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會研議以設立公司補資金缺口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為照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傳教師,1993年1月1日總會成立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傳福會),多年來在照顧退休、在職牧師夫婦,包括團體保險、退休金、安養金、健康檢查、聯誼活動等成效卓著,有目共睹,可是傳福會每年至少需籌措約新台幣3900萬元牧者夫婦福利費用之不足款,因此必須進行相關投資事宜,衍生須申報稅務等問題,因此在2021年第65屆第5次總委會決議,成立研議小組討論「傳福會成立投資開發資產管理公司」案。

(攝影/林宜瑩)

傳福會執行長林恩增3月22日在第66屆總委會第6次會議報告時表示,由於傳福會現隸屬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簡稱總會6號),因傳福會投資稅務申報問題,會造成總會6號受到公部門不必要的關注與困擾,加上傳福會目前無法成立退休基金會或法人進行投資事務,須尋求善加運用代管資金方法,以讓牧者福利制度謀求永續經營之路,因此才需另外成立「傳福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購買金融商品或購置土地、房屋等資產事宜。

林恩增表示,傳福公司擬設董事3人、監察人1人,5名股東(總會總幹事、傳福會主任委員、書記、會計及執行長)為帶職借名登記,須簽立借名出資、切結書,該公司受總會財務委員會定期、不定期查帳,每年須經會計師簽核、查證;該案在總委會討論時,有總委建議可參考國外教派投資的做法,也有人擔憂教會團體設立營利的公司,恐讓相關主事者陷入人的軟弱,也擔心社會的觀感。

(攝影/林宜瑩)

總會行政幹事白哲宏指出,無論是財團法人法還是內政部對宗教團體的督導要點,在投資部分都有如:佔總資產5%為上限、需事先報備等諸多限制,他坦言,也許設立公司專責投資並不是最好的方案,可是在現行法令下,為要解決傳福會目前的資金缺口,似乎又是解決當下困境的好辦法,因此也了解總委們的擔憂;最後總委會決議,交由總會研發中心再進行研議,邀請「傳福會投資開發資產管理」小組成員及相關專家參與,並於2023年第68屆總會通常議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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