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電影導演疑詐騙

【邱國榮台北報導】最近上遍各大媒體、在全國的教會、醫院、學校巡迴演講,募款拍攝全國第一部福音電影《愛情線索》的身障導演、被稱為「生命鬥士」的陽靖(本名陽國慶),8月24日遭《壹週刊》報導疑似詐騙全國,陽靖於25及29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一切募款絕對守法,並計畫對不實指控的媒體提出告訴。

初步估計,至少有40家媒體專訪陽靖,由於他也以教會弟兄的身分自我推薦,因此基督教界電子與平面等媒體皆給予大幅報導,陽靖將受訪報導內容刊載於募款文宣,其中包括本報3080期新聞報導,以及3083期22版〈我的神國電影夢〉一文。陽靖也將至好消息電視台《真情部落格》受訪的節目片段剪接,於巡迴演講中播放;好消息電視台獲悉陽靖疑似詐騙行徑後,已經將上傳網路的節目帶撤下。此外,8月號《遠見》雜誌以「向命運說不」的特別企畫介紹陽靖,根據採訪的《遠見》記者徐仁全表示,獲悉疑似詐騙消息後,逐一過濾其資料,發現部分與事實不符,因此於9月號《遠見》刊登更正啟事。

陽靖以資本額30萬元登記「台灣牛角電影有限公司」,為了募款,他在宣傳刊物上記載自身擁有多間分公司、輝煌學經歷與得獎記錄,但根據媒體逐一查訪,發現刊載不實;且開立給捐款人的捐款憑證亦無法正常核銷。

估計支持陽靖拍攝電影的捐款人數超過千人,至少有200間教會;捐款數額從數千元至10萬元不等,但教會拿到的憑據,竟是以廣告費的名目開立,有的甚至以無發票用章的「客戶訂購出貨聯單」,或無企業負責人姓名的「贊助證明書」作為憑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會計、彰化中會永靖教會長老黃伯棟表示,依據財務稅法,支出必須根據有效憑據,始可核銷。

黃伯棟進一步說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財務規範極為嚴謹,核銷必須取得統一發票或發票用章收據,才准予核銷,雖然牛角電影公司提供的發票名目是廣告費,但是跟教會的捐款事實不符,依規定是不得核銷的。至於「客戶訂購出貨聯單」與「贊助證明書」等無效憑據,當然不得核銷。他個人建議,教會捐錢給陽靖拍片,務要取得有效憑據以便核銷,否則,另外的辦法就是改以「事工費」核銷,附件要貼上牛角電影公司提供的單據,但此法僅限於萬元以下,捐款超過萬元的教會,得增加一道程序,必須在長執會議紀錄簿上,記載支出說明。 &nbsp &nbsp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非登記有案的公益團體,不得向社會勸募。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七星中會松江路教會牧師鄭信真指出,勸募不僅是公益機構才可進行,勸募計畫得送交地方政府或中央內政部審核,取得核准字號後,始可勸募,並且依規定得定期公告捐款的來源與數額,供民眾徵信。鄭信真表示,勸募條例排除最引人詬病的兩主體便是宗教團體與政黨;換句話說,陽靖與牛角電影公司向各教會募款的行徑,不受條例限制,可能鑽法律漏洞。至於是否涉及詐欺?他指出,只要陽靖以不實文件或說明圖利,便有嫌疑,民眾可向檢調檢舉,由檢調調查虛實。

總會回應:募款行為待商榷 籲用智慧分辨查證

【李信仁綜合報導】針對陽靖以拍攝福音電影為由到教會募款,疑似詐騙一事,長老教會總幹事張德謙牧師強調,對於機構或個人到教會募款,教會要用智慧分辨查證,但不必因陽靖事件失去信心,拒絕所有募款。

張德謙透露,早在幾個月前,陽靖主動聯絡,希望到總會分享拍電影計畫,並在總會常置委員會提出報告,當時張德謙並沒有正面回應。張德謙強調,總會對於團體或個人募款請求,必須善盡查證的責任,從教會體制上來看,陽靖用個人與其公司為名義拍片,並不適合到總委會報告分享。

其實,自今年2月起,陽靖就到各中、區會與地方教會宣傳拍片,他介紹自己是阿美族血統的原住民,2月11至28日曾到太魯閣、阿美、排灣、南布、中布等中會春季議會報告。另外,也取得基督徒市議員陳信瑜、立委參選人趙天麟等人簽名,主動聯絡各教會、醫院、社團等安排演講並請牧長簽名推薦,經常出示作為證明,頻頻上媒體受訪。

今年6月間,陽靖和助理Kitty曾到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邀請總會助理總幹事林芳仲牧師等人在他的「推薦與祝福」簽名本上簽名和提詞,當時林芳仲婉拒,陽靖短暫停留後,以「每天有很多行程要跑」為由離開。

8月10日,近4000人的花蓮「青年挑戰大會」中,陽靖公開指稱「電影還差400萬,預計9月復拍,10月或11月殺青,用1個月後製,12月正式上映&hellip&hellip」不過,對照先前,3月下旬《台灣教會公報》3083期第22版,刊登陽靖投稿文章〈我的神國電影夢〉,文中卻說「趕在2010年平安夜將本片拍攝告一段落,電影已進入後製」,對比前後說法,顯然有落差。

本報曾於3080期報導〈身障基督徒導演陽靖,福音電影尋找真愛線索〉,3083期刊登陽靖文章,對此,《台灣教會公報》總編輯方嵐亭表示,當時基於信仰關懷,報導與刊登陽靖文章各1次,從採訪對話和近距離觀察發現,陽靖募款行為值得商榷,認為「不宜為其推薦」,之後不再出現關於陽靖的報導。如果因《教會公報》的報導和文章,影響教會對陽靖募款的判斷,《教會公報》願意鄭重道歉。

陽靖回應:電影9月復拍 募款總額不便透露

【李信仁採訪報導】對於《壹週刊》報導陽靖「假奮鬥,真吸金」,陽靖8月29日說,近日將對《壹週刊》提出刑事加重誹謗告訴,一切交由律師處理;電影9月恢復拍攝,至於是否對向週刊爆料的人士提告,仍在考慮中;此外,究竟向教會募得多少錢,陽靖說:「這是商業機密,不便透露。」

事件爆發後,8月25日陽靖在高雄召開記者會回應,他與導演魏德聖合照,因為兩人從小就是好朋友,「如果不是好朋友,魏德聖怎敢跟我拍照,驚嘛驚死!」29日則在台北召開對《壹週刊》提告記者會,委託律師陳郁婷辦理。陽靖表示,有教會朋友介紹陳律師,他和律師談了10個小時,最近會到法院按鈴申告。

陽靖用「台灣牛角電影有限公司」名義到教會募款,文宣附有福音電影贊助奉獻袋和募款方案,卻沒有捐款明細、收支報表和徵信資料,從未公開說明募得款項總數,對此陽靖強調,用「牛角電影公司」名義並不是「募款」,而是對電影的「贊助或投資」;至於募得款項為商業機密,不便說明。

週刊報導提及的債務,陽靖說,過去跟某個互助社貸款19萬元,但互助社把家人借款全部算成他的,總共280萬元,實際上他只借19萬,其他是家人的債務。

陽靖強調,9月電影會復拍,因最近的事件影響進度,復拍確切時間還未確定。牛角電影公司包括他有8個人,電影拍攝期間就成為團隊,錢不夠就「邊拍邊募款」,他也說,最近很多教會取消演講,此事嚴重打擊公司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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