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而不燬?!

哆啦A夢

蔡丁貴焚燒「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以行動表達對雙十國慶的不滿後遭移送法辦。讓我們進一步來談「言論自由」是否包含行為?不只聲音或文字,其他如示威抗議、藝術創作、誓約反諷等,經常需要透過另類、特殊的行為,來爭取並凸顯議題的急迫性,因此發表「象徵性言論」更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我教會旗幟以「焚而不燬」作為主要呈現,也是全球長老教會共同標誌,典故出自出埃及記中火燒荊棘卻沒有燒燬,象徵上主的同在。台灣因馬偕重建禮拜堂後使用此標誌為記號,象徵雖遇迫害卻更加興旺的過程。信仰在艱困環境中逐漸茁壯,更是意謂著在不可能的處境下,有著上主的看顧與保守,軟弱的人們依靠信仰堅持下去、喪膽的人們憑著信心仰望上主、害怕的人們彼此聚集以愛心相款待,正如「焚而不燬」一樣,彼此連結同心面對困難,神同在就是我們努力堅持下去的憑據。

試想某天有位先知試圖燒燬「焚而不燬」旗幟,會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果然焚而不燬,另一種是雖被燒燬卻留下無形的印記,烙印在經歷苦痛的人心中。

想起《沉默》中面對詆毀十字架、踏繪等壓迫,究竟人是要殉道抑或苟存於世間?相信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我只知道我的信仰是傳承自軟弱求主垂憐的一方。或許我們都急於護教,直覺認為神聖不可侵犯的象徵代表傳承信仰的榮光,就像過往單方面強調殉道者的鮮血,卻忘了每個像彼得一樣曾有背叛上主的懊悔,正是「焚而不悔」的動力。

下次若禮拜中試圖燒燬「焚而不燬」旗幟,千萬不要意外!由此可知,我們是否擁有包容異議立場的可能?是否允許聽見多元聲音的平台?是否可以接受表達信仰的各種方式?還是我們像黨國遺毒一樣,認為依法送辦,懷念「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這塊裹腳布不可汙辱。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