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霓玲(屏東中會公舘教會牧師)

如果我問:「信徒可以在主日禮拜講道嗎?」可能很多人會遲疑,但如果我問:「信徒可以祈禱、讀聖經、詮釋聖經、見證上帝話語嗎?」我相信,多數的基督徒會毫不猶豫地回答:「當然可以!」如果我們相信,每個基督徒都必須連結於真葡萄樹──主耶穌基督,時常讀聖經、祈禱、見證上帝話語的大能,那麼非常明確地,雖然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制度中,牧師是負責教育的長老,但主日講道還是可以在適當了解下另作安排。畢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有改革宗信仰傳統「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的教會,筆者想分享過去在婦女及大專事工中,鼓勵婦女與大學生勇敢參與主日講台服事,實踐長老教會的信仰精神「信徒皆祭司」之經驗。

鼓勵女性講道,貢獻決策能力

1999至2009年,筆者擔任長老教會總會幹事,主責婦女事工。當時,台灣與世界各地婦女致力於兩性平權與性別公義的努力方興未艾,在我之前的歷任總會婦女幹事已長期推動婦女賦權,鼓勵婦女勇敢地大聲宣告:「女性與男性同有上帝神聖美好的形像,應該被平等公義地對待,在每個領域中被看見、給予發言機會、貢獻恩賜、參與決策。」

在許多支持兩性平權的牧長與弟兄姊妹長期耕耘努力下,1995年第42屆總會通過設立「婦女事工紀念主日」,並促使教會法規修改,讓單一性別參與決策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期望藉此讓女性更多參與事工討論與決策。在總會、中會、族群區會及各地方教會,透過婦女事工主日及各種服事管道,開拓婦女上台講道、參與領導決策的空間。我們相信,即使傳統台灣社會與教會文化仍有「重男輕女」的狀況,但只要女性清楚明白自己是上帝的寶貴女兒,耶穌基督的重要同工,願意靠主得勝,勇敢站出來,貢獻所領受從神而來的恩賜,上帝必重用婦女的貢獻與服事,讓男女老幼、教會與社會同蒙祝福與恩典。

鼓勵婦女站講台,勇於承擔領袖角色,除了要面對教會牧長與兄姊對「女性參與講台和決策」的神學基礎與聖經根據之提問,更常遇到的,還是女性對自己的不肯定與角色設限。不過感謝上帝的是,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長期以來結合各教會姊妹與女性神職人員的力量,彼此互助合作,不只幫助教會婦女自我肯定、確信自己是上帝國不可或缺的重要同工,更在神學反省與教會制度上留下美好腳蹤。我們鼓勵姊妹看重自己,勇於承擔上帝所給予的使命與機會。在每年婦女人才訓練會及全國婦女靈修會(平均參與人數約為120~300人)的開會或閉會禮拜中,婦女事工主委必須承擔講道、分享信息的責任。當時,聆聽這些非神職人員的信仰反省與生命見證,時常開闊我的眼界與信仰深度,讓我學習成長。

長青團契見證,擴展信仰視野

在投入婦女事工之前,1994至1999年於台北大專學生中心的經驗則稍有不同。長老教會大專中心經費主要來自教會奉獻,每年大專紀念主日,我們總是邀請教會開放主日禮拜的講台,讓大學生有機會上台分享他們在團契的生活,見證他們如何在團契中經歷上帝的恩典、生命成長,使信仰更堅定。不過,我們常遇到的問題是教會對年輕人的「擔心」:年輕人能承擔「主日禮拜講道者」如此重要的角色嗎?年輕人的信仰可以讓我們得到學習、激勵與成長嗎?其實,答案都是肯定的!當我們願意開放心胸,降服聖靈的帶領,去聆聽各種性別、年齡、階層的信仰體會時,我們的信仰視野和深度,以及對上帝國的體會,將不斷地被擴展與深化。

長老教會的信仰精神與傳統,與第二代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年)的神學息息相關。根據《認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老教會四大信仰傳統為:一、上帝的主權;二、聖經為最高權威;三、信徒皆祭司;四、復活的主基督是教會唯一的元首。長老教會主張「信徒皆祭司」,重點在於打破神職人員對上帝恩典與啟示的「獨占性」。

對於「信徒皆祭司」,加爾文的觀點是,每個信徒都應該成為幫助他人認識上帝、敬拜上帝的媒介。宗教改革先驅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則強調,教會的禮拜、聖經閱讀與詮釋,不是神職人員的專利,所有信徒應該參與禮拜、直接閱讀聖經、詮釋聖經,在團體禮拜、個人靈修闡明上帝話語,直接向上帝禱告,傾訴內心感動,並得赦免與帶領。

如今,我是在地方教會牧會的牧師,在服事當中更深刻體會「信徒皆祭司」的重要性!彼得前書2章9節指出:「但是,你們是蒙揀選的種族,是王家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上帝選召你們離開黑暗,進入祂輝煌的光明,來宣揚祂奇妙的作為。」(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深願每一位基督信徒都能不斷經歷上帝奇妙的恩典與作為,歡喜承擔祭司之職,為主耶穌基督的福音作美好的見證。

(攝影/林婉婷)

 

封面圖片提供/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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