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中有道】《瞎子領瞎子》偏離真道

《瞎子領瞎子》│1568年│荷蘭老彼得‧布勒哲爾│Цифровая репродукция находится в интернет-музее Gallerix.ru

◎懷朱

相對於文字,繪畫總能提供人們更直觀的訊息。荷蘭畫家老彼得‧布勒哲爾(Pieter Bruegel de Oude,1525~1569年)去世前一年完成的畫作《瞎子領瞎子》(The Blind Leading The Blind),即生動地傳達對視覺障礙者的觀察。然而,繪畫提供的訊息不見得清晰,所以留下觀者各自解讀的空間,這幅收藏於義大利卡波迪蒙特美術館(Museo e Real Bosco di Capodimonte)的作品,究竟表達的是畫家支持或反對天主教,即引發了評論家不同的看法。

  ♦  暗藏玄機 ♦  

布勒哲爾根據馬太福音15章14節描繪了六名排成一列行走的盲者,最右邊的首位已然跌個四腳朝天,緊隨其後的第二位眼看著就要撲倒在地,於是後面的四人失足看來只是時間問題。《瞎子領瞎子》以朝向右下的動線,導引觀賞者感受畫中人危險的處境,為他們捏一把冷汗。

就畫作技巧而言,《瞎子領瞎子》沒有明顯光影,風格樸實,布勒哲爾以遠近透視技巧展現寫實功力,對殘疾者的精確觀察讓作品更真實,也反映當時對生理特徵的理解。譬如第二位盲者的眼珠可能已摘除或萎縮,因而眼窩呈現兩個凹陷的窟窿;第三位盲者的眼睛可能是病變,只看得到眼白,而他仰頭的姿態正是倚賴聽覺、嗅覺的證據。相較於其他畫家描繪盲者時通常以閉眼呈現,擅長鄉間人民生活的布勒哲爾顯然對身心受限的人們觀察入微。唯一較不符合事實的是,布勒哲爾畫筆下的盲者衣著整齊乾淨,未呈現多數盲者是弱勢的實情。

《瞎子領瞎子》的聖經根據、畫家所處時代及畫作元素,讓人好奇布勒哲爾是否有弦外之音?在他晚年時,西班牙境內17個省不滿西班牙本於天主教立場制定的宗教統一政策,協同尼德蘭、英國、法國組成聯盟,與西班牙、葡萄牙等伊比利亞聯邦交戰,是為「八十年戰爭」(Eighty Year’s War,1568~1648年)。在此氛圍中,加上圖中教堂與天主教聖安娜教堂極為相似,是以《瞎子領瞎子》被時人認為具有影射天主教的政治意涵,但究竟反對或支持?有無政治意涵?並未從畫家口中得到證實。另一方面,盲者穿著得體,以他們目難視物的限制看來並不合理,也讓人推測畫家是意有所指。

  ♦  人子斥責 ♦  

話說回來,即使布勒哲爾沒有指涉,福音書這段信息本身就極具批判性,讓耶穌和法利賽人的關係更是劍拔弩張。

相比於先祖,耶穌時期的法利賽人沒有設立及崇拜異教偶像的問題。相反地,他們誦讀律法與先知書,教導以色列子孫過敬虔的日子,提醒偤太人謹記歷史教訓,與外邦人保持距離而不隨從,更告訴人們終有一天上帝應許的受膏者必來,當存盼望等候祂。

盡心想要回歸上帝律法、照著上帝旨意而行的法利賽人,心心念念維護某些具宗教意涵的傳統時,卻被那位自稱是上帝兒子的拿撒勒人斥為瞎眼,豈不會深感被冒犯而大為光火?

耶穌援引先知的信息:「這百姓用嘴脣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15章8~9節)一筆抹煞了偤太人敬拜的價值,否定了法利賽人的敬虔。法利賽人大為惱怒,因為他們深層的恐懼被觸動,自以為上帝會悅納的敬虔生活、宗教活動被直指僅是表面工夫,實則與上帝疏離,他們是立自己的義,而非信服上帝的義(羅馬書10章3節),他們的奉獻並未蒙悅納(利未記19章5節)。是可忍,孰不可忍!

  ♦  真光照耀♦  

「瞎子領瞎子」並非耶穌對法利賽人最尖銳的審斷,在馬太福音23章,人子指出法利賽人的錯謬時,更是有如連珠炮般毫不留情、彈無虛發,說是狗血淋頭也不為過。

在今時的教會生活中,有些人被批評是法利賽人,通常指的是他們假冒為善,或者是滿口聖經經文、宗教術語,卻無信仰實踐。這樣的觀點誠然符合聖經,畢竟法利賽人喜愛會堂尊位(馬太福音23章5~7節)、侵吞寡婦家產(14節)、外在光鮮而內在汙穢(25~28節),確實有道德、人品方面的瑕疵,只會說不會做的批判更是毫無爭議(23章3~4節),但是我們若細究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抨擊,就可以發現福音書揭露的法利賽人之謬誤,實在更為廣泛、深重。

對比舊約歷史及福音書的法利賽人,不難看出他們已經過自省、革新,較之祖先更重視律法、聖殿。但人子帶來了另一個視角,祂不願停留在外表宗教言行,而是更關注人的內在、本質、動機。

隨著使徒自聖靈默示明白基督的恩典福音,法利賽人另一個謬誤暴露出來,即人可以藉遵守律法建立自己的義。法利賽人不知以色列人雖較萬國更早曉得上帝的律例、典章、諸約,卻同樣肉體軟弱,無法遵守律法(羅馬書8章3節)。他們查考歷史的時候,信誓旦旦自己不會犯和祖先相同的錯誤,事實上卻重演逼迫先知的故事,更將上帝的兒子送至死地(馬太福音23章29~32節)。即便他們注意到無法完全遵行律法的困境,提出的解決方案也不是倚靠恩典,而是降低律法的標準。這實是濾出蠓蟲、吞下駱駝的錯誤(23~24節),錯置了先後、主從、輕重的順序。

更嚴重的是,如此一來,法利賽人帶給人們的不是好消息,反倒是關閉了天國之門(馬太福音23章13節)。他們自己無份於其中,還阻止他人進入。這樣的宣教行為徒勞無功,讓人成為地獄之子(15節),絲毫無益於上帝的國度。

主從次序、真假福音的議題,仍是我們今日常遭遇的問題。我們必須反躬自省,是否過於關注相對領域事務,把蠓蟲之事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絲毫無法妥協?我們是否鼓動人們善行足以得救、得到賜福,棄恩典的福音如敝屣?如若我們未傳罪因基督代贖而得赦、罪人因耶穌工作得與上帝復合、天路客因人子聖召而履十架路,那麼即便終此生都在教會中勤勉服事,將來仍然不能在公義、聖潔的上帝面前坦然無懼。
法利賽人一無是處嗎?我們實在不需要在他們身上找優點,好像要找著一絲人性的微光。我們只需在法利賽人的人生中,看到他們困境的出路,乃是基督的光照耀,看到自己不過是瞎子,不應該是領路人,而是必須跟隨那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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