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修法建議 執政黨訪總會

宗教團體法、醫療法、私立學校法修法 影響宗教財團法人甚鉅 聆聽教會立場理據

民進黨中央黨部成員訪問總會,整合宗教界修法建議。(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為了解台灣各宗教團體對《宗教團體法》的意見與看法,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秘書長洪耀福、民進黨全國宗教委員會總召余政憲、副執行長董建宏等人,1月9日中午拜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由第62屆總會議長陳明志、總幹事林芳仲率總會助理總幹事及多位事工幹事接待,並說明長老教會《宗教團體法》、《醫療法修法草案》、《私立學校法》等條文修改說帖內容,提供給民進黨中央及全國宗教委員會作為修法方向的參考依據。

陳明志強調,長老教會在台宣教已153年,如今有1200多間教會遍布台灣全國各地,長期與台灣基層人民站在一起,在戒嚴時期也秉持信仰良心,主張讓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另外,長老教會長期投入在各族群母語的傳承與復育上;他指出,民進黨在許多理念上與長老教會相同,彼此過去為台灣民主一起打拚,他盼望兩方能繼續為台灣人民的福祉來努力。

林芳仲則特別說明長老教會在教會外交關係上的努力,今年在普世教協(WCC)、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WCRC)、亞洲基督教協會(CCA)、世界傳道會(CWM)等普世教會組織鼓勵與支持下,開始推動「台灣普世論壇」(Taiwan Ecumenical Forum),每年聚集開會,透過對話共同為東亞的公義與和平來努力,也使台灣國家安全獲得國際各國關注。

原宣幹事歐蜜‧偉浪也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的教會用地、原住民傳統領域、亞洲水泥展延礦權等問題提出建議;他說明原住民保留地教會長期無法以法人登記取得原住民保留地,只能受限以自然人登記產權,還必須9年換約一次才得以延租,期望能比照88風災永久屋教堂模式進行修法,讓原住民教會用地延長使用年限至50年,並開放讓原住民法人登記原保地。

針對條文修改,總會研發中心主任鄭英兒也一一說明長老教會的說帖內容,天主教及其他宗教團體多認同長老教會的建議,期望宗教團體創立的醫院、學校,其董事會董事的選出方式,能依據宗教團體的辦法來選出,而非被醫療法或私校法框架。

林芳仲也補充指出,宣教師所設立的學校及醫療院所與財團法人設立的目的不同,不該與輿論倡議納入「公共財」相提並論,更不能以董事選董事讓其脫離教會,無論是教會學校或醫院的教產都不是被「銓衡」的董事出錢的,這些教產是先人奉獻給上帝的。

洪耀福表示,上述長老教會的意見,民進黨中央全國宗教委員會會詳加記錄下來,尤其是原民保留地的承租問題,其他宗教團體的土地使用上也有類似問題;事實上,民進黨全國宗教委員會從1月2~30日,會先後拜訪台灣宗教領袖,盼望整合建議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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