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呼籲中國應儘速讓台灣人李孟居返台

(相片提供/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遭到中國不正當關押近1852日後,台灣人李明哲終於在4月15日上午10點多返抵台灣;可是同樣是服刑已經期滿的台灣人李孟居迄今未能返台;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於4月27日發出聲明,呼籲中國政府應儘速讓已經刑滿卻仍無法離境的李孟居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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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李孟居入境中國後失蹤;2020年10月,李孟居公開出現在中國央視節目《焦點訪談》並表示「很抱歉,過去做了很多不好的錯事,也對祖國或許有些傷害」,他遭到中國政府判刑1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去年李孟居的刑期已滿,但至今卻仍無法返台,也無法離開中國。4月27日,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李孟居是因「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以至於無法離開中國。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政府限制政治權利違反《國際人權法》,任何受刑人都不應被剝奪其「言論自由」的權利,更何況是刑期服滿者;然中國政府更未落實國際上對於刑事逮捕程序、刑事被告的公平審判權,尤其這類型國安案件,其司法審判程序在中國一向是充滿瑕疵,不符合國際上對於公正審判的基本要求。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呼籲中國政府應儘速讓李孟居返台,並且停止對其思想、表達,以及對集會結社、自由權利等的嚴重侵害;除了持續關注中國人權現況,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所有遭到恣意逮捕與監禁的人權工作者,也呼籲台灣的大陸委員會,進行系統性盤點確認這些在中國失蹤或被任意關押的台灣個案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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