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中性別公義部講座 防治性騷擾與性侵害

台中中會性別公義部3月26日上午舉辦「性騷擾與性侵害的防治」講座。(攝影/洪泰陽)

【洪泰陽台中報導】台中中會性別公義部主辦「性騷擾與性侵害的防治」講座,3月26日上午假中中三榮教會舉辦,邀請中中三一教會長老、現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董事長、律師張洛洋擔任主講人。來自清水、榮神、南屯、沙鹿、平和、水湳與三榮教會等牧長及會友參與,經過張洛洋詼諧生動的說明,可更適切應對此類事件。

中中性別公義部部長成如慧牧師開場時表示,在性別公義部的事工中,性騷擾與性侵害的防治議題著重對教會會友的宣導及認識法規,尤其近年來網路性騷擾與性犯罪不斷出現,因此特別邀請法律專業講師分享。每個出席的人都很重要,當清楚這項議題與法律如何保護受害者後,未來每個人都有可能幫助到家庭、朋友甚至是工作職場的其他人。

講座開始前先播放總會性別公義委員會製作的反暴力宣導影片,影片中牧師王榮義表示,關懷家暴受害者,教會要注意三件事,即要有專業裝備、不要把信仰道德標準套用在被害人身上,以及尊重受害者的隱私,不可隨意貼到聯禱群祖中分享。平安基金會身心關懷中心主任王玲琇則提醒,不要批評,只要同理與陪伴,以及適當轉介。

張洛洋曾擔任檢察事務官,現職為律師,他透過影片與剪報資料舉非常多實例說明性騷擾及法律實務的判例。他強調,在法律上來說,發生任何問題最重要也必須做的事就是蒐證,證據充足與否會影響最後的判決。性騷擾與性侵害都是發生在隱密處,包括開黃腔、言語騷擾、手來腳來、不安分的眼睛及傳閱不雅相片等,只要造成當事人感覺不舒服、被冒犯、被侮辱,就是性騷擾。張洛洋表示,性騷擾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敵意環境性騷擾」,例如開黃腔、偷窺身體、觸碰、威脅與攻擊等;第二種是「交換式性騷擾」,例如額外做些事或提高成績等,利用性或性別相關行為交換。

台中中會性別公義部3月26日上午舉辦「性騷擾與性侵害的防治」講座。(攝影/洪泰陽)

張洛洋也介紹2021年通過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定義八大類跟蹤騷擾樣態,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與冒用個資等,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法官訊問後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得予以羈押。張洛洋表示,《跟騷法》是採一行為一罰方式保護被害人,連同性別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讓受害者獲得更好的保障。但他強調,三法規範的發生場合、提告受理對象與時間都有所差異,要特別注意。

張洛洋最後提醒,教會應該要進實行性騷擾防治措施,包含教育訓練、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申訴程序並指定專人或單位負責、以保密方式處理及對調查屬實行為人之懲戒處理方式等。

在問答階段,有會友提問,當教會面對「追求不到」應如何處理,張洛洋強調,仍應依法處置,忍無可忍就只能訴諸法律。教會不只是單純用愛心規勸,更重要的是要用公義的方式對應,保護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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