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權關懷 台灣世界齊步走

聯合國迎世界人權日70週年 反省美麗島暗黑歷史 尋求上帝治理盼望曙光

【陳逸凡專題報導】在台灣成功民主轉型後,人權的界線究竟在哪裡,一直是熱門的討論話題;在教會裡,究竟是「人權高漲折損神權」還是「人權伸張榮耀神權」也一直是高度敏感的議題。然而不可否認的是,人權價值確實為世界上許多專制獨裁國家的人民,帶來走出暴力與恐懼的盼望曙光。

12月10日是聯合國所訂「世界人權日」,起因於1948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即宣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與權利上一律平等。」第二條更載明「人人有資格享有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這份文獻至今已翻譯成500多種語言,為迎接明年《世界人權宣言》70週年,聯合國也規劃了為期一年的紀念活動。

對台灣來說,世界人權日在民主轉型的歷史上,也與土地有了緊密的連結。發生於1979年12月10日的「美麗島事件」,正是起因於美麗島雜誌社向警備總部提出「人權大會」集會申請,12月9日南區警備司令部卻突然宣布次日起舉行「冬防演習」,嚴禁一切集會,終至衝突發生。

在人權大會當天傍晚,群眾遊行的一開始就被強大的鎮暴警力封鎖,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事件,造成上百人受傷。當時的傳播媒體將遊行者塑造成暴徒的形象,12月13日警備總部查封美麗島雜誌社,並對黨外人士開始進行掃蕩與逮捕,此事引發國際關注,在美國施壓下最終以較為開明的方式處理,在被逮捕和自首的150人中,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呂秀蓮、陳菊等8人被以叛亂罪論處。

特別的是,軍事法庭的審判破例以公開形式進行,並允許媒體報導被告的陳述和律師的辯護詞,審判結束後,黃信介等人被判刑入獄,林義雄的家人在2月28日竟在情治人員監視下慘遭殺害,形成民眾轉而同情黨外的重要關鍵。當年的美麗島辯護律師包括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等人,以及美麗島事件的政治犯,日後成為台灣政治舞台上的重要人物。

在世界人權日這天,本新聞專題規劃討論台灣最近引起廣泛注目與討論的兒童人權報告、以及關於鞭刑、死刑及冤獄的討論,在國際社會上,則關注原被譽為人權鬥士的翁山蘇姬,在取得政治權力後,為何卻成為種族與宗教迫害的凶手;此外還規劃性別與暴力、中國人權觀察等面向,期盼透過不同的議題,切身感受人權與世界上每個人的生命息息相關。

保障兒童青少年權益  國際審查專家提建言

【邱國榮專題報導】《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11月24日落幕,會議中除了提出兒童權利公約優先適用、推動國家級兒童權利公約行動計畫、建立兒童權利獨立監測機制、落實禁止歧視法令、保障兒童表達意見權利等整體建議;另外,針對公民權與自由、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基本健康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及特別保護措施等,均提出建言。

本次結論性意見分為「前言」、「承認之國際人權公約」與「主要關注領域及建議」等部分。前言首先提到《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具有我國的法律效力,指出,台灣已於2014年6月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CRC),CRC等同國內法化具法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規規定之業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定事項,並實施考核;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互間應協調連繫辦理。」
在「承認之國際人權公約」部分,委員會樂見台灣接受相關的國際人權公約,如:《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

在「主要關注領域及建議」部分,5位國際審查委員在經過為期3天的會議,與我國政府機關、非政府組織及兒童少年代表進行對話之後,表達對「禁止歧視」的關注。委員會表達讚賞並注意到我國政府已有預防和保護措施,然而,委員會擔憂,缺乏執行這些政策和方案是否具有有效資訊,以及如何解決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阻力。

