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新制見效 籲卡債族勇於面對

【邱國榮台北報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正條文於今年1月6日實施至今已經半年,立法委員陳節如與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於8月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根據統計,自從消債新制上路後,更生清算確實有起色,呼籲卡債族透過向法院提出聲請,勇於面對自己的債務,獲得更生 。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律師代表林永頌公布統計數字表示,更生程序駁回比例由62%降為25%,清算程序駁回比例由30%降為19%,但日本程序駁回只有1%或2%,顯示我國法院仍有進步空間。此外,法院認可更生方案的比例,由25%提高為62%,值得肯定,但是相對於日本更生方案通過比例85%至92%,可見我國法院仍有進步空間。法院裁定清算免責的比例,由9%提高至53%,也是值得肯定,但相對於日本清算免責比例97%、美國與德國皆為99%,顯見我國法院在這方面也仍有進步空間。

陳節如表示,條例修正通過時,她就承諾會定期監看更生及清算聲請程序通過比例、更生方案通過比例及清算免責比例等是否提升,這才是修法主要目的。她提及修法的2個重點,在於更生方案條件從修法前「條件公允」改為依債務人收入和財產狀況是否「已盡力清償」;清算部分,也更加限制了清算不免責的條件,將修法前的「浪費」改為「消費奢侈商品、服務」,並且將原條文毫無時間限制追究債務人不當消費行為,修正為聲請清算前2年內為限。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主任梁家贏律師表示,法扶已經通知先前遭法院駁回、更生方案未通過、清算不免責的民眾,再次諮詢新制後的權益,也積極舉辦法扶律師針對消債新制的教育訓練,期盼能協助更多債務人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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