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血汗海鮮惡名 民團籲政院盡速公布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漁業署自2021年起多次邀集公民團體、產業界及相關學者討論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草案已完成,關心漁工人權的民間團體4月20日發出聲明,呼籲行政院盡速公布草案,並宣示洗刷台灣漁業血汗海鮮惡名的決心。(相片提供/環境正義基金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漁業署自2021年起多次邀集公民團體、產業界及相關學者討論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草案已完成,關心漁工人權的民間團體4月20日發出聲明,呼籲行政院盡速公布草案,並宣示洗刷台灣漁業血汗海鮮惡名的決心。

研擬加強漁業監管及提升人權標準等七大方向,計畫要求行政院應將漁業監管資訊完備、周延與公開,漁獲從海上捕撈、轉載、港口卸魚、陸地加工、運送到消費者手中的過程能完整溯源的透明機制,避免傷害漁工人權與非法、未通報、未受管理的非法漁獲進入市場,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狀況下買到非法或血汗海鮮。

環境正義基金會東亞經理邱劭琪指出,除了人權的剝削,非法漁獲的捕撈行為是漁業資源永續與海洋生態系最大的威脅之一。據統計,非法捕撈的漁獲量約占世界總漁獲量的13至31%,每年因非法漁獲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至少235億美元。邱劭琪表示,杜絕非法漁獲的措施必須包含改善整體漁業的管理,其核心在於整個海產供應鏈透明化,並改善不良的環境。

聯合國自1982年通過《海洋公約》後,農糧組織(FAO)陸續制定相關協定,影響所及,各區域漁業組織、各國及其他漁業相關機構,均必須針對海洋資源、漁撈作業、漁船、漁獲卸載、漁產加工、進出口及漁工管理等訂定相關法規,以避免非法漁獲流入市場,對整體海洋資源永續造成更大壓力。

朱增宏指出,打擊非法漁獲與杜絕血汗海鮮的關鍵在於海產供應鏈完備的透明度,才能夠確保消費者吃的海鮮不是壓低漁工薪資、增加勞動時間與傷害海洋環境而來的漁獲。漁船是漁工工作環境的全部,也是國土的延伸,若每個船籍國都能將聯合國、FAO相關漁業協定或準則落實到國內法規,配合港口查報、觀察員駐船觀察,並且有效執法,就能將非法漁獲的漁船、漁獲區別出來。他表示,漁獲登記越健全、資訊越透明,便能讓非法漁獲行為無所遁形,也可以適時保障漁工權益。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環境正義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呼籲行政院盡速公布「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並在聯合聲明提出8項訴求,呼籲政府採納。

  1. 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應比照《勞基法》,享有相同最低工資,且杜絕經由仲介轉交遭苛扣情事發生。
  2. 完備漁業監管資訊,建立資訊分級透明公開制度,並落實第三方勾稽與查核。
  3. 漁船海上作業時間除最長十個月規定外,並應限制海上轉載次數。
  4. 四、加強跨部會合作管理我國人投資非我國籍漁船。
  5. 曾有重大漁撈、人權違規之漁船應強制退場,且不得給予任何退場及買回的補貼。
  6. 加強漁船海上監管,確保CCTV影像使用涵蓋漁撈作業以及勞動狀況,使漁船管理透明化。
  7. 加強港口檢查員覆蓋率至百分之百,若無法配置檢查員,即應取消指定港口。
  8. 提高漁船證照申請門檻,須接受環境與人權教育訓練,時數達到標準才可申請下一個年度的證照。
廣告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