對此,委員會建議政府,繼續諮詢兒少及從事兒少、公民社會工作的專業工作者,以促進和支持特別弱勢兒少有不受歧視權利的宣傳運動,並且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全面落實禁止歧視兒少的各項法律規定。不過,審查會議現場,出現舉牌「LGBT滾出台灣」的家長團體就這方面提出強烈質疑,還爆發家長團體追打與會兒少代表的事情,而這突如其來的衝突,也讓審查會議所關注一般性原則中的「禁止歧視」,瞬間成為了社會輿論目光的焦點。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兒童與青少年並非不理性,反倒是出手打人的大人才不理性,再次強調CRC內兒少有表達意見自由的核心精神。她說,政府應該要有足夠的經費預算投資在兒少生活各領域中,包括學校、家庭、社區、機構,並且透過培訓強化兒少利害關係人對於CRC的認知,在各方面都真正落實兒少權利。審查會議落幕當天,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代表政府接受國際審查委員會提出文件,同時承諾,未來行政院將敦促各部會落實本次結論性意見,並於下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說明辦理情形,再次接受各界檢驗。

極刑增廢引國民討論  重新檢視台灣人權觀

【林宜瑩專題報導】有鑑於台灣近年來酒駕死傷、虐殺幼童及性侵事件層出不窮,近來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就有網友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增加鞭刑制度」,11月底為止共有2萬7000人附議,為此,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在12月1日舉辦會議,邀請各界代表來討論。

其實鞭刑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刑罰,在當今的普世價值來看,是對受刑人的人權極為不尊重、也不人道的處罰,目前僅有伊斯蘭世界、非洲及東南亞等少數國家(約占10%)採用,新加坡則是台灣較為熟悉仍使用鞭刑的國家,也就是說,全球高達9成國家未採用鞭刑。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11月29日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直言,現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反對酷刑或虐刑,台灣是兩公約國內法化的國家,必須遵行。

台灣人權促進協會11月30日發表聲明,指《兩公約施行法》明定任何立法及政策制定,都不應違反兩公約;更何況,我國教育制度正全面揚棄體罰之際,政府卻利用公共資源討論增設「鞭刑」,好比在性別平權已開化的當今台灣社會,想重新討論是否恢復「女性裹小腳」的陋習一樣荒謬。「鞭刑」考驗台灣對人性尊嚴的信念,也考驗著台灣人權價值的底限。

其實在台灣,「死刑」的存廢爭議也像是否增設「鞭刑」一樣,支持方認為落實死刑與鞭刑能實現社會正義,反對方則擔心誤判或有心人士以此作為迫害手段;在教會界,對於死刑也都有各自神學立場,甚至連耶穌基督的死,也能成為支持或反對死刑的著力點。

檢視台灣因司法造成的冤獄或冤死案例,最著名即為江國慶案。1996年空軍作戰司令部有女童遭姦殺,當時江國慶遭軍法判處死刑,1997年8月執行完畢;2010年5月監察院公布調查,指江國慶遭誤判,檢警專案小組重新鑑定當年證物,2011年1月逮捕嫌犯許榮洲,江國慶家屬則獲國賠1億318萬元,但是,再多的錢仍無法挽回性命,還給江媽媽一個兒子。

其他還有徐自強、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陳龍綺、鄭性澤、林金貴等案件,這些人名未必大家都有印象,可是他們卻因冤獄而葬送了大半人生!點入「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網站,目前還有一群人,正等待著司法還給他們清白。

只講被冤獄者的委屈、重視他們的人權,那麼,那些被加害人殺害、虐殺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人權、他們的冤情與失去親人的痛苦,又要怎樣才能平反、怎樣釋懷呢?這確實是個大哉問!死刑存廢議題因此論戰了幾百年,未來,恐怕還會繼續論戰下去!

緬甸羅興亞人的明天

【林婉婷專題報導】以色列人脫離埃及奴役,在曠野漂泊、反省信仰,最終進入應許之地。而不被緬甸接納的羅興亞人,面對從國家而來的壓迫該何去何從?

2016年8月中旬,若開邦羅興亞救世軍(ARSA)開始攻擊緬甸邊境警隊,雙方交火不斷,隨後緬甸軍隊在若開邦羅興亞人村莊展開一系列武裝行動,逮捕、處決、性暴力與搶劫等報復行動。造成超過50萬難民逃亡外國,各種人蛇、疫病、經濟問題亦隨之而起。

羅興亞人與緬甸政府的爭執,不單純僅是宗教信仰衝突,而是殖民遺毒。以地理位置來看,羅興亞人居住的若開邦鄰近孟加拉,羅興亞人被緬甸政府視為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但孟加拉將他們看作緬甸人。羅興亞人成了沒有身分的族群孤兒。

