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異鄉人 外籍移工在台灣

尊重多元文化、人權有待政府政策落實 教會陪伴守護關心勞動權益

【陳逸凡專題報導】今年4月底,新北市汐止上百位越南籍女性移工夜裡上街抗議,起因在於天氣炎熱、僱主收電費卻不給冷氣吹,造成宿舍悶熱難耐無法入眠,根據外流畫面顯示,宿舍內生活空間擁擠、盥洗空間更是嚴重不足,不符法律相關規範,新北市勞工局將介入協調糾紛。

無獨有偶,同時間台南某上市公司也遭移工多次投訴飲食太差,早餐只有一碗白飯、半顆鹹蛋、5顆小番茄,實在讓人無法下嚥。勞工局突擊檢查發現,該廠區移工飲食在號稱「已改善」後,也只是變成一碗白飯、一根熱狗、一顆水煮蛋。顯見台灣人對待移工仍有值得商榷之處。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勞工關懷中心近年將關懷對象擴及到來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勞工關懷中心主任簡長榮受訪時表示,台灣的僱主因為受到仲介影響,很多對外籍移工看法可能有偏差,主要分成兩種,一是不了解法律相關規定,二是不了解移工的習俗。這些誤解都有可能造成糾紛。

簡長榮說,很多社福移工所照顧的長輩,年紀都已經很高,在他們成長的年代並無善待移工的觀念,許多觀念一時之間無法轉變,對待移工的角度就會如早年的社會較為刻苦。他提醒台灣僱主在聘用移工時,千萬不能只聽仲介口頭說明,必須親自審閱勞僱雙方所簽訂的合約內容,一般來說按照符合法律規範的合約內容來對待移工,比較不會產生問題,否則屆時出問題,仍是僱主需要負法律責任。

「在住宿跟飲食的方面,我們應該要尊重移工,試著了解移工的生活需求,不要糟蹋人。」簡長榮說,一般公司對待本國員工設有福利委員會,了解移工的飲食習慣、住宿需求等,這些是平常就可以討論的東西。不過現況是台灣老闆不太重視,甚至放手交給仲介處理,「但是講白一點,仲介是要賺錢的,與僱主員工的角度不一樣,當有人想要從中牟利,就會造成很多問題。」

事實上,勞動部有提供《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只要照著規範執行,思考如何幫助移工適應台灣生活,「否則每天便當打開都是『台灣味』,任誰都會受不了。」簡長榮叮嚀,僱主若只關心生產,有可能會有管理上的隱憂,包括移工生病或工作情緒不佳,恐造成時常需要訓練新人,對僱主來說也會蒙受損失。

針對在家戶中工作的社福移工,簡長榮表示,沒收移工的私人財物例如手機等,其實是違法的,僱主可以做的是「規範使用的時間」,區分工作與休息時間,從管理方面著手。「很多僱主也會抱怨為什麼還要支付移工加班費,」簡長榮建議一切還是必須按照法律規範執行,因為移工的薪資低,甚至一年365天全年無休工作,同樣的薪水根本請不到台灣的居服員,實在不應該再苛扣移工的薪資。

在飲食方面,簡長榮說,許多家庭只讓肩負照顧責任的移工跟長輩吃一樣的東西,很多長輩只吃粥,但是對體力付出較多的照顧者來說,吃粥根本無法飽足,就發生過幾個案例,是外籍照顧者實在忍不住飢餓而選擇逃跑。簡長榮叮嚀,善待移工有兩個重點,「一是合約法律要清楚,二是認識移工的飲食習慣及本國風俗」,如此一來將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糾紛。

面對每天與我們一同生活的移工,台灣社會究竟認識他們多少?本期新聞專題將呈現移工在台灣的生活實況,並介紹台灣的移工媒體,期盼喚醒「善待出外人」的信仰良知。

移工遭性侵每年逾百起  監委促政院勞動部檢討

【邱國榮採訪報導】監察院5月2日針對「在台女性移工遭性侵害案件提出調查報告,公布自2012年至2018年2月通報外籍移工遭受性侵害案件人數計633人。嚴重損及女性移工人權及安全保障」,經院內財政及經濟、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後,函文給行政院促請正視,並請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改進。

