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我們的教會觀

長榮大學

黃智鴻

《台灣教會公報》第3412期(7月23日)的第28版「長榮大學董事會善處戒規公告」當中的第6位趙振弍牧師「2017年3月21日第61屆第6次總委會決議,戒規宣告趙振弍牧師自2017年3月21日起停職牧師職,函請嘉義中會登錄並公告且回覆總會。並請傳福會停止發放牧師安養金及追回違規後領取之牧師安養金。」

兩日後(7月25日),嘉義中會舉行第87屆秋季議會,在中委會報告也和上述的內容大約一致,但是中會卻做出了擱置第10條報告(有關辦理牧師趙振弍戒規),其餘的報告接納。也就是說,中會認為,總委會拔除趙牧師的長榮大學董事職,我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趙牧師的牧師職不做戒規處置,因此,請傳福會在嘉義中會沒有對趙牧師的牧師職戒規前,應當繼續發放安養金。

嘉義中會認為,在教會生活中,我們是個信仰的團契,而不是像國家一樣,用金字塔的權力結構,把總委會置在金字塔的上層來統領各中會。把總會和中會的關係視為中央和地方的從屬關係,這是總委會領袖被世俗所浸潤的思想。我們認為:總會和中會是信仰的聯盟同工關係,是肢體的關係,沒有彼上此下的命令位階。

對於趙牧師是否要戒規的事,這是中會掌理的事,這在行政法第56條說得清清楚楚。總會的掌理事項是在第79條,其中並沒有「辦理牧師……任免。」的權限。所謂總委會所舉要戒規的權限是來自信仰教制與法規委員會的解釋。其實大家都知道,委員的產生是來自提名小組,而提名小組又是總會總幹事一手掌握的,這是不爭的事實。因此,信仰教制與法規委員會的解釋朝向尋求總幹事的心意,我們看了也不覺得意外。但是,我們要為總委會禱告:繼續仰望上帝的帶領讓我們在肢體相通的關係下教會生活;而不是被世俗的中央地方的從屬關係。

另一個思考是,長榮大學如果是用財產來說,那麼這些董事們就是「竊占席位」的罪?!但是,如果是用大專宣教的思考方向,坦白說:這十年來,這些董事們確實是「忠心的僕人」,因為這十年我是長榮人。

(作者為嘉義中會民雄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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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評論

  1. 是不是忠心的僕人應該不是自封,是上帝說了算,按照規定辦事是對於職務基本的尊重,該下台不下台,不管用什麼說詞都解釋不通啊!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