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affirm the responsibility of artists and communicators to impart their craft to the next generation, nurturing them in artistic excellence and integrity, in accordance with Scripture (Exodus 35:30-34).
我們 肯定 藝術家和大眾傳播者有責任將他們的技藝傳授給下一代,並按出埃及記35章30~34節所述,培養他們的下一代在藝術上的卓越性、全面性。
作◉復興聯盟
翻譯、改寫◉許立人
上帝設立人在地上管理全地,不單是責任,更有其神聖使命。衪的託付不是只交給亞當一人,也包括他的配偶與其世世代代的後裔。因此人一切由神交付的工作,都有其傳承的必要性,這當然包括藝術與傳播工作。
我們從出埃及記35章30~34節首先看到,藝術工作的智慧與心思是來自上帝,不只表現在一種技術,而是各樣藝術如建築、雕刻、編識、畫圖等。大眾傳播工作則可以用攝影、運鏡、配樂、剪輯和各樣器材操作技巧表現。這些工作內容和種類十分龐大,正如會幕不能只有單一巧工,需要多種工程與藝術揉合。也不能各做各的工,必須彼此配合才能完善表達上帝透過會幕的意象要傳達的真理。
所以藝術與傳播的工作者不能悶著頭專注一種表現法,需要了解多種工藝技巧,才能與他人同工,或是更好地發揮專業。經文中上帝將多種藝術才幹交給從事的人,他們應該各有專精,但上帝更強調他們能做各種工作,表示他們知識和技巧必須全面。
而傳承必要性在於,我們不僅需要持續創作,也需要維護先前的作品。把卓越技術傳遞下去是保證這些工作能做好,否則先人的創作沒有後繼之人修繕維護。經文提到上帝賜下「教導」人的恩賜,即表達祂希望賜給人的智慧、聰明與技巧能再傳給下一代。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些會幕工作者被上帝的靈充滿,意思是他們做的工作是聖的,藉藝術教導真理,宣揚上帝的榮耀、美善,且透過可見的藝術表明基督的救恩。這就引申到另一件事,即藝術工作者的品格與對真理的認識也需要聖化以致完全。他們不單要技巧卓越,也要在性情上、真理上誠信、忠實,越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