就歷史脈絡檢視羅興亞人於緬甸的發展,早於19世紀開始,羅興亞人與緬甸人就因為在英國殖民政策操作下產生分歧,英國政府多次在政策中賦權羅興亞人;二戰末期,日本依大東亞共榮圈計畫進軍緬甸,與翁山將軍為首的緬人同一陣線爭取獨立,而英國政府將支持者羅興亞人組成V縱隊應戰。同盟國與軸心國對抗背景下,受到操控緬甸內戰成為穆斯林與民族主義佛僧之爭,當時也有屠殺佛教村落慘劇。最後在緬甸首任總理吳努執政時期,雙方為了建國共同合作,當時羅興亞人也受承認為國家公民。但後來許多伊斯蘭教國家成功獨立,羅興亞人產生獨立的渴望,不少聖戰組織遂發起戰爭,繼任吳努的吳奈溫政府遂於1982年發布新公民法,否決了羅興亞人公民權利。

1991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現任緬甸國務資政翁山蘇姬,在羅興亞人受迫害議題上,面對兩難。國際指責她協助政府迫害人權,緬甸國內則認為她在這個議題上態度太過軟弱、手段不夠強硬。對翁山蘇姬而言,雖被稱為緬甸實際領導人,但權力不完全在她手上。軍方代表依然擔任國防、邊境、內政等國安部會首長,並掌握25%議會席次,甚至享有憲法改革否決權,而緬甸目前仍有四成領土為地方政權控制。過去長期由軍政府統治,使得如今緬甸處於微妙、詭異、脆弱平衡狀態,翁山蘇姬對國家安全議題無實權過問,且展開「族群清掃行動」的緬甸軍總司令敏昂萊卻很少在國際報導裡被提及,更別說第一時間受國際指責。

從另一個觀點來看,翁山蘇姬遭抨擊是因為在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時曾透過其子致詞表示,追求緬甸民主的堅持證明人類可以超越人性缺陷,能為了崇高理想與美德而自我犧牲。但如今她卻無法在羅興亞人受壓迫事實上承擔政治風險,甚至阻止國際救援進入緬甸境內協助難民。

目前緬甸組成「若開邦人道主義援助、安置與發展聯合企業」的委員會,負責監督若開邦內的暴力事件,並推動羅興亞難民回歸工作,但實際運作與觀念轉換,都需要更多時間檢驗。

族群過去的歷史傷痛縱使不能遺忘,但是否構成如今侵害人權、報復的理由?特別是其中有許多無辜婦女、兒童與老人成為直接受害者。在單一衝突事件中,ARSA的死傷人數是軍警的10倍,但平民死傷遠超過他們雙方加總兩倍。

參與聯合國難民安置工作超過10年的前聯合國獨立顧問唐南發曾在媒體投書中表示,「他們不是他者;他們只是和我遭遇不同的我們。」緬甸在中文古文意思為「那個很遠的地方」,這個國家在快速發展中搖搖欲墜,沉默面對畸形政治,不同族群面對一樣的傷痛,尋求原諒與和平的可能。

尊重個人身體自主權

【林家鴻專題報導】過去100年來,人類在女性權益上有多少進展?根據2015年的聯合國資料〈女性問題報告〉指出,教育、健康、參政等權利獲得諸多改善,然而各國無論貧富狀態、處於和平或戰爭,婦女遭受強姦、謀殺和性騷擾的比例仍居高不下,全球約有35%的女性曾經歷身體暴力或性暴力,10%的18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婦女權利發展協會(AWID)直言性別暴力問題已上升到「流行病」的程度。

談起性侵害犯罪,印度堪稱國際間最惡名昭彰的國家之一。印度由於長年受種姓制度及「性廟」等宗教文化影響,男尊女卑觀念根深柢固,官方統計2015年登記在案的就有3萬4000起,平均每日發生95件。但專家學者研究,性侵通報率僅占全國6%。

印度首都新德里因性暴力案件頻傳,被稱為「性侵之都」,其中2012年「公車輪暴案」是罕見引起國際憤慨與矚目的案件。23歲醫學系女學生Jyoti Singh和男性友人看完電影在歸程途中,誤上死亡公車,6名歹徒指為何夜裡還在外面遊蕩,痛毆兩人,並輪暴女生,甚至用鐵條刺破子宮、拉出腸子,隨後丟出車外,女生最後不治死亡。

