見,1972年波士頓馬拉松終於正式允許女性參賽,如今馬拉松賽場上已經可以看到眾多女性的身影。

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於4月27至28日舉辦的「2017年婦女論壇」,目的即在深入探討公共議題,啟發婦女的性別平等意識。婦女論壇邀請甫回國的海外宣教師蘇貞芳分享「我只想跟你談生命:從信仰看打結的性別議題」,以自身生命經歷探討信仰中的性別議題;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談「性別與法律」,從各種看似平等的法律中,探討其性別不平等之處。本期新聞專題將有詳盡報導。

5月第二個禮拜是母親節,同樣是以女性為主角的節日。母親節最早的核心信念,乃是為了哀悼中的女性而設立,用意在記念死去的士兵並推動和平。母親節的主要推動者安娜‧賈維斯(Anna Jarvis)本身並沒有生育,然而她的母親在1850年代積極籌組母親日工作俱樂部,目的是改善衛生條件、降低嬰兒死亡率、對抗疾病等,美國南北戰爭期間更投入傷兵照顧,號召女性為推廣和平扮演積極角色。

1905年安娜‧賈維斯的母親去世,她在1908年籌辦了第一次「母親日」的活動,目的不在頌揚全天下的母親,而是希望每個人能親近自己的母親。這個理念也很快獲得認同並且流傳開來,美國總統威爾遜(Woodrow Wilson)在1914年正式將5月的第二個禮拜日訂為母親節。由於母親節後來成為商人大發利市的商機所在,違背安娜‧賈維斯的初衷,她便開始在各地發起抗議活動捍衛自己的信念,甚至因此被捕,最後抑鬱而終。

本期新聞專題除了分享婦女論壇精采內容之外,也將呈現社會上各種不同角色的母親身影,期盼對性別平權及母職角色有更多的認識。

拆除打結的性別議題

蘇貞芳(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海外宣教師)

【義工記者林佳靜專題報導】海外宣教師蘇貞芳受邀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2017婦女論壇」演講,她列舉許多新聞事件,嘗試從台灣處境來談生命價值觀,以信仰來看「打結的性別議題」。

曾任勵馨基金會靈性關懷師,並就讀高雄師範大學性別研究所的蘇貞芳,談到自己因為幼年喪父,從小必須在母親經營的檳榔攤幫忙,她感受到社會對「檳榔西施」的刻板印象,是對女性的性別歧視與壓迫;「牧師」雖被敬重,但成為女性牧師卻比男性經歷更多的質疑。

蘇貞芳指出,新聞隱藏許多性別議題,鼓勵婦女要學會察看、察驗的能力,教會也要關心這些社會議題,「與人的生命有關的事,就是教會的事,這些事也有可能在教會發生。」

蘇貞芳也帶領大家察看聖經裡的性別關係,檢視當時婚姻的本質,並指出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文化,女性的生命與身體,自生至死都被男性支配,婚前由父親控制,婚後是丈夫所有。早在西元前2500年,就有女童接受割禮的習俗,至今在中東和非洲國家,還有400萬婦女要忍受非人道的割禮。她認為,聖經孕育在一個父權化的年代,發展出以男性為中心的語言、上帝觀和教會觀。例如,申命記及出埃及記曾記載,強姦處女沒有罪責,只要罰錢了事,或是娶了她。中世紀「獵殺女巫」的殘暴歷史,也是透過教會系統,獵殺聰慧女性,而教會並沒有向女性道歉。至今仍有不少女性,遭到以宗教為名的迫害。

蘇貞芳強調,性解放並不是性淫亂,而是女性爭取身體的自主權。在父權宰制下,受苦的不只是女人,還包括相對弱勢的男人。2016年10月24日,數千名冰島婦女集體在下午2時38分下班,以抗議男女薪資的不平等。蘇貞芳說,雖然性別平等已推動近200年,有關人生的選擇、就業、薪資、領導權,以及婚姻內的性別平權,至今仍未完成。

