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公義 七星研討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

七星中會性別公義部11月27日舉辦「教會如何處理性騷擾事件」研討會,邀請台灣教牧協談學會理事長郭士賢專講。(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教會發生性騷擾事件該如何面對與處理?七星中會性別公義部11月27日在雙連教會舉辦「教會如何處理性騷擾事件」研討會,邀請台灣教牧協談學會理事長郭士賢專講,郭士賢直言:「各堂會遇到申訴案件,通報中會處理。」如此教會小會可避免角色尷尬,也可去除外界認為教會通常強迫當事人和解的刻板印象。

郭士賢表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2018年1月16日的總委會就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非常值得肯定。他曾仔細看過法規內容,法源都是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可以說是集專家之總成而訂定,對發生性騷擾案件的申訴、主管機關、責任歸屬、調查程序、罰則都規定得一清二楚。

郭士賢表示,依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平時各中會或族群區會就要成立性別公義部,並培訓調查人員,一旦有申訴案件,就可以在第一時間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處理各教會的通報案件,「單單透過調查還原真相,就已經具備實行公義、療癒傷痛的效果。」至於懲處及戒規則屬於後續處置,他認為,培訓調查小組就像成立消防隊一樣,遇到緊急狀況時,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就能組隊去面對、解決問題。

七星中會性別公義部11月27日舉辦「教會如何處理性騷擾事件」研討會,邀請台灣教牧協談學會理事長郭士賢專講。(攝影/林宜瑩)

郭士賢特別提醒,教會小會通報給中會或族群區會,並不是把家醜外揚、公告給教會界,而中會或族群區會的中委會接到申訴案,應秉持保密原則「不經案情審議」,立即轉給性別公義部,由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處理。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成員需依法考量不同性別(女性需占二分之一以上)、利益迴避、角色多元(牧師、律師、社工師、心理師、警察、學者等)、內部及外部比例、人數等,與會者都要簽下保密協定,在兩個月內完成相關調查。

郭士賢說,調查報告是根據證據,盡量還原事實真相,結論部分必須做出判斷與建議,調查結束後,參與調查者要盡量避免私下評論。他認為只要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秉持「小案認真辦,大案比較不會犯」的原則,注意程序正義,正確引用法條,不要想遮掩、也不要規勸當事人盡量和解,而是中立、客觀、公平調查,就能一改外界對教會大事化小的既定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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