監察委員委王美玉指出,在台灣的外籍移工已逾67萬6000餘人,每年女性移工發生百餘起遭性侵害的通報案件,其中70%以上屬家庭看護工通報被害,近60%屬於上司與下屬關係。她表示,外籍移工來台後,面對許多困境,而且在權力關係不平等下,中途中止契約困難,導致遭性侵害時,多數選擇「隱忍」或「逃逸」,不過也發生部分移工為轉換僱主而謊報。

經調查後發現,有「未能掌握外籍移工遭性侵害之數據及原因」「被害外籍移工心理創傷遭到忽視」「庇護安置欠缺配套措施」「雖有相關預防機制,運作因檢查效能不足,仍無法防範於未然」,及「勞政人員於接獲外籍移工性騷擾申訴案件,處理欠缺敏感度」等情事,報告指出,女性外籍家庭看護工,遭性侵害時,多數選擇「隱忍」或「逃逸」。隨著移工人數持續攀升,監察院促請行政院、勞動部及衛福部盡速改進。

女性外籍看護工遭性侵害時,依其意願多選擇勞政機關的庇護安置處所,但勞政單位庇護安置對象不限遭性侵害被害者,且安置單位未將具心理輔導工作專業人員列為必要,導致安置過程中這類被害外籍移工心理創傷遭到忽視。而安置前的又須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僱主支付、結清薪資、取回證件、儲蓄金、簽署轉換文件等,致使被害人需再次面對二度傷害。

勞動部依規定於外籍移工入境後應進行檢查,但因人力不足,檢查效能不足,無法防範於未然。加上勞政人員於接獲外籍移工性騷擾申訴案件,往往會將案件定位為勞資爭議案件而未正視及處理,欠缺敏感度。
為保障外籍家事移工的勞動權益及人身安全,並建立有效處理機制,該報告針對勞動部,該部須將人身安全保障納入家事移工保護法草案。報告也指出,為因應家事移工增加,勞動部雖於2011年3月15日研訂完成《家事移工保護法》草案,但因各界對該法爭議未具共識、長照制度施行等因素,經行政院退回再行檢討。

美國防制人口販運報告  台灣刑責仍有改善空間

【邱國榮台北報導】根據美國國務院《2017年人口販運報告》(2017 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指出,台灣的外籍家庭看護和家事移工未納入《勞動基準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刑罰雖嚴厲,但定罪過輕,難以有效嚇阻人口販運行為。

《2017年人口販運報告》提及,台灣有逾62萬名外籍移工,多數透過招聘機構及仲介掮客在母國被雇用,來台從事低技術工作;有些外籍移工被收取高額仲介費,債台高築,仲介或僱主得以用債務威脅外籍移工;多數外籍移工在被扣除需償還的仲介費後,剩餘的所得遠低於法定基本工資;由於家事和家庭看護通常都與僱主同住,難以追蹤他們的勞動條件與生活環境,更容易受到剝削。

報告也有提出改進建議,針對移工人口販運、勞動剝削部分指出,台灣應以《人口販運防制法》為本,增加對人口販運嫌犯的起訴和定罪,積極調查涉嫌在遠洋漁船上虐待或販運漁工的台灣船公司與台灣籍漁船。在保障家庭看護和家事移工權益方面,則建議推動修法,將家庭看護和家事移工納入《勞動基準法》,並簡化直接聘僱外籍移工的程序,以及強化人力仲介的評估和問責系統,進一步減少仲介對外籍移工的剝削。
報告提及台灣《人口販運防制法》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可謂嚴厲。不過據統計,在2016年共起訴128件,有56件定罪,其中29人被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難以有效嚇阻人口販運行為,加上台灣法院常將人口販運案件視為勞資糾紛,因此至今仍無法有效起訴勞動販運案件。

