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論「聖閣公同的教會」

(相片提供/Pixabay)

◎盧成發

《台灣教會公報》3659期刊登本宗信仰與教制委員會主委對〈使徒信經〉的修改文,以四點陳述說明三個議決;又3663期〈「我信教會」是錯的嗎?〉一文的擔心與提醒,讓本宗牧長與信徒有點困擾。筆者建議如下:委員會針對拉丁文和英譯本的兩個「我信」和三個「in」(指信的對象或內涵)的說明第一、二點是客觀的歷史演進與事實,無可置疑,但第三、四點有待強化。

先論第四點,台語將第四節「我信」刪掉是對的,也不必將其下個五個句子加上動詞,因第二點已有說明。但華文加上五個「我信」也不能說錯,因新約神學家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在其《使徒信經》(The Apostles’ Creed)一書的目錄和內容都加上五個「in」以便分章來專題陳述,這如同五個「我信」,當然和前面三個對父、子、聖靈的「信」不同,而是指因前三個「信」帶來後五個因信就會得到的應許、功效與賞賜。

再談第三點:將分號一律改為逗號,雖不失原文的本義,文法上卻有失嚴謹,文學上也失層次的美感,不符台、美、中版本的清晰。分號為分開很長的並立分句,而逗號、分號與分段句尾的句號在口語中,休止或呼吸的長短還是有些微的不同,適當使用可使口語更生動活潑。

前三個「我信」父、子、聖靈指信的實體對象,內含創造、道成肉身、復活、升天、再臨與審判,這是較高深的神學,屬天的層次。餘下講到教會與信徒,是從前三個「我信」帶來三一神的救恩和果效,是here and now不斷經驗、活生生的信仰。重點是「聖閣公同的教會」,因教會是三一神各樣恩典恩賜的出口和媒介,且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也是基督的新婦,是耶穌用血與愛贖回的。

「聖閣公同的教會」是什麼?一、聖的希臘文hagios,意思是指不同或分別,所以安息日或主日為聖日,耶和華的殿為聖殿,新舊約為聖經,洗禮堅信與聖餐為聖禮典,不同或分別於其他的日子、建物、書籍、儀式。教會是上帝的教會,但教會又建立在地上,基督為房角石,使徒的教訓為根基,又分散全地作光、作鹽、作見證,在世卻不屬世,更免除世人世俗化。

二、教會是公同的(Catholic),希臘文為Katholikos意普世性或普遍性。基督教誕生前,所有的宗教都有因國家、種族、文化、語言、神學、黨派而形成分門別類的隔離,但使徒信經告白的教會是公同的、普世性的,因基督拆毀隔斷的牆,廢掉冤仇,使我們和好親近,並在耶穌基督裡合而為一。

三、教會的希臘文ekklēsia,有兩種:1.希伯來背景指以色列會眾或大會,是神的子民等候神信息地點,藉摩西或其他先知、士師來傳達,所以本宗禮拜程序:來聽上帝的「呼召」,等候、領受、回應上帝的話。2.希臘背景指公民的政治聚會,如雅典一年十次,由報信者在各處吹號並宣告時間與地點,即聽到並接受邀請而出席的聚會。這正如我們教會的「呼召」。

所以教會是受聖靈感動,聽從上帝呼召,讓信徒相聚而來的地點,為等候、領受並回應上帝的話,且是聖別又普世性教會的聚會。 (作者為退休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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