蘇貞芳認為,性別歧視就像是一群盜賊,曾經偷走了她的自尊和信心,也偷走了原本屬於她的自由和快樂;性別歧視也使得許多女性被看輕、不被重視,被取笑、被拒絕,甚至連自己也不喜歡自己、不接納自己。她強調我們身邊有許多「非典型的生命」,例如:身心障礙者、同志族群等,他們來到這個世上,就像是神所揀選的信仰試金石,他們正考驗著基督徒傳的是什麼樣的福音?基督信仰並不是一個宗教儀式,而是要牧養靈性,關懷生命。信仰必須回答:如何看待每一個人生命的價值。任何信仰行動,只要失落了愛,都不是耶穌的心意。

女性應該更懂得法律

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

【林宜瑩專題報導】「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七星中會公館教會長老、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應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邀請以「女人要比男人懂法律」為題演講時強調,現行婚姻從對女性不公平的過去,例如婚姻雖規定一夫一妻,過去卻常存有一夫多妻的事實,以及還要太太冠夫姓、一定要住在丈夫家中、女人離婚後不能立刻再婚、太太的錢都是丈夫的、孩子跟父姓、子女親權(監護權)及子女財產管理都要聽丈夫的,經過修法之後,上述這些不平等多已消弭,可是蘇家宏提醒婦女們,一定要比自己的先生更懂得法律,尤其是在夫妻財產、《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如何立遺囑部分。

蘇家宏指出,在1985年前,娶第二位太太只是「得」撤銷,修法後改為後婚「無效」,因法律不追溯既往,1985年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只要利害關係人沒有向法院請求撤銷,後婚仍然有效;1998年修法後,撤除冠夫姓之規定;同樣地,原本規定夫妻婚後住所地以「夫」住所為準,1998年修法後,夫妻住所變為由雙方共同協議;唯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

至於舊法為何規定女人離婚後不能立刻再婚,必須過6個月才能再行結婚?主要是擔心有婚生子的可能,可是1998年修法時則刪除此規定,理由是現在醫學技術發達,以DNA進行血緣鑑定並不困難,所以不會有血統混淆的疑慮。

在錢財方面,蘇家宏說,婚姻無論舊制或新法,都採用聯合財產制,差別只在於,舊制推定由「夫」管理,對「妻」原有財產有使用、收益權益,且為管理之必要,可不經妻同意,處分妻原有財產。2002年修法後,婚前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婚後財產若離婚扣除負債有剩餘,則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撫慰金則不在此限。

《民法》第1059條明定:子女從父姓。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在2007、2010年兩次修法後,對子女姓氏改由父母以書面約定,約定不成時,抽籤決定。而在子女親權(監護權)及子女財產部分,舊法是「以父為先」,經過1985、1996年兩度修法後,則改由父母共同管理、協議,若父母意見不同時,法院介入。

蘇家宏說,網路上都有自書遺囑範例供查詢,不過他特別提醒,整份遺囑一定要親筆書寫,而且必須押上年月日,若是內容用電腦打字列印,末後由當事人簽名則為「無效」。另外,遺囑也可透過律師、法院認證進行「公證」「密封」「代筆」或「口授」。

文字記錄新移民  二代說媽媽故事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專題報導】台灣在上世紀末期,大量湧進以女性為多數的東南亞籍婚姻移民,時至今日,新住民已經成為台灣社會的一份子,在台灣這片土地上孕育著台灣下一代。2016年第3屆移民工文學獎頒獎典禮後,這些文字結晶被集結出版成書《航》。

移民工文學獎主辦單位四方文創表示,新二代說媽媽的故事,不只是理解媽媽、認識海洋那端的家鄉,也成為媽媽的心靈支柱、新二代的成長之路。

根據102學年度國中小新住民子女就學狀況統計,平均每10位國小新生,即有一名新二代;可是卻往往因受社會歧視,而致使新二代選擇拋棄母系認同,不免讓人感嘆台灣社會是否真的多元?

