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屆總會通常議會】議案討論會尋求共識與決議

(攝影/Dalul)

【Dalul台南報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67屆總會通常議會通過多項議案,包括:南神神學院第2任校長、玉山神學院第12任院長任命人事案、〈行政法〉第116條第七款增列案及加利利宣教中心、傳播基金會相關章程修改案,還有總會收支決算案等。

在人事案部分,公決通過包括第2任南神神學院校長胡忠銘追認、第12任玉山神學院院長Walis Ukan(張秋雄)追認。而章程修訂案中,加利利宣教中心章程第1章總則第3條修改案關於條文當中增列「設立宣教院研究院,訓練宣道師,宣揚福音」,經過議員討論過後,決定按照原條文;而傳播基金會捐助章程第6條、第7條、第14條修改案,經過議員表決後通過。

〈行政法〉第2章第15條,對於和會會員的資格條件,經由議員審議後,結果按照原條文中的敘述來做規範;而第116條增列案則是獲得超過三分之二贊成者表決通過,本條文原敘述為「牧師、傳道師年滿70應退休」,但標準法第7條中「機構及法人之董事之年齡,任期開始不得滿70歲,任期中年滿70歲時,得任職道任期屆滿為止」,相關法條並未明定屆齡退休牧師之董事任職資格,因牧師、傳道師有退休制度的限制,而其他信徒並沒有,而標準法第7條的規定比較屬於規範無退休限制之非牧職董事。故增列「牧師、傳道師退休時,應辭一切公職」。

總會事務所研發中心主任黃哲彥牧師表示,相關條文的議事紀錄,會在總委會時才有正式的版本,關心議案的牧長與同工可以等到那時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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