內政部移民署也就《2017年人口販運報告》台灣部分代表中央政府做出回應說明。針對家庭看護工和家事工,回應說明指出,其工作環境、型態、時間及休息時間均與受僱於事業單位的移工顯有不同,而且不易釐清,加以各界對於家庭看護工與家事工的勞動條件規範存有不同意見,致適用勞基法,確實窒礙難行;家庭看護與家事移工,雖然目前尚未適用《勞基法》,但其勞動條件及權益,均依循勞雇雙方約定及《民法》相關規定處理,未有差別待遇。

至於《人口販運防制法》定罪力度過輕,移民署的回應是,基於維護審判獨立之原則,法官對具體個案量刑的裁量,如已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狀為標準,原則上應予尊重。《刑法》第57條規定,從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加害人生活狀況、 品行、與被害人關係、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的態度,以及犯罪行為人的智識程度、違反義務程度等面向,列出從重量刑與重輕量刑的因子,供法官量刑參考。

本著耶穌之愛友善漁工  海員漁民中心協助陪伴

外籍漁工在岸上協助分類漁獲。(相片提供/海員/漁民服務中心)

【林婉婷專題報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1986年4月27日成立,服務內容為海員漁民爭取權益,包含法律支援、急難救助、協調勞動與勞資爭議、營救海上扣押船舶、關懷家屬,與船上、監獄和醫院訪視等,近來尤其重視外籍漁工在台權益。

「船上就像一個封閉的小型社會。」社工曾芳喬曾到旗津關懷坦薩尼亞漁工,並協助處理其遭受歧視問題。船上常見的衝突,主要為種族歧視和資源分配。「大家都以不同文化價值相處,若管理者沒有好好處理,就會有很多問題。」曾芳喬認為中心的角色是傾聽、溝通和減壓,讓漁工們知道自己並非孤單無助。

國際專員賴慧蓉回憶,在和外籍漁工們相處時發現,菲律賓人熱情主動,而印尼人靦腆害羞。她笑著說一開始因為語言不通,印尼人充滿疑慮和困惑。「他們怕被騙錢,因為他們到港後,會有人故意用比較高的價格跟他們兜售商品。」但幾次相處後,發現漁工們都很友善,對自己的工作充滿榮譽感,每次中心成員訪船時,漁工們介紹工作環境時「眼神都閃閃發亮」,賴慧蓉感嘆:為何外籍漁工努力工作,權益還要被剝奪?

督導戴華菊為高雄人,坦言在到中心工作前,對船上生態一無所知。以最基本的食、住與安全來說,長達半年至一年才回台的遠洋漁船上,多是冷凍食品,少有新鮮蔬果和肉類可食用,必須等靠岸或補給船才能補充;另外來自不同國家的外籍漁工,也得配合廚師的烹調口味。漁工們休息的地方是狹窄悶熱的船艙,有的漁工受不了,跑到甲板休息,反被蚊蟲叮得滿頭包;但回到船艙睡,又要小心蟲子跑進耳裡。船上沒有太多資源,受傷只能簡易包紮,生病就服用成藥,曾有漁工操作漁具時受傷,被丟在外國醫院遭遇不聞不問的慘況。

「勞工不分本外,應有平等對待與保障。」3月24、25日中心於大港開唱NGO議題村特區設點宣傳,喊出這樣的口號,呼籲重視漁工的基本人權。今年初《遠洋漁業條例》實行,在薪資、保險、福利和工作環境上給予外籍漁工保障。而向來充滿爭議與弊病的仲介制度,除了仲介和僱主必須檢討,也與漁工母國法令相關。

「在船上,我找到一點生計,在船上,我的指望破滅。」「我做這份工作,是因為想賺錢改善家人生活。」獄中的外籍漁工用生硬的中文寫下文字。去年開始,中心進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開始監獄關懷事工,雖然資源和時間不足,但中心盡力在心靈、生活、聯繫家屬與法律諮詢上提供協助。尤其是薪資部分,不少僱主害怕連帶責任,不願給付薪資,但戴華菊強調,就算漁工觸犯法律,工作就必須給予所得。

