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李明哲

約書亞

台灣人有一種遺忘症,對受難者的遺忘。李明哲被失蹤,到現在經過8個月,終於被中國法院判處5年重刑,罪名居然是企圖顛覆這個不義的國家邪惡政權。

國際傳媒說,這件事情的可笑是,中國從來沒有在台灣收過一毛稅金,卻可以實施治外法權。今天的台灣公民,受到這樣的待遇,明天其他國家公民,也可能被判刑。更可笑的是李明哲所有網路言論,都是從台灣發出去,當你告訴中國人,人要活在自由之地,這時候你已經犯罪了,其實,老共應該指控的是獨裁政權,管理網路長城的網軍,攔截不力才對。

這件審判,證明獨裁者害怕了,因為只有一個人,就足以顛覆專制獨裁政權,那麼經過這個事件後,應該有更多人站出來,用筆用文字,把民主自由人權真理,傳播出去,讓中國人民站起來,反抗邪惡政權。李明哲為公義發聲,是真正的義人,在每天的禱告中,我們更要用力記念他。

198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猶太人大屠殺倖存者、《夜》作者埃利塞威爾(Eliezer Wiesel)說:「忘記罹難者就等於二度殺死他們。我無法阻止第一次死亡,但一定會盡力防止他們被二度殺害。」這句話告訴我們台灣人,不要把李明哲遺忘了,如果你經常在中國旅行傳道,你更應該時常記起李明哲,並且保護好自己,因為生活在自由台灣,我們都是李明哲,都有可能身陷牢籠。

在每日晨起禱告中,讓我們一起讚美主,也記念李明哲,為台灣人民上了寶貴的一課,用真理看穿邪惡。 (作者為長老教會希望之家退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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