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我信教會」是錯的?

(相片提供/Pixabay)

◎蔡銘偉、黃亮維

前陣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信仰與教制委員會經七星中會濟南教會建議,修訂了〈使徒信經〉華語版譯文,將「我信聖而公之教會」以下的「我信」全拿掉,並以逗號串接。此舉使台語、客語、華語三種版本的內容一致,值得肯定。不過,鄭仰恩教授同時表示,信仰的對象究竟是三個(父、子、聖靈)或四個(教會)值得討論,而站在長老教會立場,教會和聖靈可以視為交融的主題。本文延伸這項討論,針對「我信教會」的漢譯(包括台、客、華語文)提出幾點思考。

一向關心此議題的濟南教會主任牧師黃春生,幾年前已撰文,指出「我信教會」與「我信父子聖靈」的「我信」,拉丁原文是不同的,前者為credo,後者為credo in。不過,其實歷代以來信經的版本不只一種,credo ecclesiam和credo in ecclesiam都有人用。因此,本文認為不宜武斷論定原來的華語譯文為誤譯。加爾文也知道這點,且他還承認,有in的版本更為普遍。他之所以執意採用沒有in的版本,理由與黃春生牧師雷同:對上帝的信與對教會的信,必須區隔。

加爾文認為,唯有上帝是實在的,我們的信只能安息在祂裡面;至於信仰教會的基礎,則在於教會是上帝所揀選的,聯於基督,而我們百分之百確認自己是它的成員(參《基督教要義》4.1.2-3)。加爾文的選擇,是為了符合他認為正確的神學觀念,而不是基於對文本的考源和校勘。如果真要考究拉丁文的話,有沒有in的細微差別,並無法用中文來表達,甚至也無法直接對應到英文的believe/in(WJK出版的《基督教要義》英譯本譯注,寫得十分明白)。

在可譯與不可譯之間,漢文總得選擇一個堪用的譯文。本文認為,用「我信」同時對譯credo和credo in,仍然適切,因為「信」一詞在漢文本就有多重意涵,大家都很清楚「我信基督教」不等於我把基督教當成上帝來拜。如果認為「我信」不該用來代表credo,那麼就應該提出更適合的漢語動詞來對譯,而不該只把「我信」刪除並加上分號,否則就會令「聖而公的教會」不成句子、語意不清。

最後,加爾文在詮釋「我信教會」的時候,除了〈使徒信經〉之外還參考了〈尼西亞信經〉。作為大公會議的產物,又長期作為判斷正統和異端的準繩,〈尼西亞信經〉在教會歷史上的權威無論如何都高過〈使徒信經〉。因此本文建議,總會在斟酌〈使徒信經〉的譯文時,也不能不考慮〈尼西亞信經〉。

長期而言,總會更是應代表整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梳理自身的改革宗傳統,發表自身對於〈尼西亞信經〉甚至是大公會議的態度,如此方能找到自己2000年來在大公教會傳統中的定位,也更能體現「我信聖而公的教會」的意涵。

(作者蔡銘偉為台灣聖經公會研讀本撰述委員、壽山中會羅雅教會牧師。作者黃亮維為平信徒神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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