中心定期舉辦活動,除了邀請漁工們同樂,也讓社會大眾看見主流媒體聳動報導外、單純且才華洋溢的漁工們。去年陸續舉辦「相揪顧健康、漁聲訴心曲」「漁民節:海洋文化之夜」「關懷有愛、守護健康」活動,提供健康檢查、按摩舒壓、美髮義剪、紀錄片欣賞和才藝交流等機會。

為了幫助漁工,中心更開創許多不同面向事工。去年9月與漁業署漁業廣播電台合作推出「快樂一家人」節目,設計台灣、英文、印尼、菲律賓當地語言講談廣播內容,讓漁工們能聽見鄉音。年底聖誕月,天氣變冷,遂發起募集冬衣和盥洗包活動,且舉辦「漁港達人秀」聖誕慶祝晚會,以多項活動串連、分享愛與平安。

中心不忘社會教育,曾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舉辦「海海人生講座:《漁聲The Cries of Sea》外籍漁工之哀愁與悲苦」,特邀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專講。另獲邀於第24屆海洋使徒世界大會報告,將外籍漁工處境曝光給全世界知道,更在會中與他國海員關懷單位交流,建立全球互助網絡。

2015年8月底遠洋船「福賜群號」印尼籍漁工Supriyanto遭虐待身亡,為配合今年5月初屏東地檢署重啟調查,曾在福賜群號工作的印尼漁工Sukhirin來台作證。根據《中央社》採訪,他現在於印尼國內打工維生,日薪約台幣100多元,約莫是他擔任福賜群號漁工的三分之一,但他寧願賺少,也不願再到台灣當漁工。

勞動脫貧是多數外籍漁工的夢想,然而「海上受困於剝削,上岸在生活擱淺」,一艘曾經讓漁工們受苦的漁船能否成為拯救他們的方舟?外籍漁工的權益需要社會更多關心。

四方報 陪伴移民走出孤單

《四方報》2006年創刊,由世新大學台灣立報社獨立發行,秉持多元且多樣化的新聞及文章提供新移民、外籍配偶、外籍移工等在台人士閱讀和交流。

《四方報》最早以越南文字為起點,用「朋友」的角度提供在台的越南朋友資訊需求,並讓新移民、外籍移工藉由《四方報》以母國文字發聲、傾吐心事,在「說出自己的心事、閱讀別人的心事」的過程中,感受到支持、不孤單。

《四方報》發行期間接到上萬封讀者投書,內容包含繪畫、民族藝術、庶民文學、照片交友等,不僅具有基礎國際交流功效,更具學術研究價值和社會歷史意義。同時也透過四方報網站、Facebook,以數位媒體工具建立更多樣化的媒介方式,將讀者作品透過網路與全世界共享。

2016年間,《四方報》曾短暫停刊,在眾人努力下,很快就復刊,網站並以華語、越南、印尼3種文字呈現。轉型後的《四方報》獨立自營,以回贈股權方式,繼續與世新大學維持合作關係,兼顧獲利及創造社會福祉,為台灣的多元文化盡一份力,並強化台灣的人文內涵。(整理/編輯室)

移人 撰寫異鄉人在台故事

「移人」是一個專門撰寫移工、新移民故事的獨立網路媒體,由前《四方報》編輯團隊創立,於2016年5月31日開站。 其成立使命是「在寶島的土地上接納彼此 」。

「移人」經營團隊撰文指出,台灣是個媒體自由且多元的環境,原住民有原民台、客家人有客家台、甚至各縣市都有一些地方性的小報紙、小電視台,然而,東南亞移民移工這麼大一個居住在台灣的群體,卻鮮少有媒體去好好的關注他們,好好聽他們說話。時至今日,台灣一般媒體對東南亞移民移工仍以負面報導居多,缺乏一個站在他們本位立場去採訪、撰稿的媒體。「移人」在成立之初曾公開兩個承諾:一、以採訪及撰述方式提供百分之百原創文章,不做內容農場;二、設置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四個外語專區,讓中文不佳的移民工可以用母語閱讀網站的文章。

由於「移人」背後並無金主支持,透過長期訂閱資助方案就可幫助刊物持續發行,使在台灣的近百萬外籍移民工,擁有同時以不同語言觀看「移人」網站文章的平等權利。(整理/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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