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教機構看一例一休 新竹中會辦勞資研討

新竹中會一例一休研討會(攝影/林家鴻)

【林家鴻桃園報導】「傳教機構為何被政府當成行業?」「合議制的長老教會由誰擔任僱主?」「如果牧師也是受僱勞工,可否要求加班費?」新竹中會6月24日於中壢教會首辦「一例一休規定實施辦法研討會」,邀請苗栗縣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葉瑞安專講,分析傳教機構自從被政府納入《勞動基準法》規範後衍生的種種困擾,並指導有聘任幹事的教會如何因應一例一休新制召開勞僱會議、填寫會議記錄等,避免因勞動檢查受罰。

勞動部公告將傳教機構聘僱之「行政人員」納入《勞基法》規範,今年邁入第5年,新竹中會董事長葉瑞安長老表示,當初教會團體未及時爭取排除不適用,已錯過先機,即便教會並沒有因為聘請幹事而賺錢,也沒有持股,現在就是被當成一種「行業」。

葉瑞安表示,《勞基法》最大的衝擊就是長老教會決策所採行的代議制與合議制,教會如何滿足法令所要求行業必須有「僱主」和「勞工」,是一大困難。長執由會員選舉產生,可以當僱主嗎?聘任幹事的錢來自會友,但這錢的所有權經過祈禱奉獻後,歸上帝所有。葉瑞安納悶,既然上帝才是教會的老闆,所以當教會發生勞資糾紛時,法院可以傳上帝到案?

葉瑞安表示,傳教機構無奈之下被迫適用《勞基法》,目前也只能配合一例一休、加班費計算標準等新制規定。他示範如何權宜性地以「小會議長牧師」作僱方,與幹事召開勞僱會議並填寫會議記錄,以及製作勞工名卡、工資清冊、簽到、退簿,強調這些文件是平時應依法備妥的,以備萬一。一旦被地方政府查到違規,各樣缺失的罰款數萬到數十萬不等。

葉瑞安受訪表示,教會適用《勞基法》也造成牧者與會友關係緊張,台北已有其他教派牧師控告教會不依法核發加班費。葉瑞安所屬的公館教會已和苗栗縣政府談妥,釐清牧者和教會的關係是採「委任制」,新竹中會議長陳克安牧師表示,未來會鼓勵各區教會仿效同樣方式與地方政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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