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國沙龍談修憲議題 探討原住民位置

(相片提供/島國前進修憲議題系列講座直播截圖)

【邱國榮台北報導】島國前進基金會528日下午舉辦「島國沙龍」,內容是修憲議題系列第一場講座「台灣是原住民的台灣」,探討原住民族在憲法中的位置。

島國前進董事蔡中岳表示,修憲或制憲長期以來是台灣社會運動的主軸,總統蔡英文進入第二個任期,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也進行討論,可惜目前僅有18歲公民權這部分要在年底交由公民複決。關於原住民權益,台獨運動與原民運動團體都在思考原住民與中華民國的關係,要先釐清國家跟原住民的關係,原住民才能在憲法成為主體。目前在主流的修憲議題下,原住民議題與青少年議題、環境議題等放在一起,好像是被保護的概念。可是原運有各種議題,譬如近年經常提到「知情同意權」的自治概念,以及過去爭取自治法的規範,都涉及原住民跟台灣、中華民國的關係。

「漢人殖民台灣土地並建構出來的文化,是我們面對各種原民議題都會看到的結果。」蔡中岳說,以「亞泥案」及「美麗灣案」為例,當地或附近的原住民社會只有少部分人反對,反而多數人支持開發,「坦白說是因為有好處。」譬如當地學校會有許多建設,也就是說,大資本家可以在遊戲規則中找到被認同的方式。在各式各樣的開發案中,不論被開發的土地是否跟原住民社群相關,都有這種相同的脈絡可尋,在地方略施小惠,然後以國家經濟發展的理由進行開發計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豪人指出,中華民國跟原住民兩方代表沒有任何締約,結果原住民變成了中華民國國民。可是在《原住民族基本法》施行後,現行法律秩序下的原住民遇到最大的困境,仍然是土地被拿走。所以論及制憲或有意義修憲時,必須確定憲法是原住民與中華民國為雙方契約關係的主體,顯然這部憲法主體有中華民國,卻沒有原住民。

吳豪人表示,其實2005年開始施行的《原基法》等於制憲,因為《原基法》有憲法專章的味道,然而要施行就要有原住民主體跟中華民國締約,沒能締約的阻礙在於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利益衝突,漢人拿到的利益是否還給原住民的這個衝突,出現在土地方面;第二件事是原住民內部矛盾,再加上要不要讓平埔族成為法定原住民、擴充原住民人口。兩件事都是難題,該如何解決需要眾人集思廣益。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島國前進董事長黃丞儀指出,原住民是台灣重要元素,台灣要發展多元民族國家的憲法,這是值得探討卻不太被仔細討論的地方。過去幾次修憲,有關原住民條款的後面會附帶金門與馬祖地區、澎湖人民亦同,將原住民與離島偏鄉放在一起,由此可見,憲法有關原住民的條款不是以民族自主去思考。所以,對於接下來的修憲把原住民當成主體的可能性,他抱持悲觀態度。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簡年佑表示,修憲根本的問題是這套憲法不是為台灣設計,而且要適用於這座島嶼時,沒有經過島民同意,實行時一路修補,不能完善,這是台灣社會面對的問題。他指出,現在修憲主流走在總統蔡英文所說「中華民國在台灣」這個方向,但是從過去至今修憲始終沒有回答原住民在憲法框架下的位置與角色,這也反映在其他基本權利主體,是以慢慢改善的方式前進,導致社會對於這次修憲不是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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