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中思想│軟弱值得憐憫,但也值得憎惡

【第6週】哥林多後書12章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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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幾句告解就可以得到赦免,怎會如此荒謬?難道是神的道錯了嗎?當然不是。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首先,讓我直接說,軟弱值得憐憫,但也值得憎惡,因為軟弱彰顯的是罪,軟弱恰好說明了我們的全然敗壞。

因著軟弱,偶爾被過犯所勝,這是犯罪;因著軟弱,持續被過犯所勝,更是犯罪。經上記著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馬書5章)。軟弱是罪人的特徵,當我們認清軟弱的本質,就更明白多麼需要恩典。保羅說他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他(哥林多後書12章9節),並非軟弱本身配得誇讚,而是他清楚認識到罪導致軟弱及沒有能力。如果有人否定自己軟弱,就是否定自己有罪,變成說謊的了(哥林多後書11章)。我們確實軟弱,也確實需要基督。

其次,天主教的告解把神對人奧祕的恩典,演變成一套外在的禮儀,這隱含某種道德主義的危機,吉次郎「叛教-懺悔」的悲劇即與此相關。

基督徒犯罪之後,如何重新被接納回到教會呢?根據聖經教導,信徒需要回到神與教會面前,以憂傷痛悔的心向神悔改認罪,與神和好,才能被教會接納。基督教各宗派共同持守這樣的大原則,但執行細節有所不同。自教父西普里安(Cyprian)以來,天主教採取務實折衷方法,不會過度懲罰犯重罪的信徒,而是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哥林多後書2章8節)。但也避免濫施恩典,免得有人自高自大,並不哀痛(哥林多前書5章2節)。

具體操作上,就發明了一套悔罪系統,即告解聖事(又稱「懺悔聖事」),信徒犯罪之後,必須向合法的聖職人員告解,經過省察、痛悔、定改、告明、補贖一系列程序,才可得到赦罪。

坦白說,告解聖事的出發點是好的,不過難就難在人心詭詐,聖職人員不是神,無法判斷犯罪者是否真心悔改。久而久之,告解就變成某種道德主義的滑稽戲碼,最終犯罪者陷入道德泥沼,真誠地流淚,真誠地哭泣,卻是無法真誠地悔改認罪。

在電影《沉默》中,吉次郎深深認識到自己的軟弱是一種罪,但是,罪在他的理解裡,更像是一種道德瑕疵,而不是得罪永生神,而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10章31節)於是,他「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一次次犯罪,一次次悔改,直到對整個過程麻木不仁,成為一套惡性循環的道德儀式。所以我們看到,吉次郎對洛特里哥的依賴,遠遠大於他對主耶穌基督的信靠。

本該以憂傷痛悔的心,向神悔改認罪,求神赦免,但這個奧祕的過程一經變質為道德主義,就給神父和吉次郎敞開了巨大的道德陷阱。吉次郎可以屢次犯罪,屢次悔改,是因為有神父的存在;神父可以屢次原諒吉次郎,屢次接納他的悔改,是因為他誤把自己當成了中保──他反抗了上帝神聖的沉默,以人的道德情懷「赦免」了吉次郎的罪。於是,一個濫用良心自由,認罪卻不向神悔改;一個濫施赦罪之恩,寬恕而無力去救贖。神與人屬靈的奧祕交通,變成兩個人之間的道德兌換,濃烈的宗教情懷取代了神聖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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