令人髮指的是,當英國女導演Leslee Udwin在紀錄片《印度的女兒》中訪問加害者時,司機面無愧色地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女人本應照顧家務,而不是穿著招搖衣服在夜間遊蕩,「女孩本應閉嘴讓我們用完」,就會放她走;印度好女孩只有20%,被性侵要負的責任比男孩多。

目光拉回台灣,即便李宗瑞性侵案被合計判處39年的刑期,女性為受害者的性侵事件層出不窮,衛福部近5年統計,每年平均有1萬4000多件性侵通報案件,相當於平均每37分鐘發生1起。

在性侵事件中,譴責、歸咎於女性受害者的現象,也常見於國人的輿論中。人們第一時間習慣質疑被害人是否穿太少、太晚出門、不懂得自我保護、被侵犯時無極力抵抗或明確說不,所以「活該」;卻忽略一個人擁有「身體自主權」,無論外在穿著及舉止如何,都與被侵犯無關。婦女團體提醒,只要違反意願性交即構成性侵,社會若一再不合理地為加害者辯駁、不究責,只會強化壓迫女性的父權體系,難以遏止性侵發生。

「公車輪暴案」激起數千男女遊行爭取性別公義,全印度教會婦女協會致力推行的「星期四黑衣運動」,也獲得普世教會協會(WCC)等國際教會組織重視及推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今年也剛採納,總會婦女事工及性別公義委員會製作徽章並鼓勵信徒個人藉由每週四穿上黑衣,反思教會和社會存在的性別不公義,並表達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與暴力。

城市流離者何以為家

【邱國榮專題報導】台灣民主基金會是亞洲第一個國家級民主基金會,自2003年成立以來,每年都對中國人權進行觀察並且做出《中國人權觀察報告》,分為社會、政治、司法、經濟與環境、教育與文化及台商等領域。2016年綜合各個領域觀察的結果,得出中國人權保障已進入倒退與緊縮年代的結論。

然而不可否認,在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勞動保障領域的某些項目上,中國政府仍有進步之處;例如農民工被欠薪、最低工資、醫療保險覆蓋率、養老保險覆蓋率、養老服務、留守兒童照顧、婦女產假、假藥查緝等問題得到持續關注,可是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等領域,則呈現倒退與緊縮狀態。

就以最近中國北京政府最新清理整治事件為例,就足以證明人權倒退與緊縮。11月24日,北京市府基於安全隱憂、避免再次祝融造成嚴重傷亡,針對外來人口所居住區域,發出了限時5天的「緊急清退」命令,窮困人家遭公安驅趕的畫面,登上國際媒體,引發高度關心;中國知識界亦聯名發布公開信,稱北京市府驅趕行為是「違法違憲和嚴重踐踏人權的惡性事件」。

這些被驅離者被視為「低端人口」,這一詞語在北京市政府文件中多次出現,而繼北京市後,中國南方的深圳市府也在11月30日展開清退低端人口行動。

根據《2016中國人權觀察報告》,中國政府已經在北京以外的省城裡執行類似清理整治措施,拆除農民工和低收入者聚居的「城中村」或「櫃子」,但中國政府未有相應的安置措施。而中國重慶市渝北區龍頭寺當地「貨櫃屋城中村」,也早就廣見於媒體,差別只是,重慶市尚未執行清退,至於重慶未來是否跟進清退行動,則值得追蹤觀察。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教授董立文觀察,去年9月中國公布《中國司法領域人權保障的新進展》及《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16~2020年)》指出,普世價值人權思想是中共執政的最大敵人。中國身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一員,不可能不熟悉《世界人權宣言》,但從習近平堅持「黨性原則」與「黨管一切」的作為來看,習以「獨特的基本國情」建構中共統治合法性的基礎,視西方普世價值為國家敵人,在這種意識型態定調下,別說是中國人民,連中共黨員與各部門幹部都沒有自由,更別提人權保障。儘管中共公布了兩個攸關人權的白皮書,但在各領域戕害人權的案例依然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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