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常以為虧欠

吳約翰

幾十年前的賣座電影《愛的故事》,曾經轟動一時。電影裡有一句話「愛不必說抱歉」,流行一時。如果分手是理性、光明正大的,且沒有占對方的便宜,這句話是正確的;但如果欺騙對方感情,又始亂終棄(尤其女方懷孕,男方卻卸責逃開),這句話上帝不會同意。

年輕時,我不是對妻子很體貼的男人,婚後不久常外出打麻將通宵,讓新婚妻子獨守空閨,妻子沒有詢問我去哪裡。但是她老年寫了一篇文章,說我年輕不關心她,不如她父親愛她,讓我很後悔年輕時為賭博而不關心妻子。

中年信主以後我對妻子很關心,但妻子對我過去的作為耿耿於懷(我沒打過妻子,因我是跆拳道黑帶,知道我拳腳的殺傷力很大,也知道「打某豬狗牛」的俗話)。以前我對妻子並不覺得虧欠,卻是錯誤想法。因妻子跟我在一起讓她吃苦不少,尤其落魄時換了不少工作,讓她沒有安全感。

聖經中使徒保羅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章8節)。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尤其「情債」難還,那些曾經當過我的銀行上班保證人的人,我常想念他們對我的信任,因為我如果捲款而逃,他們要負連帶的巨款賠償責任。

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而不是常常指責對方,年紀越大後,我對妻子越感到最虧欠。她和我相處30幾年,從沒要求過我送她生日禮物,讓我不知要感謝她不願我花錢,或是我這丈夫太窩囊(擔心我沒錢買)?

愛要以為虧欠對方,而不要常說:「天地良心,我對得起你了」(這話該由對方和上帝評斷)。除了夫妻、愛情外,你對父母、子女、兄弟姊妹、親戚、同事、朋友也要常想:「我是否虧欠了對方」?如有虧欠,要找機會彌補對方。

(作者為自由傳道人)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