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實務 呼籲重視性別意識教育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性騷擾、性侵害等性別暴力事件讓人痛心疾首,除了認識相關法條、不在權利維護時噤聲,基礎的性別意識教育也非常重要。5月7~8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性別公義委員會舉辦「性別暴力防治研討會:性騷擾防治實務」,本次邀請平安基金會所屬身心障礙關懷中心主任王玲琇主講「教會性別主流化」和律師林夙慧主講「性騷擾防治」實務分享。

阿埠鷥牧師。(攝影/林婉婷)

開會禮拜上,性別公義委員會主委、布農中會海瑞教會牧師阿埠鷥提到,教會裡常聽到「彼此相愛」,落實卻很困難,因為人的愛是有條件的,充滿好惡與渴望回報,「但可愛、不可愛的人,上帝都愛。」她勉勵在座學習用神的愛去愛他人。

王玲琇主任。(攝影/林婉婷)

談性別主流化前,王玲琇提到,過去社會普遍將性別議題視為個人議題、單一事件,例如家庭暴力、性侵害、性別歧視等,但越不敢討論,議題就越不能獲得重視,也無法將正確觀念擴及不同群體認識。回顧性別主流化推動歷史,先是觀念上強調女性並非弱者,接著為法律上保障權利平等,職場上支持經濟與教育造就;這些運動證明,女性艱難處境並非「她的選擇」或「她的無能」,而是社會結構的壓迫。

現場回饋時,幾位牧長分享曾聽聞的性別歧視說詞,例如「女牧者很稀奇」、「女牧者晚上能去探訪嗎」、「希望找有牧師娘的牧師」,縱使是看似關心的話語,其實無意間流露偏見。王玲琇指出,教會蓋廁所其實也要考慮性別比,所以性別統計與性別預算是未來教會要多留意的。而林夙慧提醒,除了性挑逗、性邀約、性冒犯,連「性別歧視」也是法律定義的性騷擾。

性騷擾防治法裡,教會有「場所主人」責任,雖不負責案件判決,但需要在教會張貼防治標語、安排性平教育,在知悉有案件可能發生後,更要積極協助、補償與調查。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已頒佈實施,各教會須留意其中細節,以尊重「彼此相愛」。

 

牧長們破冰遊戲。(攝影/林婉婷)
(攝影/林婉婷)
(攝影/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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