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遺書

1977年8月16日前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高俊明牧師為首的多位牧長,皆以壯年、懸崖不勒馬之姿寫下遺書。這猶如「自我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之舉,所思、所寫為何?全為不能再等的「台灣全島快自治、公事阮掌是應該」。這群牧者心意已決,要在台灣面臨中國武力威脅、美國可能放棄協助的危急存亡之秋,告白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主,且確信人權與鄉土是上帝所賜,發表〈人權宣言〉,對國內表達立場、期許普世教會奧援。

短短3、400字的〈人權宣言〉在最後提到:「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我們懇求上帝,使台灣和全世界成為『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地方。(詩篇85篇10~11節)』」最為惱怒國民黨當局的字眼,顯然是「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然而如今看來,這幾個字不僅是先知卓見,也是台灣唯一可行的一條路。

40年過去了,高俊明牧師已屆米壽之齡。當年的他準備好面對最糟狀況,遺書內提到「我無論遇見何種慘事來離世,也應當感謝讚美上帝。因為祂的旨意是美善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我的追思禮拜應簡單、樸素、莊嚴。我最喜歡的聖經節是哈巴谷書3章17~19節。」這段經文是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

高俊明牧師也寫下:「我的遺體請送給彰化基督教醫院,以報答老蘭醫生(編按:蘭大衛醫生)對家父的愛護。我的遺產的一半要贈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作為傳道、教育、保障人權、社會服務及教會行政之用。」可看出,高俊明牧師是以感恩的心情,在面對著一般人難以擔當的苦杯。相信同樣寫下遺書的牧長、隔年在總會年會舉手通過追認〈人權宣言〉的會議者,都抱持著為這塊土地誠心奉獻的態度。

回想以色列人出埃及故事,不長的路卻是遙遙40年,正因他們花了好多時間在學當家作主。「新而獨立」四字,即便聽時襁褓,如今也是登高率眾之歲。牧師們當時的遺書,究竟是我們累積能量來實踐「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資產,還是供我輩言不及義、惹事生非來揮霍的遺產,值得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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