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要公投 還權於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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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A夢

甫三讀通過的《公投法》,提案、連署、通過門檻均降低,並新增電子連署且滿18歲即可投票,蔡英文直言:「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反觀教會似乎對議題無感,關心幸福家庭比較重要,在其他議題,宗教與政治彷彿不相往來,作為長期關懷土地與人民的長老教會,反應更是慢半拍!我教會雖自詡民主先鋒,但近年卻不斷有各種跌破眼鏡的丟臉事!

500年前的宗教改革,因教廷腐敗、教義保守、組織僵化,終爆發一連串改革運動,考量主教制專權獨大、會眾制流於形式,代議制衍生而出,由會眾選舉出長老治理,可以說開民主之先河,期盼透過眾人推派代表,杜絕弊端。但我們必須明白,沒有人覺得自己是壞人,不論看起來多邪惡的事,大家都在做自己覺得對的事。只不過贖罪券變成你我手中的選票;天國的入場券換成你我參與教會的門票,我們對人性的貪婪與偽善視而不見,以為過往的獨裁專斷終將消失殆盡,殊不知同樣驅使過往的受迫者,有朝一日成為壓迫的凶手。

早年北部宣教史以馬偕為中心的「假中會」,出自郭水龍牧師手稿的《北部教會史實隨筆》中〈早年假中會〉:「那時馬偕牧師獨裁主義,無正式設中會,他創「假中會」,每月集會一次在淡水,人員有這4位牧師,再召集長老新莊王詣、艋舺林憨、三角湧陳濮、大科坎張春木、木柵張迺鴻、大稻埕李春生、八里坌劉牛、崙仔頂李恭。聚集時都是偕牧師和嚴清華對他們說話,盡皆贊成。……現在人批評偕牧師沒有設中會,但是他有中會每個月一次,雖然是獨裁,現在也一樣是獨裁。」原來從古至今權力令人著迷,獨裁終究揮之不去!但重點是所有罪人,都應受監督制衡,沒有人可以說自己擁有審判權柄。

不論是30人堂會、百年古蹟、千人教會,透過小會召開的「會員和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可惜依《行政法》21條:「會員和會中不接受提案。」過去強調萬民皆祭司,淪落至菁英牧長掌握權力,不正是將教會視為政治籌碼嗎?坦言之,教會會友可以用腳投票直接出走表達意見,自由做出選擇,但中會、總會可以嗎?還是只是假民主,看起來要挾中會背書,以中會為令,產生寒蟬效應,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民主可言。更別談總會期間荒腔走板的言論與檯面下的黑箱運作,民主的期待只是假象,凝聚共識到頭來不過是「照案通過」。

不過,公投不正是要解決上述問題嗎?訴諸全體人民不正是因為政府失衡嗎?倘若今天小會、中會、總會專斷獨行,違法濫權,試問長老教會信徒是否只能沉默被代言,還是起碼擁有表達意見的空間與管道?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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