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全能的上帝

Valjakas Djaljapayan

假設(基督教)上帝是一個全能的個體,那祂能不能創造一個連祂自己也推不動的石頭?

顯而易見的是,假設這句為真,那就會違反我們對全能基本的定義。所以我們假設這句不對,也就是為假,那麼一樣也是會違反我們對全能的一般看法。所以很奇妙地,不論我們假設這句是對或錯,我們都會得到很荒謬的結果,哲學上把這種論述叫做一個悖論(paradox)。其實這樣的悖論是可以被構造(construct)出來的,像是有名的羅素悖論或者稱理髮師悖論。所以要回答這個問題,要注意的是,這是一個特別的句子,很關鍵的是「全能」這個詞,怎麼認知這個詞將是回答的關鍵。

主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耶穌基督是基督教的核心,所以我們應從耶穌基督來認識上帝。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上帝真是一般人所認知的那樣,是個任何事情都辦得到的上帝的話,那麼耶穌被釘十字架死這件事情,實在難以理解為何上帝默許這件事情發生?上帝應該可以用祂的能力來拯救祂的愛子,為何祂不要?也其實如果上帝真是什麼事情都辦得到的話,那我想問:「上帝能犯罪嗎?」顯然上帝在「犯罪」這件事情上顯得無能為力。然而耶穌被釘十字架死,卻給我一道亮光。我們常說:「神是愛,亦即上帝是愛。」自然地我們會認為愛是上帝的元素(element)。所以當我們在討論上帝的「全能」時,應該要注意這性質是否建立在「愛」的基礎上。

路加福音23章34節記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說:「父親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主耶穌的愛讓人難以理解,到底是怎樣的力量,讓祂在臨死前還願意原諒希望祂死的人。是絕望,讓祂看破這一切,所以選擇原諒?是看不起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所以選擇原諒?我們不得而知。但如果是愛呢?如果上帝的全能透過耶穌的愛,來讓耶穌有能力去原諒這些人的話,那麼上帝的全能的確透過耶穌的愛來完成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同時上帝的愛和全能都被彰顯出來。

所以我的看法是假如要討論上帝的「全能」,我們應該先關心這個能力是否緊緊與「愛」這個本質相扣。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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