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好個「忠心的僕人」──回應黃智鴻牧師

陳錦生

上期《台灣教會公報》刊出黃智鴻牧師的文章〈我們的教會觀〉(以下簡稱黃文),提到嘉義中會對總委會戒規趙振弍牧師一事的看法。

法規如何解讀是另一回事,就事實而論,「竊佔席位」為公認的事(黃文用語),且之前楊四海與趙振弍等人未經總會同意在董事會篡改「捐助章程」時,黃牧師亦為當屆董事,雖未參與(當日請假),但事後未提異議,亦難脫責任。

黃牧師後來表明不再連任,算是明智之舉。至於總委會有無權限可以處理牧師戒規的問題當然可以討論,就我所知,中會議長、代議長老都是代表中會參與總委會,如果中會可以不服總會或總委會的決議,小會也可以不服中會的決議、各團契可以不服長執會的決議,大家都是弟兄姊妹,那這個教會就可以解散了。

把總委會的決議推給信仰教制與法規委員會,更是莫名其妙。總委會既是各中會組成,難道都是橡皮圖章?法規委員會會「尋求總幹事的意願」,這點令人不敢苟同。難道過去黃牧師擔任教社主委時都是這樣嗎?至少,我個人擔任幾屆總會大專主委和高等教育主委(歷任3位總幹事)時,並沒有這個感覺。

何況就我對法規的了解,根據《行政法》122條,總會所屬機構董理事的戒規由總會處理,豈可謂「無權」?總會執行戒規,通知中會「登錄」而已,並非徵求同意。這是我對法規的理解。

最後,所謂「用大專宣教的觀點說」,黃牧師認為這些董事都是「忠心的僕人」。理由是「因為這10年我是長榮人」,這真是邏輯不通的理由。一群任期到任、拒不下台,又利用職權篡改章程的人可稱為「忠心的僕人」,是什麼樣的邏輯?

趙牧師幾次寫信表明自己要請辭董事,然後又繼續連任,這種言而無信的行為,不但未受譴責,還被稱為「忠心的僕人」,不知耶穌聽到會作何感想。這些難道可以作為長榮人的模範嗎?

身為長榮大學的老師,我真的不知如何向教職員學生解釋,何況這和「大專宣教」有什麼關係?因為這十幾年來「我也是長榮人!」

(作者為前長榮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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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見

  1. 本宗有權者很多,把爭議爭執送到法院者都是那些常見或常聽之名,我呼籲去瞭解耶洗別的靈,此靈余1999年才被討論,但已存在3千年之上,本人被此靈苦待數年,太可怕了。
    此靈在台灣教界附於好多有權者或其師母。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