〈我的超人媽媽〉作者、越南新住民二代黃惠美便道出新移民面對夾在台灣與母國文化間的子女時,內心的糾結與難捨。她坦言自身成長進入國小後,當人問起媽媽是哪裡人時,總是回答:「日本人」。那時候,黃惠美很討厭媽媽的身分,而哥哥也是。

新移民為了子女,有的選擇割捨母國,有的則努力以回娘家探親方式,試圖讓子女能夠接受對母系的認同。黃惠美的母親便屬於後者。文章最後,她表示佩服媽媽一肩扛起全家,更堅強忍耐歧視及異樣眼光,簡直是超人。

泰國新二代張辰嘉在〈再見母親、母親再見〉寫出了國小到國中每天上學離別媽媽與放學再相逢時,用媽媽的母語跟媽媽簡短對話,是媽媽小確幸的日常,卻也是儀式般地慎重。上學時,媽媽問「你愛我嗎?」「愛呀!」「真的嗎?」「真的呀!」放學後,媽媽騎著機車出現在作者眼前,第一句話一定是「想念媽媽嗎?」「想念啊!」「真的嗎?」「真的呀!」日復一日,到了作者已經成年的今天,母子離別、相見,這樣的儀式依然如故。

張辰嘉說,台灣文化使他難以用中文口語向父親表達愛,但脫下中文框架,用泰語向母親表達愛,十分自然。他說,或許母親刻意養成他說愛的習慣,背後乘載的是母親的焦慮及愛。已經生活在外地數年的張辰嘉,每次回到北港家鄉的車站,媽媽依然會騎著摩托車出現,再次重複著親子深情的儀式。

見識生命的堅韌  典禮表揚單親母

相片提供/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陳逸凡專題報導】每位弱勢單親母親的背後,都有個勇敢的生命故事,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黃越綏發起的「第4屆傑出單親母親表揚」活動4月29日在耕莘文教院舉辦,期盼藉不平凡的故事,給予社會大眾正面啟發。

黃越綏說,自己在20多年前成立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就是希望打破社會對於女性角色的歧視,透過家庭、學校、社會的努力,消除對單親家庭的歧視。台灣所謂的「模範母親」都是以婚姻美滿、子孫滿堂為標準,為了讓這些單親媽媽也能夠有為自己覺得驕傲的地方,她在5年前毅然開辦「單親母親表揚」,由各地地方政府推薦名單,透過嚴謹審核,選出10位傑出單親母親,希望讓社會看見單親母親的努力。

台北市長柯文哲亦親自蒞臨頒獎,柯文哲對黃越綏長年為弱勢單親所做的各項服務給予肯定,提及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除了在台北提供弱勢單親服務外,更在台南設有安置中心協助未成年未婚小媽媽突破困境,收容許多弱勢失依的兒童及少女。活動中特別安排柯文哲的父母擔任神祕佳賓,在典禮中意外現身,由柯文哲向自己的母親獻花。

台灣溫室氣體減量保護協會理事長郭新政特別捐贈150蛋糕送給所有參與的母親,她在致詞時表示,現在台灣社會充滿許多負面情緒,期盼透過關懷弱勢母親的行動,讓愛持續發光發熱,為弱勢母親做出更多努力,讓社會往正面方向發展。

今年選出的10位傑出單親母親,每位背後都有感人的故事和不輕易放棄的決心,撫養孩子有優異的表現,她們的故事也激勵許多正在困境中的單親家庭,守住目標繼續努力。每位得獎的傑出單親母親並可獲得新台幣6萬元的獎金,希望給予得獎的媽媽們最實質的支持與協助。

活動除了傑出弱勢單親媽媽的表揚外,同時也進行「單親子女獎學金」、「徵文繪畫攝影比賽」頒獎,給予得獎的學生們最大的支持和鼓勵。現場更特別邀請充滿生命力展現的「鳥與水舞集」和用音樂做公益的「好樣樂團」以及由志工組成的「單親合唱團」的精采演出。

教釣魚取代給魚  婦展培力弱勢者

【邱國榮專題報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實踐關懷社會弱勢方面,於總會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設立了服務漁民、勞工、身障、婦女等機構,其中關懷婦女的「台灣婦女展業協會」,本著基督博愛精神,立下「上帝疼惜自助的人,婦展造就自助的人」的目標,並以服務弱勢及單親家庭的婦女為主要對象,目前提供服務給設籍在台北市、新北市的單親與弱勢等婦女。

台灣婦女展業協會創會迄今近30年,持續提供單親、弱勢等婦女的家庭輔導及技能訓練,而且還有提供法律咨詢的免費服務,並且辦理各項弱勢家庭福利服務。

為免除弱勢婦女遇到法律糾紛時的徬徨無助與驚慌失措,婦女展業協會設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聘請律師義務提供面對面專業法律資源、刑事、民事各相關法律諮詢,採預約制的服務方式。目前在協會的文山中心、北投中心及大直中心裡,提供每週一次的法律服務時間,由律師義務駐點,提供每位受服務者半小時諮詢法律服務,

