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一家

◎蔡文雅

為人父母的心

我初信主的時候,一次跟我媽媽講電話。那時候我認識一個朋友,他們家是家族企業,但是父母讓孩子自由發展,自己決定要不要回家工作。我這個朋友是老大,性格很好,又有自己的想法,做事情也認真,但當時跟著媽媽工作、待在家族企業的是老么。這個老么沒有什麼企圖心,就是做一些行政助理的工作,日子過得開開心心。

我問我媽媽:「如果是妳,妳會想要把公司交給誰?」我認為,如果要企業持續發展的話,一定要說服老大回家接手,老么則繼續過她樂天的生活。但是我媽媽對我說:「可能給老么。」

我很驚訝,連忙問為什麼?媽媽說,聽起來,老大無論到哪裡去,都可以好好過日子,但是這個老么如果離開了家裡的環境,可能就沒有辦法活下去,所以媽媽要把她帶在身邊。我不平地說:「但是老大能力比較好呀,他才能讓公司持續變大,有競爭力呀!」

媽媽沉默了一下,接著說:「妳因為還沒有當媽媽,所以妳不知道。媽媽在意的事情不是這個,媽媽在意的是每個孩子都能平安地生活下去,有能力的照顧沒有能力的,彼此相愛。」我掛上了電話,然後就哭了。

我從小就覺得媽媽最愛我,因為我最可愛、最聽話──這就是老么的天真浪漫。可是聽完媽媽講這番話,我才知道,原來我是最軟弱的。以前想到媽媽愛我,我想到的都是自己表現好的時候,覺得媽媽一定是那時候最愛我。但講完那通電話,小時候體弱多病、愛哭、被哥哥姊姊排擠的回憶湧上心頭,我才知道或許那時候媽媽才最愛我,因為我是最軟弱的。她要這樣愛我,等到我強壯一點,或等哥哥姊姊能夠體會她的心,也這樣愛我,她才能放心。

事實上,媽媽愛每個孩子,但是因為孩子狀況不同,她要用不同的方式愛他們,軟弱的,她要特別憫恤,這並不表示她對於比較強壯的就愛少一點。

信仰群體的合一

我想到羅馬書11章,感覺就很像家裡的手足在吵架、爭寵,而保羅在勸架。9~11章在羅馬書是比較特別的段落,保羅先把說話的對象指向以色列人,然後又對外邦基督徒講了一些好像關於末世以色列人怎樣得救的話,所以很多人認為保羅是不是知道一些奧祕,然後猜測以色列人在末世得救的方法,而外邦基督徒又要多少人信主,得救人數才會滿足。

但我把這樣的議題放在整個9到11章的脈絡來看,而不是單獨看這一段。第9章保羅講到神對以色列人的揀選、忿怒與憐憫,他引用許多舊約經文說明,即使在以色列人中,也有被揀選與不被揀選的,因為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一切在乎神的主權。譬如亞伯拉罕的後裔,在以實瑪利與以撒之間、在雅各跟以掃之間,神已經顯出祂的揀選,因此不是出於人的行為,而是出於呼召人的神。

保羅一直提醒以色列人,這樣的揀選與神把救恩給外邦人是一樣的道理。神並沒有改變,並不是舊約時把救恩給了以色列人,新約時變成把救恩給外邦人。以色列人不用看到外邦人得救就眼紅、跺腳,保羅形容以色列人的心路歷程就是羅馬書10章3節提到的,不明白神的義,又企圖建立自己的義,然後不順服神的義,以致於沒辦法相信耶穌基督的恩典。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馬書11章25節)這段經文是保羅向當時羅馬教會的外邦基督徒說的。他好像說了一個奧祕,留下了一個懸案。很多人覺得保羅直接接受啟示,知道很多事情,但不願意講出來,所以在他一些看起來不清楚的經文上延伸很多討論。

這段經文是「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運動的根據。簡單說是認為歷史上整個福音的走向是從耶路撒冷往西傳,然後一直傳到中國,再由中國傳到耶路撒冷,這樣繞地球一圈就是傳到地極了。由此推論,上帝要把傳福音最後一棒交給中國,等到中國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耶穌就來了,而那時候,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在說耶穌再來的奧祕嗎?縱然是,意圖把這個概念延伸到「中國人是最後一棒,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這樣的末世概念,我認為實在超出經文可應用的範圍太多了。若繞著地球一圈的概念是對的,那為什麼神不讓距離耶穌撒冷更近的國家當最後一棒呢?如果神最後興起歐亞非的人把福音傳到北極跟南極,難道不可以嗎?所謂「上帝要把傳福音最後一棒交給中國」,會不會其實只是滿足華人自認比其他種族重要的優越感?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反而成了保羅要指責的對象了。

