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別再犯罪」的生活

約翰福音8章

◎竹子(教會青年)

約翰福音8章開始時描述了一個故事,在事件發生的前一天,眾人都回家了,耶穌獨自安靜上山,清早時回到聖殿教導眾人。這時候法利賽人帶著陰謀而來,要耶穌當眾審判犯姦淫的婦人。在眾目睽睽之下,祂卻彎下腰安靜的在地上寫字,看看那些不依不饒的人,祂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7節b,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便再度沉默。那些圍觀的群眾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離開了,耶穌見狀起身,對婦人囑咐說:「去吧,別再犯罪!」(11節b)

如果從被捉婦人的角度進到這個故事裡,也許會這樣說:「在我被抓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當時,我的樣子就如同槁木死灰,不想再多說一句話,因為我沒有什麼可辯解的,我就是個罪人。直到我聽到那位主開了口,才讓我的心第一次燃起了希望。祂知道我的罪,但是祂給了我重生的機會,讓我好好地再活一次,這是從上帝而來的恩典!」

將視角換成在聖殿旁目睹這一切的路人,也許會這麼想:「當我看見我們的經學教師帶著罪人來聖殿的時候,覺得很奇怪,但既然他們是領袖,這麼做一定是有道理的,那些犯罪的人就是該接受懲罰。沒想到,那個叫耶穌的人說了一句話,我們的經學教師竟然一個個地都走了,真是不可思議,她不是死刑犯嗎?」
在但以理書5章,那個在牆上寫字的指頭嚇壞了伯沙撒王,上面預告了他犯的罪及他會得的懲罰,甚至事發當晚就立刻被人殺了;但是在地上寫字的耶穌,對於婦人所犯的罪,施行的卻是赦免。耶穌說:「你們以人的標準來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任何人。即使我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正確的;因為我不是獨自判斷,而是那位差我來的父親跟我一起判斷。」(約翰福音8章15~16節)

上主的本質是聖潔,並且恨惡罪,上主的慈愛高及諸天,使耶穌有赦免的權柄,以免我們仍活在罪中,祂的旨意是要我們去過不再犯罪的生活。但,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做到?不犯罪的意思是要靠律法成聖嗎?連那些將律法倒背如流的經學教師都走了,更何況是普羅大眾,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

於是我再次重看這個故事,開頭說:「大家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到橄欖山去。」(約翰福音8章1節)這讓我突然明白,祂常常獨自安靜在上帝面前,並遵從祂的旨意,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能夠跟天父一起判斷。祂絕對知道我們的軟弱,卻還是說「別再犯罪」,這並不是不合理的命令,因為我們永遠都不是獨自一人:「祢的恩典慈愛一定一世人及我做伴;我欲永遠住佇上主祢的厝。」(詩篇23篇6節,現代台語漢字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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