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專題報導】在反省歷史方面,由兼任委員Awi Mona(蔡志偉)負責說明促轉會規劃推動不義遺址保存及威權象徵處置的過程及成果。

不義遺址保存方面,Awi Mona指出,除了安康接待室等少數個案已由府院拍板推動保存外,建議仍應該整體建立獨立的保存活化法制,打造遍布各地的轉型正義教育基地;威權象徵處置方面,促轉會除了肯定財政部、法務部、交通部等中央部會經協商後全數處置完成外,也點名國防部、退輔會及部分教育單位仍然尚未完全脫離威權統治影響,處置進度消極。

對此,促轉會認為威權象徵處置所遭遇的困難,需透過更完善的法制規劃及教育來突破。Awi Mona表示,促轉會目前認定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不義遺址共42處,但事實不是這些,盼望銜接的部會完成接續工作。

Awi Mona。(相片提供/促轉會)

不義遺址要以三種型態呈現,第一種是完全消失,例如「喜來登飯店」過去是軍法處看守所,但今非昔比,對於年輕世代而言很陌生,或許有看過資料、但不會在意,這種消失型態則需要社會對話。其二是部分尚存的遺構;第三種型態則是完整的建物,例如安康接待室,及現在已是「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景美人權園區,「不義遺址就是民主不在場的最好的證明,我們要讓這記憶不再流失。」

處置威權象徵比認定不義遺址難度更高。Awi Mona直言,法令現有《塑建總統蔣公銅像注意事項》且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這是蔣介石銅像充斥台灣又難以徹底去除的原因之一。至於兩蔣(蔣介石、蔣經國)是威權統治者的認定原則有3個條件:威權時期的統治者,必須要相對應違反自由、民主、憲政,利用威權體制侵犯人權。而且威權不是塑像而已,也包括空間命名,例如南投縣仁愛鄉有中正村,全國許多市區道路都有中正路,也包含「國幣」也是威權象徵。

威權象徵處置目前是高難度工作,Awi Mona點出,促轉會認為為要深化民主秩序,必須要有完備的相關法制規範,才能提供給予銜接任務的單位與主管機關行政權限;但更重要的是,國家要執行「轉型正義教育」,才能夠建構出抗拒威權的公民社會能力。

此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針對清除威權象徵可以多元方案,譬如原地保留者,必須要有符合轉型正義的告示文字,而不義遺址也是文化資產時,建議在立案為文化資產同時必須登錄轉型正義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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