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適逢鄭兒玉牧師百歲冥誕(1922~2022年),在蔡三雄牧師奔走下,召集一群嘉義中會布袋教會旅外僑友主辦「布袋教會開拓牧師鄭兒玉百歲冥誕暨牧師娘鄭李春鈴追思紀念感恩禮拜」。本報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合作,以此專題感念鄭牧師在世美好腳蹤。


◎蔡家淳(PCT 歷史檔案館館員)

◆前言

鄭兒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1922年出生於屏東東港,先後就讀於台南長老教中學(今長榮中學)、日本同志社中學及同志社大學文學部。1947年返台,1948年與李春鈴女士結婚。

1949年受派開拓嘉義中會布袋教會,爾後任職於台南神學院社會研究所所長、台灣教會公報社等單位。鄭兒玉牧師關懷人權,積極投入台灣的獨立民主運動,曾參與草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在高雄、台南與嘉義等地區開辦台語文化教室、推行台語運動;為達上述目的,長期有系統地蒐羅資料,包含教界事件資料、時事剪報、神學研究及宗教議題等。此外,其有意識地大量保留個人文書,繫指其因工作、生活歷程而產生一手資料,物件涵蓋學生時期成績單、薪俸袋、相片、帳單、手稿與個人創作等,記錄其私人活動軌跡。上述資料乃是日後存放於台灣基督長老總會事務所的鄭兒玉文書,並於2021年起,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著手進行整飭。

▲鄭兒玉、李春鈴夫婦合影。 (相片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

◆檔案狀態及整理方式

該批檔案約為鄭兒玉任職於台南神學院基督教社會研究所時期逐漸形成,最初以單片紙質文件夾收集,並標示分類主題。後來此批文書輾轉搬遷至總會事務所,雖歷經幾次汰選,大抵保持原始收藏樣式,文書內容未曾被深入挖掘了解。

移交至歷史檔案館前,因長時間置於潮濕有落塵之環境,故多數文件紙質呈現泛黃、脆化,且訂書針與迴紋針鏽蝕侵害文件本體,並有灰塵堆積沾染等狀況,所幸未遭蟲蛀。為達長期保存及再利用之目的,一律先除塵後更換成適當的收納如PP夾鏈袋及無酸包材再入藏庫房;剪報等則因數量龐大且考量易取得性,故採掃描備分以數位檔形式保存。配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編碼系統(註1)逐一分類,分別歸屬教會機構與個人檔案,個人檔案再細分成:信函、證明文件、著作手稿等項。

▲尚未整理前的原始檔案。(相片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

◆檔案性質

鄭兒玉文書可依內容性質略分為剪報、機構檔案與私人文書;其中機構檔案以長老教會及所屬機構為主,天主教、其他宗派之少數資料為副,包含如下:(1)總會檔案:如總會層級公文、〈人權宣言〉等;(2)各委員會檔案:因職分而蒐羅的各委員會議錄與公文等;(3)台南神學院檔案:收錄台南神學院行政、教學資料及基督教社會研究所、台語文教室等相關文件;(4)地方教會檔案:收錄各地教會議錄、週報等;(5)其他檔案:包含二二八相關史資料、天主教、其他宗派文件與文物。

私人文書則可略分如下:(1)證明文件:收錄學生時期成績單、職業生涯與身分相關文件;(2)筆記與著作:收錄個人筆記本、手稿、音樂詩詞及著作;(3)往來信函:收錄鄭兒玉夫妻與親友之往來信函;(4)個人收藏:收錄生活相關之照片、家族成員著作、鄭兒玉夫妻留存物件。

剪報則占整體約半,多以台灣政治、文化、社會時事為主,採擷對象除了台灣各報社媒體,亦有部分英文媒體,時間橫跨1960至2000年,顯示出鄭兒玉牧師所關注之議題。

▲整理後依主題分類並標示的檔案。(相片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

◆檔案價值

此批文書年份約1960至2000年左右,橫跨台灣歷來重要事件。個人文書內容顯示出一名牧師的生活、服事,乃至心靈思考的歷程,為日後研究提供大量且充足的素材。

隨著整理進度推演,一手資料也隨時間發掘出土,如:鄭兒玉蒐集整理之二二八受難者名單、1977年〈人權宣言〉原件與台灣建國大會資料等,上述資料反映鄭兒玉乃至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於人權的終極關懷,以及新而獨立國家之盼望。除了個人文書與教會檔案外,其中半數雖為報章雜誌之剪報,無法否認這些剪報於形成時,具有篩選性、主觀性、破碎性與片面性,卻也顯示其關注的議題,反思當下政府、社會事件的主流觀點,為其構思議題之素材,著書立說的基石材料。

▲鄭兒玉(左起)、Insik Kim、Paul Gregory、蕭清芬在台灣教會歷史資料館前合影。(相片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

◆結論

鄭兒玉文書的整理迄今約滿一年,目前進度約完成三分之一,整理與保存方法隨進度推進也做彈性調整,企圖在不破壞資料關聯性的前提下,能於鄭兒玉自有的分類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編碼間,取得折衷方法,此案增加本館對於大宗受贈資料整理之經驗,也使後輩有機會能一窺鄭兒玉的學思歷程,了解因時代流轉成為多語言者(註2)的鄭兒玉牧師,更能堅定地運用白話字/羅馬字「書寫」,主張母語與台灣獨立建國密不可分之關係。

註1:根據1999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機構圖表制定,為方便教會資料分類所訂,代號大綱如下:總會(大會)—A類;總會委員會—B類;中會及地方教會—C類;事業及教育機構—D類;國外宣教合作教會及機構—E類;國內合作單位—F類。

註2:鄭兒玉牧師能流利地使用白話字、日語、華語、英語及德語談話及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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