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忘第四權之責的嗜血媒體

──從高嘉瑜事件,檢視病態新聞產業

(相片提供/Pixabay)

Y.Y

自11月底,民進黨籍立委高嘉瑜遭到男友家暴一案躍上新聞版面,成為最熱門的話題之一。

在新聞業者關注、報導相關內容的同時,絕大部分的媒體為了賺取點閱或收視,利用聳動的標題、嗜血的文字、駭人的畫面,將嚴肅並需要被正視的社會議題化為一則則的八卦花邊新聞,快速地推播到閱聽人的電視上、新聞網頁上、臉書塗鴉牆上,博取大眾的眼球。這些碎片化的新聞看似在傳遞資訊、滿足閱聽人知的權利,但事實上滿足的只是媒體老闆的荷包和大眾的窺探心理,對於社會實則毫無正向助益。

在主流新聞媒體中,不少報導都鉅細靡遺地描述高委員遭到施暴的情形及過程,這不但是對當事人的二次傷害,也可能造成部分閱聽人模仿,產生更多社會問題。事發過程固然是事件的重要環節,但新聞媒體在呈現時應客觀描寫即可,不應過度強調、描繪細節,或者用情緒化字眼渲染。另外,也有不少媒體以人肉搜索的方式,起底嫌犯的身分,把嫌犯的家庭背景、經歷都披露出來,這不但對於當事人的隱私權是一種侵犯,也很容易使事件失焦。

此外,也有部分報導在無形之中傳達了犯罪者迷思,例如有報導主觀地質疑嫌犯會以患有精神疾病為藉口爭取減刑,而這無形中也加深了民眾對於精神疾病的刻板印象。最重要的是,上述的探討都十分淺碟,但家暴事件背後的家庭、社會、性別等議題非常值得深究,而大部分媒體卻沒有帶領觀眾深入了解,實屬可惜。

高委員作為國家立法機關的一員,具有一定的地位及話語權,而她依然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難想見台灣很可能還有許多人正深受家暴之苦。而媒體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應擔負起自身的社會責任,帶領閱聽人了解相關議題,包括調查台灣的家庭暴力狀況、提供受害者可採用的求助管道及資訊、探討相關的法律及政策是否需要修正等,讓社會新聞不僅是一條新聞,而是可以帶領社會前進的動力。

很遺憾地,在主流媒體以利益為導向、將收視率和點閱率奉為圭臬的情況下,只要有誇張的標題、驚悚的文字和戲劇化的情節,就能夠持續吸引觀眾,八卦文化也就不會有消失的一天。因此,最後的責任還是落在觀眾的身上,觀眾應該清楚認知家暴事件不是茶餘飯後的談資,而是一個個真實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悲劇。

對於嗜血的媒體、揭人瘡疤的新聞,我們應予以抵制及譴責;而若媒體願意主動肩負自己的社會責任,也應給予讚美及鼓勵。媒體的現況並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閱聽人需要主動選擇優質的媒體內容、督促媒體,才能創造出更優質的媒介環境。(作者為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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