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同運的國度意義──全面由民法972條修法爭議撤退

翁埈禮

相信許多弟兄姊妹因為新近釋憲結果感到失望。然而無論你個人是贊成,或是反對「同志婚姻」個人在此呼籲主內弟兄姊妹全面由民法972條的修法爭議中撤退。讓我們回頭思考神藉由同運所捎來的國度訊息。
個人認為神告訴我們,「家」,神國的基本組成單位敗壞了,「家」必須振興,也必須重生。

聖經裡不厭其煩的重複著冗長的家譜,只因為「家」是神國的基本組成單位。神應許亞伯拉罕讓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創世記13章16節、創世記22章17節)。無庸置疑的,神要我們生養眾多。亞伯拉罕以100歲高齡得以撒(創世紀21章5節),其子孫經歷在埃及為奴,400年後由神領出,到曠野點數,光是20歲以上的壯丁就達60萬有餘(民數記1章45節)。

創世記4章1節中,聖經第一次記載了男女同房,乃是人因罪失去永生,神的憐憫讓人得以繁衍生命等待救贖。而猶大之子俄南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不想為哥哥留後,耶和華看在眼中為惡,就叫他死了(創世記38章9~10節)。同房只為生產,男、女結合,傳統上稱這種關係為婚姻,其目的在繁衍生命以構成「家」,以成就神的應許。這是「家」的原始意義。婚姻的構成並不是兩人相愛,我們都很熟悉亞伯拉罕為以撒物色媳婦的故事。以撒與利百加成婚之前未曾謀面,而在傳統的習俗中,古人也講究所謂的「無媒不成婚」。所以婚姻是「家」組成的事,不是兩人的事。

有人認為同志會毀滅人類,個人認為純然是無稽之談。我相信「自由戀愛」對「家」與永續生命的危害遠遠大於同志。「反同」無法「護家」,「護家」要超越情愛,了解「家」的生命意義。因此,個人強烈的呼籲主內弟兄姊妹由民法972條修法的戰線撤退,回過來努力修復神國的基本單位。

假如同運人士堅持修訂民法972條,我們本乎關愛,也就隨他們了。耶穌說祂要成全律法(馬太福音5章17節),相信塗改並不能改變神的旨意,我們卻可以將這件事看成一次末世的救贖。讓我們攜手同心仰望神,迎接「新」聖城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啟示錄21章2節)。讓我們認罪悔改,遠離世俗文化的敗壞,堅固我們的「新」家。為了避免修法後名稱的混淆,就讓我們暫時以 「家」稱之。

(作者為新竹中會桃園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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