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誰可以成為上帝的子民?

加拉太書2~6章

◎李明翰(台南大專學生中心助理)

想倚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就是跟基督切斷了關係,自絕於上帝的恩典。至於我們所熱切盼望著的,是上帝會使我們跟祂有合宜的關係;這是聖靈的力量藉著我們的信心達成的。因為,當我們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什麼關係,唯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加拉太書5章4~6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大多數人閱讀加拉太書時,很容易會認為保羅將「律法」與「信心」對立,反對靠律法得救的律法主義者,主張唯有倚靠人的信心,才有辦法得救。換言之,任何偤太律法的規定(如割禮),對上帝的救贖而言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們個人與上帝要建立合宜的關係,藉著信有份於祂的恩典。

然而,保羅反對的不是律法本身,畢竟律法是以色列人回應上帝恩典而活出的一套生活模式與民族身分認同。若無律法,上帝的約也會因人的罪惡而落空。保羅在意的,是某些偤太族群主義者,將原先對上帝之約的「回應」轉換成進入恩約的「條件」,並主張必須成為「堂堂正正的偤太人」,才能成為上帝的子民。律法變成是一種限制,你必須證明夠格,才能進入恩約。這無疑壟斷了上帝的恩典,幻想只要靠著「律法的工」,就能影響上帝的計畫。因此,加拉太教會遇到的問題,不是個人得救與否,而是「必須先成為偤太人」的族群意識形態,民族文化凌駕信仰的霸權,與強奪上帝恩典的驕傲。

保羅的回應是什麼呢?他說,成為上帝的子民,首先是來自於上帝主動的行動,祂透過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救贖這罪惡的世代。我們若要進入這份恩約,就必須藉著信心、憑著聖靈結出的果實而生活。這樣的信心不是腦袋所認知的教義,也不是內在屬靈的感覺,而是整個群體更新的生命。「唯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6節b)

在我們的教會中,是否也強奪上帝的恩典,而自行創造許多斷定人「是否配得成為上帝子民」的評價標準或規範呢?我們是否把各自的社會偏見、教會文化看得比上帝的救贖還重要呢?我們是否過於堅持自己打造的傳統,而忘記真正的「傳統」乃是上帝對我們的愛與信實呢?

誰可以成為上帝的子民?我想不是那受洗過的,也不是勤勞服事的,更不是奉獻多的。在基督裡,不分男女、有錢沒錢、講什麼語言、喜歡敬拜讚美或傳統聖詩,因為「大家都藉著『信』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兒女」(3章26節)。願我們能重新定睛在上帝的恩典,彼此相愛,活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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