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組織不能管政治? 加拿大教會駁議員觀點

【林晚生編譯】今年2月加拿大參議員妮可‧伊頓(Nicole Eaton)對外資基金捐給加拿大慈善公益組織的捐款提出質詢,令慈善組織不寒而慄,擔心若對政府政策公開提出挑戰觀點,將遭官方刁難。對此,加拿大各界也感到擔心。根據加拿大國稅局,向政府註冊為「慈善組織」的機構,可享有一些免稅權利,但是要符合「慈善組織」的條件之一則是,該組織不得使用超過10%的預算在「政治活動」上。加國政府於今年的預算中,更撥出800萬加幣給國稅局,以調查慈善機構是否確實符合此規定。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在6月8日節目,針對此議題訪問伊頓。伊頓直言說:「我認為教會應只專注於救助人而不該有政治立場。」她並特別指名加拿大聯合教會(UCC)就是一個參與「政治」的團體。對於伊頓的批評,UCC的議長瑪蒂‧亭竇(Mardi Tindal)表示,「我們確實是這樣,而且非常關心政治,正如同耶穌,這也就是為何耶穌會被釘死十字架上。」亭竇認為,政治性強(being political)就是對於需要改變的公共政策極力提倡改變,這和黨派性強(being partisan)是完全不同的,可惜卻常被分不清楚。但認清兩者間的不同極為重要,特別是當加拿大的參議員在認為教會不宜參與公共政策的成形時。

亭竇指出,浸信會牧師道格拉斯(Tommy Douglas)就是出於基督教信仰而全力推動全民健保;娜麗馬克朗(Nellie McClung)亦受基督教信仰的催促,為婦女爭得了投票權。近年,UCC也是出於信仰,認為人人(不論性傾向)都應獲同等的婚姻權。此外,UCC對公共政策議題也和其他教派及信仰團體有愈來愈多合作,來給予有需要者應有的救助。

亭竇表示,UCC自始就極關心公共政策議題的討論與發展,為要表明教會的信仰是活的,以此來見證耶穌基督對社會積極關心的服事事工。加拿大教會協會總幹事海美爾頓(Karen Hamilton)同意亭竇說法,表示:「加拿大的教會對公共政策的討論與發展,一直扮演顯著角色。」

亭竇最後強調,公共政策乃是為了大眾的福利,因此所有加拿大人的心聲都應該受到歡迎;而當政府的代表認為教會應該靜默不要發聲時,這就值得加以注意了。(資料來源:UCC General Council, CBC News)

人物小檔案:

◎道格拉斯,1904年出生,1929年成為牧師,因看到貧民困難,立志以宗教推動社會改革。1944年獲選為沙省省長並3度連任,17年間推動各項改革。1947年,他在沙省實施全民健保,成為加國第一個施行全民健保的省分。道格拉斯並引進社會福利制度、廣推教育、興建道路、全民電力、污水處理、公共交通與通訊等公共福利措施。

◎娜麗馬克朗,1873年出生,是加拿大循道會會友,並加入基督教婦女戒酒聯盟(Women&rsquos Christian Temperance Union),此聯盟不只推動戒酒,也推動禁止家暴、爭取勞工權利及婦女投票權等。在她及其他婦女推動下,1916年曼尼托巴省成為第一個讓婦女有投票權及禁酒的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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