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受虐苛待層出不窮 NGO籲政府速修改法規

(攝影/林婉婷)

【邱國榮採訪報導】綠色和平在5月24日發布「浩劫漁生──台灣遠洋漁業調查報告」,指出台灣遠洋漁業長期存在侵害人權的問題,政府卻未能有效制裁侵權行為,等同默許漁船上受虐事件持續發生,也讓單一個案擴展到整個產業體系都成為迫害人權的關係人。

2015年發生印尼漁工Supriyanto遭虐死事件,經監察院要求法務部重啟調查,今年5月,屏東地檢署重啟偵查庭,此案引起媒體關注,也揭露遠洋漁船境外聘僱漁工的主管機關漁業署,沒有能力進行勞動稽查,漁工遭到奴役的情狀層出不窮。

「浩劫漁生──台灣遠洋漁業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巨洋國際漁業非法販運1000多位柬埔寨漁工,他們遭到挨餓、虐待、死亡等威脅,每天工時更高達21小時,2014年遭柬埔寨政府起訴判刑,5名股東不但未入獄服刑、潛逃回台灣,其中2名竟出現在漁業署現在合法仲介名單上,繼續招募外籍漁工。5位巨洋股東潛逃回台,逃避刑責也逃避受害者賠償金給付,台灣檢方以「行政簽結」結案。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負責人李宜蕎指出,巨洋案已涉及台灣《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2款,而且國際也已判刑確立,台灣司法卻未能替受害者彰顯正義,包庇縱容的態度,讓台灣漠視外籍漁工的惡名遠播國際。另外有證據顯示,台灣水產貿易龍頭的豐群水產,在柬埔寨政府起訴巨洋後,仍持續與巨洋交易漁獲,收購可能來自於受虐漁工的血汗海鮮。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則表示,應立即廢除境外聘僱,以杜絕非法人口販運。2016年《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指出,台灣漁船違法販運人口,並沒有人被逮補或判刑,檢察官與法官傾向將人口販運案件當成情節相對輕的刑案處理,從輕發落仲介業者,與其犯行相比,不符合比例原則。2017年《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則再次對台灣政府判刑提出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疑慮,並指出相關單位有時將人口販運案件當成一般勞資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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