神在末日要興起誰,要使用誰,我們並不知道,我們可以說猶太人對東方臉孔的人可能感覺較為親近,所以相較於美洲人、歐洲人,同為東方人的我們傳福音給以色列人的可能性更高。但我覺得這段經文更重要的是,保羅教導信仰的群體如何合一。

長子與父親同樂

因行為稱義的好人是很容易對他人眼紅的,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好行為值得被看見,值得回饋,值得比別人得到更多的愛,所以更容易嫉妒,更沒辦法接受白白的恩典,這會使他們自己給不出恩典,因為他們不明白恩典。就以色列人來說,因為他們不明白神的義,要建立自己的義,以至於不能接受神的義,反而變成抵擋福音的人。

在羅馬書11章29~32節中,出現了憐恤、憐恤、憐恤,保羅提醒我們,神的信實、神的憐恤是一致的,是沒有改變的。以前,我們不順服神,現在,他們不順服神,對神來說,兩者都是一樣的,都是悖逆,都是罪人,但祂看到我們都不順服時,不是通通都丟掉,而是通通都憐恤。在這個信仰的大家庭裡,我們看得到父親的心嗎?我們看得到神的心嗎?

接著保羅在11章33~36節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我們可能不完全明白,但真的一點都不明白嗎?我們看了羅馬書,應該要明白、要知道主的心。透過耶穌基督,我們更沒有藉口說不知道主的心意是什麼──主的心意是要看到浪子回家,而祂願意為此付出十字架的代價。當浪子回家時,祂要歡喜快樂,而且祂要長子一起歡喜快樂,看到失而復得的弟兄回來了,知道自己也是天父寶貴的兒子,不是長工,不是奴隸,而且能夠一直在父親身邊而感恩,用這樣的心與跟神一起歡喜快樂。長子與浪子一起在家中,越來越懂得父親的憐憫、父親的慈愛,越來越像父親,越來越有父親的樣式,這就是主的心意。

經文說:「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父親沒有虧欠誰,相反地,我們虧欠父親很多。神在歷史中,一步一步將祂的心意顯露給我們看,先在以色列中賜下律法,然後讓人在律法中用信心倚靠祂,彰顯祂的主權、祂的憐憫與祂的恩慈,最後讓自己的獨生子死在十字架上,成全了律法,成為神的義的彰顯,成為神愛我們最具體、最終極的表達。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承認我們多麼愚拙、多麼有限,謙卑來到神的面前悔改,隨時省察我們的自我中心是否將神的心阻擋在外,就像我不知道媽媽的心一樣,就像我們在教會,卻不知道神的心一樣。

彼此成為家人

我們或許以我們的服事為義,以我們的敬虔為義,以我們被接納為義,以我們的神學正確為義;我們是罪人,有太多自以為義的地方,必須求神教導我們,求神幫助我們。我們以自己是長子為義,以自己是浪子為義,以自己是馬大為義,以自己是馬利亞為義。但神的愛是要憐憫眾人,眾人因著不順服而看對方不順眼,但神把所有的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然後憐憫所有的人。

神的憐憫與愛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體現。羅馬書5章8節:「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當父神憐憫的心發動的時候,耶穌基督貼近了這個心意,三位一體的神就立了這個救贖的約。腓立比書2章5~8節則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的順服使祂以致於死。祂了解父親的計畫,祂願意去執行;祂知道父親的憫恤,祂願意為這個憐恤而死。我們得以在這個信仰群體裡面,就是因為耶穌願意為此而死,而讓我們每個人可以回到這個家當中。

今天在基督徒群體中,好像沒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別,但還有很多文化的分別,有家庭環境的分別,有長子和浪子的分別,有馬大和馬利亞的分別,有自以為義的分別,有驕傲的分別,有知識的分別,有社會地位的分別,有人的各種分別。但當我們來到家中,都當想起我們是怎麼樣毫無功勞地得到天父的恩典,得到祂的憐恤,領受祂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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