除上述3個中心以外,新北市淡水區也設有「互動成長團體」,協助成員從團體過程中體會與學習,並得到情緒上的支持,此外,透過舉辦親子1日遊及兒童夏令營等活動,讓單親婦女可以得到難能可貴的放鬆機會。

弱勢婦女就業服務計畫,是協會創會時立下的重要目的,所以在社福事工上面的要項,就設有就業諮詢、就業準備、推介就業、職訓諮詢、資源連結與轉介等服務,由於善於觀察社會脈動,加以連結,因此協會提供的就業計畫也多有好評,例如「指甲彩繪」與「網路拍賣」。

高齡化已是不可逆趨勢,隨著照顧者的需求量日益攀升;目前文山中心就開辦「基礎手足修護保養與長者陪伴課程」。為何有手足修護訓練?工作人員解釋手足修護是一項簡易入門的技能,也能因應老人產業人力需求大幅提升,幫助單親及弱勢婦女拓展就業的機會。

隨著勞力市場變遷,家事清潔產業也逐漸在台灣熱門起來,北投中心目前正開辦「家事清潔人員訓練課程」,希望幫助無一技之長的婦女,透過訓練,能熟練清潔工作,並順利求職。而「基礎手足修護保養與長者陪伴課程」及「家事清潔人員訓練課程」,都是協會目前針對就業方面所提供的方案計畫。

時值母親節,藉由本次專題介紹台灣婦女展業協會,使讀者能夠再次認識長老教會不是一個僅止於內聚的宗教團體,也是落實基督精神而向外實踐關懷社會弱勢的組織。

友善懷孕青少女  扶持陪伴小媽媽

攝影/林家鴻

【林家鴻專題報導】「小媽媽」,意思是非預期懷孕的青少女。勵馨基金會2000年開始關懷這群小媽媽,從中發現許多人因意外生子,而提早擔負親職角色,面臨求學中斷、經濟問題與生涯轉彎等多重壓力,但社會的冷漠、道德的譴責,以及政府未將「青少年父母」列為法定服務項目,使得她們淪為被衛福政策與福利服務遺漏的一群。

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2015年我國共有21萬多名新生兒,其中3000名就是由未滿20歲的少女所生,她們往往因懷孕中斷學業,儘管《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學校應維護懷孕學生的受教權,但勵馨基金會發現情形不盡理想。2009至2011年全台15歲以下的小媽媽共405人,只有15人獲學校通報並介入輔導。校方一時的輕忽,使許多人失去被社會關懷的機會。

台灣社會普遍缺乏友善環境,這使得懷孕青少女往往選擇隱瞞不敢求助,衍生諸多社會問題。未成年懷孕與性行為雖不值得鼓勵,但勵馨認為,現今少子化及墮胎盛行,若青少年父母願意選擇留養並肩負照顧的責任,應以溫暖的態度取代譴責,以保護的角度積極陪伴小媽媽面對生活的驟變。

10多年前冒著社會輿論的壓力,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成立台灣中部唯一合法提供非預期懷孕青少女的待產安置機構「春菊馨家園」,秉持基督的愛擁抱小媽媽,以有限的資源陪伴她們度過懷孕生產的過程,迄今已迎接上百位寶寶的誕生。

接受安置的小媽媽平均16至17歲,多數來自單親及經濟困難家庭,與原生家庭關係不睦,因此容易在外尋求慰藉,有的遭性侵,有些是跟男友生下孩子, 孩子生孩子,又未獲家庭接納,只能向勵馨求助。小媽媽在缺乏原生家庭支持下,獨立生活之路走得異常艱辛,因此春菊馨家園除了提供產前產後的生活照顧、心理諮商、衛教課程、自立生活訓練等服務,也協助對方獲得家庭諒解,重新站立。

台中勵馨持續為小媽媽提供就業、托育、復學、居住上的協助,降低年輕家庭落入貧窮階級的可能,呼籲大眾以同理心了解並支持小媽媽的困境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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