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甘心樂意不勉強

(相片提供/Pixabay)

◎三哥

看見《台灣教會公報》3656期公報廣場〈正視教會界聘僱問題〉文章中所提出一些看見,心中非常有所感,也有一些想法。

誠如文中所言:「如今的教會維持運轉,已組織化且邁向專業分工,不能只靠義務性質的同工提供免費勞動力,經常得支付薪資給提供勞動者與合作廠商,購買服務。」但是人總是軟弱的,不免也落入世上「付錢講話就大聲」的窠臼中。

不少次得知,教會中長老對幹事或領薪的同工,像上司管理下屬般監督詰問,對於領薪同工的「多做」,視為「應該的服事」「累積財寶在天上」,卻忽略對方是以自身的專業和勞力工作受薪,也同樣面臨世上的壓力。對筆者而言,「服事」是一種生命、是屬於一種個人與上帝的關係,而非要求來的。

「王和耶何耶大把錢交給主持整修聖殿的人,由他們雇石匠、木匠、鐵匠來進行整修的工作。所有的工人都辛勤地工作。」(歷代志下24章12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在舊約中,可以看到用錢雇相關的工人來進行聖殿的工作。提摩太前書5章18節也記載:「牛正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應得工錢。」都是關於做工領取相對應薪酬的紀錄。

教會中服事性質的角色,諸如長老、執事等,對於受薪的同工具有多大的實質管理職權,可能太過複雜、超出我的理解,也因不同教會而異。但是筆者認為,不論是老闆或員工、受薪的同工或服事的長執,我們基督徒服事的只有一個主。即使是在教會受薪工作,若以事奉上帝的心態來工作,以自己在職場中的好行為來榮耀主,必定能有更多不同的領受,也能減少許多不愉快。

聖經中有給我們廣泛的原則:「無論做什麼,你們都要專心一意,像是為主工作,不是為人工作。」(歌羅西書3章18節)服事不能強迫,也不能勉強,因為經上記載保羅向腓利門請求,也強調著:「我希望一切都是出於你甘心樂意,而不是勉強。」(腓利門書1章14節)(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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